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接力:敬请转发!这些法治格言不仅是知识更是力量!

2017-12-14 00:21:55  阅读 114 次 评论 0 条

  今天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普法小编和大家分享20条中外法治格言,敬请各位网友转发至微信朋友圈,为法治中国尽一份力量。请转发!请分享!

  【法治格言】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法治格言】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李维

  【法治格言】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卡多左

  【法治格言】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强森

  【法治格言】法治比任何一个人的统治来得更好,所谓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做服从法律又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亚里士多德

  【法治格言】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马克思

  【法律名言】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孟德斯鸠

  【法治格言】一个细小的、瞬息即逝的期望可以经常地从纯自然的环境中产生出来,而一个强烈而持久的期望,则只能来自于法律。——边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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