让股权激励为企业自主创新插上腾飞翅膀

2018-03-02 22:53:41  阅读 94 次 评论 0 条

  我国“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健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保障技术成果在收入分配中的应得份额。《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强调,要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经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制度。股权激励是高技术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对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具有重要作用。硅谷有句名言,美国高科技产业的迅猛发展离不开“双轮驱动”,一个轮子是风险投资,一个轮子是股权激励。如现在全球市值最高、品牌价值最高的美国苹果公司,就得益于风险投资和股权激励。

  当前,大力发展和完善股权激励制度对我国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科技型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股权激励将职业经理人的利益与公司长期发展结合起来,有助于解决现代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克服传统薪酬制度下职业经理人的行为短期化倾向和道德风险,有利于解决委托代理风险。其次,股权激励有利于解决科技型企业人才激励难题。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曾经说过:人才是公司最宝贵的资源,所谓企业管理最终就是人力管理,但人力管理中知识型员工的潜能很难被有效激发,除非他能够明确感知到自己的“与众不同”。股权激励突破了一般企业当中“股东至上”的逻辑,体现了人力资本独特的价值,通过资本市场的预期收益机制,赋予人才剩余索取权,有效激发了人才的工作积极性。美国一项专题调查证明,实行员工持股的企业和没有实施员工持股的企业相比劳动生产率高出30%,利润高出50%,员工收入高出25%—60%。第三,股权激励有利于促进科技型企业持续发展。现在上市公司发展有“两难”选择:员工高薪酬带来运营高成本,员工低薪酬造成人才缺失或流失,而股权激励通过打造“金手铐”能够有效地解决“两难”,能够降低激励成本、形成内部协同机制,吸引并留住高素质人才。

  我国股权激励的萌芽,最早可以追踪到18世纪山西票号的身股制,对当时的票号、商号发展起了很大促进作用。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股权激励制度的实践一直在摸索中前进,其发展先后经历了从股份合作到员工持股,从经营者群体持股到股票期权计划,从集体企业的清晰产权行动到管理层融资收购等几个阶段。当前股权激励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中关村、东湖、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天津滨海新区都在进行股权激励试点工作,对创业创新企业发展将起到非常好的作用。有统计显示,中关村汇聚了2万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到2010年,中关村示范区内已有350家单位参加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股权激励有效激发了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和创造力,涌现出一批科研人员和成果,仅“十一五”时期,中关村示范区内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新产品销售收入、企业专利申请量分别年均增长6.3%、16.5%、26.3%。由此可见,通过股权激励引导企业技术创新,是推动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手段。有关统计显示,从2005年年初到2011年3月31日,我国沪深A股市场共有273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在沪深A股市场上市公司的覆盖面已经达到5.72%。但股权激励在当前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异化与扭曲:如部分企业在股市低迷时密集推出,投机色彩较浓,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宽松,轻而易举不费事,业绩考核存在缺陷,设计不够合理,激励对象泛化,信息披露不健全,等等。

  股权激励是资本市场的重大制度创新,但是要把这个制度创新做好,不仅取决于股权激励本身的制度设计,还取决于企业内部治理、政府监管、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等多重因素。只有内外“兼修”,股权激励这一重大制度创新才会是高效的,才会达到预期目标。当前,要通过以下措施完善我国股权激励机制:

  一要界定科技企业产权关系。归属清晰的产权关系是企业实现股权激励的前提,产权纠纷则是制约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重要障碍。有研究表明,全国大量的民营高科技企业,普遍面临着产权问题的困扰,这种状况阻碍了股权激励的推广。未来,要清晰界定民营企业产权关系,允许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创业人员以管理、技术和创业等无形资产作为资本投入。

  二要规范企业内部治理。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规范委托代理关系,在所有者、经营者和决策者之间建立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的关系,这是促进股权激励制度正常运行、防止经理层短期化倾向和道德风险的制度保障。为此,科技型企业需要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内部之间的良好职能关系,共同形成对经理层的监督管理,适当增加独立董事比重,加强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股权激励制度的评估审核监督,定期了解财务和经营状况,严控财务报表舞弊。

  三要完善股权激励制度设计。股权激励制度是一项复杂的创新制度,现在很多负面问题和股权激励制度设计有关系。为此,科技型企业要立足自身实际,选择合适的股权激励模式,要明确获授人的资格与范围,重点向核心科技人才和关键管理人才倾斜。要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和行权价格,对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进行综合考核,行权价格需参考历史业绩、行业状况及同地区企业绩效。要科学设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时间和行权时机,对期权的转让、出售、抵押等权利进行设定,并设计股权激励退出机制。

  四要健全外部市场约束机制。实践和研究发现,股权激励健康发展需要三大外部市场约束机制:一是资本市场,通过反映企业市场价值和决定股权能否及时有效变现来约束经理人;二是经理人市场,依靠外部声誉机制和竞争选聘机制形成对经理人的外部约束;三是产品市场,通过盈亏破产机制,真实显示企业绩效水平。当前,我国需要完善三大市场,尤其是完善资本市场。从美国的历史和经验来看,完善的股权激励离不开健全的资本市场。现在我国股权激励特别是创业板市场上的股权激励存在多种问题,多是因为创业板市场不够完善。未来,要通过完善制度设计,让股票价格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绩效,对经理层起到激励与约束的双重作用。

  五要加强上市公司监管。股权激励的监管不仅要靠企业自身,也依靠政府监管。如企业内部治理机制健全的美国也先后治理过企业“倒签股票期权”丑闻和“股权激励”会计作假。当前,我国股权激励种种潜规则的盛行客观要求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加强监管。要加强企业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包括激励对象、行权条件、已行权和未行权数量以及相关高管的姓名等信息都要依法披露。要加大对股权激励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并为中小股东提供维权机制。

  六要以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为载体推动股权激励。当前,一方面要加快落实股权激励试点工作,逐步放宽实施门槛,扩大试点范围。大力推进示范区内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探索利用国有股权收益部分激励企业团队的试点,逐步适当放宽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资产等条件限制,让更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参与试点。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技术和管理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创新企业分配激励机制。探索职务科技成果入股、股权奖励、股份期权、科技成果收益分成等多种形式的股权和分红激励,推动企事业单位灵活采用年薪制、人才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创业股、劳动积累股、收益分享制等有利于鼓励创新的分配形式。

本文地址:https://www.kudz.cc/post/10091.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酷读者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