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多彩。熟练书写正楷字理解汉字的文化含义 体会汉字优美的结构艺术 诵读古代诗文经典篇目 理解作品大意 体会其意境和情感 了解中华民族历代仁人志士为国家富强、民族团结作出的牺牲和贡献 知道重要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和家乡生活习俗变迁 感受各民族艺术的丰富表现形式和特点 尝试运用喜爱的
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多彩。熟练书写正楷字理解汉字的文化含义 体会汉字优美的结构艺术 诵读古代诗文经典篇目 理解作品大意 体会其意境和情感 了解中华民族历代仁人志士为国家富强、民族团结作出的牺牲和贡献 知道重要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和家乡生活习俗变迁 感受各民族艺术的丰富表现形式和特点 尝试运用喜爱的艺术形式表达情感 培养学生对传统体育活动的兴趣爱好。引导学生学会理解他人 懂得感恩 逐步提高辨别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 开始树立人生理想和远大志向 热爱祖国河山、悠久历史和宝贵文化。 10 初中阶段 以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力为重点 提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度 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临摹名家书法 体会书法的美感与意境 诵读古代诗词 初步了解古诗词格律 阅读浅易文言文 注重积累、感悟和运用 提高欣赏品位 知道中国历史的重要史实和发展的基本线索 理解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重要性 认识中华文明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 欣赏传统音乐、戏剧、美术等艺术作品 感受其中表达的情感和思想 参加传统礼仪和节庆活动 了解传统习俗的文化内涵。引导学生尊重各民族传统文化习俗 珍视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中华优秀文明成果 培养作为中华民族一员的归属感和自豪感。 11 高中阶段 以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性认识为重点 引导学生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 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心。阅读篇幅较长的传统文化经典作品 提高古典文学和传统艺术鉴赏能力 认识中华文明形成的悠久历史进程 感悟中华文明在世界历史中的重要地位 认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决定作用和杰出人物的贡献 吸取前人经验和智慧 培养豁达乐观的人生态度和抵抗困难挫折的能力 感悟传统美德与时俱进的品质 自觉以中华传统美德律己修身 了解传统艺术的丰富表现形式和特点 感受不同时代、地域、民族特色的艺术风格 接触和体验祖国各地的风土人情、民俗风尚 了解中华民族丰富的文化遗产。引导学生深入理解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 更加全面客观地认识当代中国 看待外部世界 认识国家前途命运与个人价值实现的统一关系 自觉维护国家的尊严、安全和利益。 12 大学阶段 以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主学习和探究能力为重点 培养学生的文化创新意识 增强学生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中国古代思想文化的重要典籍 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 强化学生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创新意识 深刻认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沃土 辩证看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 正确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引导学生完善人格修养 关心国家命运 自觉把个人理想和国家梦想、个人价值与国家发展结合起来 坚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的理想信念。 四、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 13 在课程建设和课程标准修订中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任务 适时启动课程标准修订和课程开发的研究论证、试点探索和推广评估工作。在中小学德育、语文、历史、艺术、体育等课程标准修订中 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比重。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 应结合教学环节渗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内容。鼓励各地各学校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 开设专题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展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统一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 拓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选修课覆盖面。面向各级各类学校重点建设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品视频公开课。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学科建设。 14 修订相关教材和组织编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读物。根据修订后的中小学课程标准 修订相关教材。制作内容精、形式活、受欢迎的数字化课件。在高等学校统一推广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文化概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地方课程需要编写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读本。组织知名专家编写多层次、成系列的普及读物。 15 充分发挥中小学德育课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作用。促进思想政治教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紧密结合 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 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丰富思想政治教育资源 进一步丰富中小学德育课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 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 提升教学效果。 五、全面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师资队伍水平 16 打造一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骨干队伍。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内容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比重。在师范院校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鼓励民间艺人、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教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双向进入”机制 设立技艺指导大师特设岗位 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成立大师工作室。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等各类人才计划 以及“万人计划”教学名师评选中 增加传统文化教学和研究人才比重 培养和造就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17 加强面向全体教师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训。在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高校辅导员骨干培训中加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比重。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农村幼儿园园长研修培训计划、职业学校教师和校长素质提高计划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训内容 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能力。 六、着力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多元支撑 18 建设不断适应时代需要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网络教育平台。利用好现有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计划等数字文化惠民工程的数据资源成果 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网络传播 制作适合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传统文化精品佳作。重点打造一批有广泛影响的传统文化特色网站 支持和鼓励学校网站开设传统文化专栏。加强校园网络建设 依托高校网络文化示范中心、大学生网络文化工作室等 拓宽适合青少年学生学习特点的线上教育平台。