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释义】行尸走肉:行尸:可以走动的尸体;走肉:会走动而没有灵魂的躯壳。比喻徒有人的形体而没有实质性精神、没有生活理想、糊里糊涂过日子的人。也用于形容一个人犹如没有灵魂,徒有躯体,看上去极其颓废。
出自东晋王嘉《拾遗记·后汉》卷六:“夫人好学,虽死犹存;不学者,虽存,谓之行尸走肉矣。”
“行尸走肉”这个成语出自东晋时王嘉写的《拾遗记》,其典故的主角叫任末,字叔本,东汉时蜀郡新繁(今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人,著名的学者和教育家。
古代蜀地向来民风野蛮落后,西汉景帝后期,仁爱并喜欢教导感化的文翁出任蜀郡郡守后,一方面把优秀的年轻人送到京城太学深造,另一方面在成都修建学宫(公立学校),招收学生。文翁此举极大地改变了蜀地的风气,文风渐盛。
在这样的大环境影响下,出身贫穷的任末,不甘心一辈子做个只知道种田耕地的农民,他立下远大志向,一定要勤奋读书,做出一番成就来。志向倒是远大,但现实非常骨感,没有钱进不了学校,啷个读书?
这难不倒意志坚定的任末。他“学无常师”,14岁那年开始,背着自己做的书箱,四处求学。听说哪里有文人雅士,就去哪里请教求学。那些老师见任末如此好学,也很感动,乐意为他指点学业。
当然,在老师那里是不可能长久住下去的。那个时候,人烟稀少,树林众多,任末就在离老师家不远的树林里搭建茅棚住下来。买不起笔,他把树枝削成笔,用树汁混合烟灰当作墨水写字。
白天光线好,读书没问题,到了晚上,任末买不起可以照明的灯烛,怎么办?他有的是办法。估计那时蜀地的天气比较好,晚上经常有月亮,他就在星月的照耀下读书。遇到没有月亮的晚上,他就点燃麻秆、蒿草等,借着光线继续读书。
任末经过勤奋读书,通晓《五经》(古代儒家经典著作合称“四书五经”,四书指《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五经指《诗经》《尚书》《礼记》《周易》《春秋》),尤其对齐人辕固(又名辕固生,今山东桓台县田庄镇辕固村人,西汉《诗经》学四大流派之一《齐诗》的创始人)所传的《诗经》特别有研究。
后来,任末与当时的学者景鸾一起去都城洛阳游学。景鸾,字汉伯,梓潼人,东汉时著名的经学家。任末与景鸾在洛阳游学一段时间后,渐渐地有了名气。任末在洛阳暂住下来,设馆收徒授学。
尽管已是人师,任末仍然没有忘记勤奋读书。他读书时,一有心得体会,提笔就往衣服上写,免得忘记了。他常常教导弟子们说:“人如果不学习,凭什么能成功呢?”弟子们对老师的勤学精神很是钦佩和感动,经常把洗干净的衣服放在一边,等老师把衣服写满字后,就帮忙换下来。
在洛阳待了10多年后,身体有恙的任末回到家乡。当时的蜀郡郡守听说后,想聘请他担任管理全郡总务的功曹史。这个职位不算低,但任末不想为官,以身体有病需要休养为由拒绝了。任末还是喜欢他的教育事业,他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蜀地进一步开化起来。
在洛阳时,任末结识的一个好朋友董奉德病故了,他的家人因为太穷,根本没办法把董奉德的棺木送回老家去安葬。古代特别讲究落叶归根,尤其是死在异乡的人,无论如何,都要想方设法归葬祖茔,否则将“愧对列祖列宗”。
任末深得儒家传统熏陶,对此更是遵循礼仪。他得知董奉德家里的实际情况后,决定无论如何都要让董奉德的遗体回到老家安葬。任末也没有钱,但他有力气,更有决心。他用鹿车(那时的一种独轮小车)载上董奉德的棺木,一路推着送到了董奉德的老家。任末这种高行义举,受到了时人的赞扬,传为美谈。
任末回到蜀地老家后不久,他的一个老师去世了。听到这个消息后,任末不顾身体有病,一定要去为老师奔丧。一路上劳累奔波,加上悲伤过度,任末在半路上病倒了,病情越来越重,眼看就不行了。
临终前,任末对陪他一起去奔丧的侄子任造说:“我死后,你千万不要把我送回老家去,你要把我的尸体先送到老师的家门口,让我尽一个弟子的礼节。如果我的灵魂还有知觉,我就不会感到惭愧。然后,你随便找个地方把我埋了,我就很满足了。”
王嘉在《拾遗记》中,讲述了任末临终时对弟子们的告诫:“夫人好学,虽死犹存;不学者虽存,谓之行尸走肉耳!”意思是说,一个人啊,如果他喜欢学习,即使死了,也跟活着一样;不喜欢学习的人呢,即使他活着,也不过是行尸走肉罢了。
“行尸走肉”的成语由此而来,其背后蕴藏着的是一个勤学励志的故事。王嘉在《拾遗记》对任末勤奋好学的记载,如今被取名为《任末好学》,经常出现在中学语文的考卷中。
作为东汉时期新都的名人,因年代久远,任末的后代世系已经无法考证。但任末其人其事,却被历代书籍史料记载了下来。
除王嘉在《拾遗记》中记载任末的故事外,东晋著名史学家常璩在《华阳国志》中的《先贤士女总赞》中,专门有“叔本慕仁”的条目;《新繁县志》《新繁乡土志》中,也都记载有任末勤学好仁的事迹。
新都区的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把任末与杨升庵等名人列在一起,进行挖掘宣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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