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鲁创青文字〔2014〕3号文件关于推报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示范集体和山东省青年文明号20年突出贡献组织单位、个人的通知的通知

2018-03-07 20:53:56  阅读 105 次 评论 0 条

  认真组织好旅游行业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示范集体和山东省青年文明号20年突出贡献组织单位、个人的推报工作,充分整合媒体资源,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加强对典型事迹的挖掘展示,营造社会氛围,激发基层一线的创建活力。

  关于转发鲁创青文字〔2014〕3号文件关于推报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示范集体和山东省青年文明号20年突出贡献组织单位、个人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山东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推报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示范集体和山东省青年文明号20年突出贡献组织单位、个人的通知》(鲁创青文字〔2014〕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旅游行业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示范集体和山东省青年文明号20年突出贡献组织单位、个人的推报工作,充分整合媒体资源,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加强对典型事迹的挖掘展示,营造社会氛围,激发基层一线的创建活力。

  各市在推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认真总结好充分体现推报要求的文字、照片、视频资料等材料、于4月28号前报省局监管处。

  附件:关于推报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示范集体和山东省青年文明号20年突出贡献组织单位、个人的通知(鲁创青文字〔2014〕3号)

  附件:鲁创青文字〔2014〕3号文件关于推报山东省青年文明号示范集体和山东省青年便文明号20周年突出通县组织单位、个人的通知鲁旅函【2014】44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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