选取一批有代表性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诗文 建设“中华经典资源库”。在中国大学生在线、易班网等设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专栏 进行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的在线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校园教育活动。利用学校博物馆、校史馆、图书馆、档案馆等 结合校史、院史、学科史和人物史的挖掘、整理和研究 发挥其独特的文化育人作用。深入开展创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活动 邀请传统文化名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进校园、进课堂。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党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等 开展主题教育、理论研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 20 构建互为补充、相互协作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格局。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 、图书馆、美术馆、音乐厅、剧院、故居旧址、名胜古迹、文化遗产、具有历史文化风貌的街区等组织学生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教学 建立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纪念馆、遗址等公共文化机构的长效机制。积极配合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 提倡和扶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各类文艺作品创作 在评奖、宣传等方面加强引导 办好青少年电视频道 做好图书出版规划 创作、出版一批青少年喜爱的影视片、音像制品和文学艺术作品 为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供丰富、生动的教育资源。 21、充分发挥家庭在中华传统文化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要重视发挥中小学家长委员会以及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 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紧密结合起来 积极组织开展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传统文化体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和公益性活动 践行中华优秀传统美德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家长通过言传身教 形成爱国守法、遵守公德、珍视亲情、勤俭持家、邻里和睦的良好家风 营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家庭教育氛围。 七、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组织实施和条件保障 22 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加强对青少年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一项战略任务 与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密切配合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形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合力。教育部统筹规划和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课程、教材、师资等建设 明确具体任务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 为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供智力支持。要不断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参与的传统文化教育投入机制 鼓励和引导多途径增加传统文化教育投入。 23 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评价和督导机制。研究制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评价标准 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在中考、高考升学考试中的比重。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纳入课程实施和教材使用的督导范围 定期开展评估和督导工作。 24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研究。充分利用传统文化优势学科、重点研究基地和相关科研力量 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研究 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提供理论基础和学理支撑。鼓励各地各校组织专门力量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机构建设 为学校和教师提供专业服务和指导。 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 副市长 2013年9月17日今年三月份 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出台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八项规定 各区县和各中小学校积极贯彻落实 社会和家长对这八项规定也非常赞同 说明这项政策是顺应群众呼声的。 如何促进减负政策落实到位 切实推进学生过重负担有效减轻 我谈两点想法。 一、减负是减轻过重负担 而不是不要负担 教育工作涉及全市每个家庭 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盼很高。学生过重负担就是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我们要把解决好群众关注的问题作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坐标系。 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 是推动首都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 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多年来 特别是2010年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以来 市教委把减负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 切实提高育人质量的重要任务 常抓不懈 多措并举 北京市减负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已初步形成共识 重视减负的工作氛围也初步形成。但是由于种种原因 我市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教育部门要顺应人民群众呼声 切实推进减负 必须有的放矢 才能取得实效。要深入研究减负减什么。我认为 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有两方面含义 一方面减的是不合理、不必要的负担 另一方面减负的同时仍然需要保证提高教育质量。要通过减轻过重负担 提高教育质量 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身心的健康成长。但是学习本身是一项艰苦的劳动 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和汗水。减负不应该也不能是一减了之 没有负担 那就是矫枉过正了。 另一个问题 当前学生的课业负担实际状况到底如何。过重 重到什么程度 重在哪些方面 需要深入调查、了解。如果学习影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增加了学生的心理负担 使学生的兴趣爱好、自信心受到破坏 最后导致学生认为学习不是一种快乐 而是一种摧残。我想 这样的学习对学生而言 无疑就是负担过重。现在对于学生课业负担到底如何 大家都感觉很重 但是缺乏权威的数据证明。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的督学直接到学校进行督导监测 是一个好形式 有助于我们摸清学生负担真实情况 从而为教育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 希望市督导室能把这个活动扎实搞好。 总之 减负必须有针对性 真正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 通过减负 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学习、健康快乐地成长 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二、切实推进减负 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合力 过重课业负担 既严重影响孩子们的身心健康 又影响到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和未来公民的素质。因此 必须要真抓实干 切实把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 怎么减 我认为还是要依靠改革 用改革的姿态和办法重新审视我们的工作 以改革的精神研究解决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 减负也是如此。 学生负担重的问题 成因复杂 虽然发生在教育领域 但也不是教育部门自身能够彻底解决的问题 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 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好主导作用。