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的今天,许多的有志青年加入到了创业的大军之中,但因为他们多是初次创业,仅仅是凭借脑中的一个创意或是研究出的产品维形起步,所以对公司经营管理并无任何经验,甚至连如何与合伙人相处都处于摸索阶段。
然而,他们在创业之初就对股权结构的设置存在着担忧,这绝不是杞人忧天,因为如果一旦设置不合理的话,就会导致公司价值实现之后无法合理地分配利益,继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与矛盾,影响到项目或公司进一步的发展。
对于这一情况,小编将从最为常见的8个问题出发谈一谈有关股权设计的原则性问题。需要事先说明的是,这些问题虽是最基本的原则问题,但并不是包治百病的“大力丸”,所以在具体实施时还需要根据自己的客观实际,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哲学原理,设计出适合自身团队与项目的方案。
这一问题的答案很简洁,一个字——“要”!俗话说得好,一个好汉三个帮,如果在创业的过程中能有一群志同道合的“战友”共同奋战的话,自然是最理想的状态。
在2013年比较火爆的电影《中国合伙人》不就是讲述了三个拥有共同梦想的年轻人共同创业的励志故事吗?当然,现实的商界中更是不乏这样的例子,最为大家所熟知的有阿里巴巴的“十八罗汉”、小米的“八大金刚”等。
这个问题的答案就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了,不同的团队与项目自然有着不同的合伙人需求。例如:阿里巴巴与小米,无论哪家合伙人的数量都不少,而且最终都取得了成功。然而,这样的成功经验却不是能够随意复制的,毕竟这两家都称得上是互联网巨头,领导人也都属于“大神”级别。
目前,在诸多失败的创业团队中,几乎都有这样的共性一一公司或项目还未看到前景,成员们却先封了各式各样的高级职位,最终领导倒比员工还多,反而没有人能踏踏实实地去做事了。所以,在寻求创业合伙人时,一定要端正位置与态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构建出最合理的公司架构。
对于创业公司来说,“好钢用在刀刃上”这句话可谓是至理名言,具体来讲,就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在充满了坎坷的创业之路上,人手、资源都有不足之处,恨不得一个人能有三头六臂,顶三五个人用。在此情况下,自然不应该出现人员冗余的情况,因为这不仅是人力资源的一种浪费,更有可能会产生不必要的内耗,最终影响到公司的长远发展。
于是,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出来了:首先,合伙人必须能够独当一面,这样才能促进公司或项目的发展;其次,合伙人必须要有着不同的能力,这样才能在工作中实现互补,达到相得益彰的效果。
这个问题仍然没有固定的答案,但是却有一个基本的原则,那就是以合伙人的能力与贡献为依据。纵观近年来上市的互联网公司,我们会发现在股权设置方面大体有着以下3种情况。
①创始人是唯一的。这样的例子比较少,因为拥有“超能力”的“大神”级别的人物还是比较少的,典型的例子有:京东的刘强东、58同城的姚劲波、一嗨租车的章瑞平。
②一位主要创始人以及一到两位联合创始人。这样的情况更符合“一个好汉三个帮”的俗话,比如说:途牛旅游、聚美优品、唯品会等。
③三到四位联合创始人,他们之间没有明显突出的领路人。典型的例子是:兰亭集势、淘米网等。
严格地说,这3种情况其实并没有什么绝对的优劣之分。但是小编认为,前两种情况会使自己的团队走得更远,前景也要更好,原因在于这两种情况下的团队里有一个极具战略眼光的领军人物,这样更容易把大家都团结起来,一心一意地向着目标挺进。
公司在决定经营策略等方面必须有一个能迅速作出判断并下达命令的领导者,这样其他人才能更迅速地去执行,有时候太过民主的决策程序会错过瞬间即逝的商机。至于第三种情况,我们或许可以从近期股票的走势中了解一二。
第一步:分析熟人方向。我们可以为他们排一个序,最合适的当属同事,接下来则是同学,然后才是朋友,最后则是亲戚。
最适合的人选之所以是同事,是因为大家曾是上过同一个战场的战友,转换为合伙人关系之后,不过是换了一个战场继续战斗几乎没有磨合成本。每家公司里都普遍存在着职场政治,同事之间的竞争既有良性的,也有恶性的。在经历过这些之后,你仍然选择了对方进行合作,说明彼此之间还是有着阶级友情的,那么建立相互信任的时间成本也就降低了。
而同学有着共同求学的经历,与上述的工作关系有着一定的相似性,所以转换起来也比较容易。同时,受过相同教育的背景,或许会使得大家的思考方式、行为习惯趋于一致,也就比较容易避免在公司经营策略上出现分歧。
至于朋友,虽然分为工作关系与私人关系,但无论哪一种都没有过共事的经历,所以要变成工作关系需要一个长期的适应过程。
亲戚虽然排在最后,却是多数创业者的首选,因为天生的无法割断的亲属关系让创业者更为放心。其实不然,有时候割舍不了的亲情正是不利于公司发展的障碍,再加上亲戚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也会使得原本简单明了的合作关系变得复杂化。
第二步:分析陌生人方向。其实,说是陌生人,多半还是会通过熟人来介绍。但是无论作为桥梁的熟人跟你的关系有多好,他介绍的人终究还是陌生人,所以必须要有一个熟悉以及建立信任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之中充满了不确定性,成与不成还在两可之间。
除了这两种情况,还会出现找不到合伙人的情况,这时又该怎么办呢?小编建议,如果你自认没有刘强东、姚劲波那样的能力,还是放弃创业比较好。如果你的创意或产品不能说服潜在的合伙人,将来又怎么能说服客户呢?
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首先要做的是不要慌乱,冷静地思考对策。如果你是作为主要创始人,那么你肯定是占据着一定优势的,此时你要做的就是想方设法地说服这名找错了的合伙人,让他退出;如果你仅仅是联合创始人,那么就更容易了,自己退出即可。对于创业者来说,时间非常重要,一旦发现合伙人找错了,就要立刻弥补这一错误。
当然,有先见之明的创业团队会在寻找合伙人之前就设定好补救措施,但是这些补救措施显然还有一些副作用。
限制性的股权就是其中的一种补救措施,主要创始人对这种股权是可以进行回购的。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弥补选错合伙人的错误,但是对于那些正确的合伙人来说却是不公平的,他们很容易因此感到不满,久而久之就会影响团队的安定团结。此外,即便是已经实行了这类措施,主要创始人在回购股权时也会出现意外的情况,造成弥补效果不佳的后果。
相比较而言,分期兑现股权这一措施的效果要更差一点,因为从本质上来说,这并不是合伙人的待遇,而是核心员工的待遇。这对于合伙人来说就更不公平了,毕竟是一起冲锋陷阵的战斗伙伴,持股比例低不是问题,没有股权就说不过去了。
既然如此,那么到底还需不需要事先做一些补救措施呢?其实还是需要根据自己的客观实际来考虑,这就像是结婚一样,有的夫妻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有的则不会,但婚姻生活是否幸福与此并无关系。
这个问题需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是创业之初已经得到了天使投资,另一方面则是没有得到投资。对于前者来说,所有的合伙人都不需要出钱;对于后者来说,最好是每一位合伙人都要出钱。
当然,并不用规定具体的出资数目,因为出资多少并不能决定股权所占比例。而合伙人集体出资的话有助于公司或项目走得更远。
古人云,先小人后君子。在创业之前,比较容易引起争议的股权设置等方面的内容最好以书面形式落实,以防万一。之后,大家便可以无后顾之忧地向着同一个目标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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