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教育发展观和教育质量观 从提高民族素质的战略高度认识减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切实把减轻中小学过重的课业负担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 引导转变人才培养观念 树立全面发展、人人成才、多元成功的观念。鼓励个性发展 不拘一格培养人才。建立多元化的教育评价体系。 学校要发挥主体作用。转变学校内部评价理念与方式 不把学生考试成绩与升学率高低作为评价教师绩效的唯一标准 注重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过程性与发展性评价 淡化结果性评价对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影响。要关注减负之后 学校能为孩子做些什么。减负不是“一减了之” 减负之后的全面发展教育、个性教育等任务更重 需要学校更加全面地设计和更加精心地实施。 学生课业负担过重 还与教师的学科素养、教学能力有关。因此学校要引导教师深化教学方式改革 要减负提质 要加强校本教研和培训 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教师要加强教与学的策略研究 因材施教。加强对学生的学习方法的具体指导 保护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主动学习。同时 教师授课要由单纯的知识教育转变为知识与能力并重的教育 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去读书、去思考、去实践、去锻炼 促进学生在发掘兴趣和潜能的基础上全面发展。 要充分发挥社会和家庭教育在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现在要特别防止一种现象 就是校内减校外补。家长不顾孩子的兴趣爱好 把减负之后多出来的时间 盲目给孩子在校外报了很多课外班。学生校内负担是减下来了 校外负担却增加了。所以 转变社会和家长的观念 通过宣传我们的教育政策与方针 宣传我们学校的典型与创新 引导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观念 引导全社会形成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氛围 同样是至关重要的。 减负要取得实效 还需要加强督导、检查。最近召开的中小学减负督导工作推进会 就是进一步落实减负工作的一项全市性任务和措施。督学深入学校 实地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 了解学生课业负担实际状况 这是个好做法。它覆盖范围广、工作力度大、方式创新 督学深入学校与学校一起研究减负工作 有利于一以贯之地保证和促进政策执行的落地 有利于深入对减负工作的调查研究 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有利于持之以恒地从制度上推进减负工作。这也是构建督政、督学、教育监测相结合的现代教育督导体系的重要内容。希望各位督学在监测中 既监督检查各项要求落实情况 指导学校开展减负 也要积极发现、总结、宣传学校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增强课堂效益、提高教育质量方面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为全市深入、持续开展减负提出有效的政策建议。 各区县要把减负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与常规工作结合起来。要在已经取得的经验基础上 从工作机制、保障措施、宣传交流等方面持续开展下去 督促检查、指导落实。要拓宽减负工作的范围 特别是要规范各种社会培训班的办学行为 斩断培训机构与公办学校的利益链。要继续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 规范使用教辅材料 开足开齐课程 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青少年是我们的希望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促进学生健康、全面、主动发展 是教育工作者的时代责任与历史使命。希望各区县和学校继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努力培养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祖国未来建设者和接班人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 2013 03 04 各区县教委减轻过重课业负担是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现实需要 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 也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进一步加大减负工作的力度 细化工作标准 强化规定要求 经市委教育工委2013年第4次工委委员会讨论通过 现就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课程计划 各区县和学校要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不得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或者减少、挪用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非考试科目的课时。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并保证质量。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小学一、二年级周课时不得超过26节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课程不得超过15课时 三至六年级周课时不得超过30节 初级中学周课时不得超过34节。 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 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各中小学校不得早于8点安排教育教学活动 保证学生充分的休息和睡眠时间。学校的课程计划安排和作息时间表应向学生和家长公布。 三、严格控制作业量 区县和学校要加强对作业的指导和管理 严格控制课外作业总量。小学一至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作业 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和英语可适量布置家庭作业 三至四年级每天作业总量不得超过30分钟 五至六年级每天作业总量不得超过1小时 初中每天家庭作业总量不得超过1 5小时。教师布置作业必须坚持“精选、批改、讲评”原则 不得布置简单重复性和惩罚性的作业 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学生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四、严格规范考试和评价工作 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段的考试方式、科目和难度、次数。区县不得在小学各年级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小学除语文、数学、英语每学期期末可以举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学科考试外 其他课程不得组织考试。除组织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外 区县不得在初中其他年级组织统一考试。初中各年级每学期只能组织期中、期末2次全校或全年级的学科考试。区县和学校组织的考试 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 不得随意增加难度。区县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门不得以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排名 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对班级、教师、学生进行排名。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 坚决禁止学校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 五、严格禁止违规补课 严禁学校、教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等以任何名目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在校中小学生集体补习文化课程或上新课 不得通过组织补习、辅导向学生收取费用。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引导本校学生参加校外文化课补习班。 六、严格教辅用书管理 各区县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材和学习辅助资料应从市教委公布的《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凡确属教育教学所需的练习册、寒暑假作业等资料学校应免费提供。严格禁止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荐或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不得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提供服务。 七、严格各类竞赛管理 坚决禁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培训班。不得统一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报名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竞赛活动 禁止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各中小学校不得为学科类竞赛活动提供场地。 八、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强化区县为主 中小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 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对于违反《北京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办法》和本《通知》的区县 一经查实 由市教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和个人 由区县教委责令限期改正 情节严重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建立健全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性、常态性监测公告制度 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减负工作作为督政督学的重要内容 定期进行专项督导 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主动公开举报监督电话 建立健全评价表彰机制 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成绩优秀的区县、学校和教师予以表彰和奖励。 本通知自2013年3月19日起施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3年2月19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行为的意见 各区县教委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 施行以来我市中小学减负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仍然 存在不规范的教学行为 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结合教 育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的通知》 教基一厅函〔2014〕13号 要求 经市教委2014年第6次主任办公会研究 就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行为提出如下意见一、规范教学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课程计划开齐课程 开足课时。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并保证实效 不得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时间。 严格依照课程标准教学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不得随意提高课程教学难度。 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完成教学任务 关注每一名学生的学习需求 不得按部分提前自学学生的学习程度加快教学进度 禁止“课堂内容课外补”。 在达到国家课程标准、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课程改革 整合优化三级课程 自主开展特色课程建设 拓展学生发展平台 增强课程的适应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注重因材施教 开展个性化教学。创新教学方式 探索适应学生身心特点和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的有效教学模式。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等多种学习方式 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 增强教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规范作业教辅 严格控制家庭作业总量切实保证学生的休息与睡眠时间。小学低年级不留家庭作业 小学中高年级以及初中家庭作业要坚持“少留、精选、分层”原则。寄宿制学校要按照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学生不少于9小时的要求安排作息。 科学确定作业形式与内容倡导探究式、体验式作业 引导学生参加有利于激发求知欲、好奇心 发展兴趣特长 有利于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体验活动 不得布置简单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 提高作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学生学习实际 分层布置作业 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开展“学生选择作业、老师批改指导”的自主作业实践探索。 教师应当对布置的家庭作业全部认真批改、及时反馈。不得给学生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学生家长代为评改作业。10 规范教辅材料选用 凡确属教育教学所需的课堂练习、同步练习、寒暑假作业、考试试卷及复习资料等 学校应当免费提供 市、区县不统一推荐中小学教辅材料。 三、规范考试测试 11 依据课程标准 科学、合理确定考试的内容和难度 不得随意提高考查、考试难度。 12 合理运用考试结果 充分发挥考试评价对学生学习、教师教学的诊断、改进、发展性功能 不得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教师排名。 13 不得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考试、测试。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组织面向小学生的面试、测试和考试。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团体或民办机构举办的等级证书考试和学科竞赛活动。 14 减少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统一测试 取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等组织的各类等级证书考试和学科竞赛活动。 15 深化考试命题改革 探索适应课程标准要求的学生学业水平考核内容和方法 突出考查主干知识和核心能力 注重试题素材与生活实践的紧密结合。探索多样化的考查、考试方式和结果呈现形式 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和考试负担。 16 建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基本标准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分析与评价反馈体系 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的监控与指导 引导学校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方式 提高教学效益。健全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 四、规范评价评选 17 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不得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作为对学校奖惩的主要依据。 18 减少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等对学校的考核评比 严禁对学校进行各级各类排名。禁止公办中小学参与任何组织 或个人 举办的针对学校的各种评选排名。 19 严格控制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组织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评优、推优等活动。规范并减少学校对学生的评优、评选 不得对班级、学生进行排名。 20 积极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 全面、科学、公正地评价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健全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信息平台 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促进学校提高育人质量。 本意见自2014年5月30日施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4年4月30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 教委 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进一步推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 2020年 》实施 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 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我部在全面总结各地依法治校经验、做法的基础上 研究制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 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全面推动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以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 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基础上 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 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各地和教育部直属高校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在依法治校实践中取得的进展 形成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和经验 请及时报我部政策法规司 法制办公室 附件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 教育部 2012年11月22日 附件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进一步推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 2020年 》实施 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 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当前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 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 各级各类学校的发展环境、发展理念、发展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迫切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依法治校 是学校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 发挥法治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 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 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内在要求 是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 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 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各方合法权益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紧迫性。《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通知》教政法〔2003〕3号 发布以来 各地和学校普遍重视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 加强校长和教师法制培训 积极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探索了不少成功的经验 依法办学和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但是 与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 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相比 依法治校还存在较大差距 主要体现在 工作进展不平衡 一些地方和学校对推进依法治校认识还不到位 制度不健全 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办学、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等问题在个别地区和学校还不时发生 学校管理者和教师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依法对学生实施教育与管理的能力、意识还亟待提高 权利救济机制还不健全 政府教育管理职能转变还未完全到位 部分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还不强。这些问题的存在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影响到教育科学发展与深化改革的进程。解决以上问题 必须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全面加快推进依法治校。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将坚持和改善学校党的领导与学校的依法治理紧密结合起来 必须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把立德树人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 全面提高校长、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素质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 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依法办学 积极落实教师、学生的主体地位 依法保障师生的合法权利 必须切实转变管理理念与方式 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总体要求。学校要牢固树立依法办事、尊重章程、法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建立公正合法、系统完善的制度与程序 保证学校的办学宗旨、教育活动与制度规范符合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要以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为目标 落实和规范学校办学自主权 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 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 教师依法执教 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学校管理的格局 要以提高学校章程及制度建设质量、规范和制约管理权力运行、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健全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为着力点 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全面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要切实落实师生主体地位 大力提高自律意识、服务意识 依法落实和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积极建设民主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 三、加强章程建设 健全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 依法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学校起草制定章程要遵循法制统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基本原则以促进改革、增强学校自主权为导向 着力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 充分反映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意愿 凝练共同的理念与价值认同 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 突出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高等学校要依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制定或者修改章程 由教育部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章程 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到2015年 全面形成一校一章程的格局。经过核准的章程 应当成为学校改革发展、实现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 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学校制定章程或者关系师生权益的重要规章制度要遵循民主、公开的程序 广泛征求校内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重大问题要采取听证方式听取意见 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保证师生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 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要依据法律和章程的原则与要求 制定并完善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资产与财务、后勤、安全、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 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章程及学校的其他规章制度要遵循法律保留原则 符合理性与常识 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和教育需要设定义务。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应当加以汇编并公布 便于师生了解、查阅。有网络条件的 应当在学校网页上予以公开。涉及师生利益的管理制度实施前要经过适当的公示程序和期限 未经公示的 不得施行。 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机制。学校要设立或者指定专门机构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 对校内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对与上位法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 不符合学校章程和改革发展要求 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内部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 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保证学校的规章制度体系层次合理、简洁明确、协调一致。要建立规范性文件核管理制度定期清理制度 清理结果要向师生公布。新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重要文件发布后 要及时对照修订校内相应的规章制度。 四、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机制 完善学校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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