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10年,他们村子被洪水淹没了,他不停地救人,有老人,有孩子,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惟独没有亲自去救她。当她被别人救出后,有人问他:“你既然喜欢她,为什么不救她?”他轻轻地说:“正是因为我爱她,我才先去救别人。她死了,我也不会独活。”于是他们在那一年结了婚。那一年他22岁,她20岁。
后来,全国闹饥荒,他们同样穷得揭不开锅,最后只剩下一点点面了,做了一碗汤面。他舍不得吃,让她吃;她舍不得吃,让他吃!三天后,那碗汤面发霉了。当时,他42岁,她40岁!
因为祖父曾是地主,他受到了批斗。在那段年月里,“组织上”让她“划清界线、分清是非”,她说:“我不知道谁是人民内部的敌人,但是我知道,他是好人,他爱我,我也爱他,这就足够了!”于是,她陪着他挨批、挂牌游行,夫妻二人在苦难的岁月里接受了相同的命运!那一年,他52岁,她50岁!
许多年过去了,他和她为了锻炼身体一起学习气功。这时他们调到了城里,每天早上乘公共汽车去市中心的公园,当一个青年人给他们让座时,他们都不愿坐下而让对方站着。于是两人靠在一起手里抓着扶手,脸上都带着满足的微笑,车上的人竟不由自主地全都站了起来。那一年,他72岁,她70岁。
她说:“10年后如果我们都巳死了,我一定变成他,他一定变成我,然后他再来喝我送他的半碗粥!”
陈平西汉名相,少时家贫,与哥哥相依为命,为了秉承父命,光耀门庭,不事生产,闭门读书,却为大嫂所不容,为了消弭兄嫂的矛盾,面对一再羞辱,隐忍不发,随着大嫂的变本加厉,终于忍无可忍,出走离家,欲浪迹天涯,被哥哥追回后,又不计前嫌,阻兄休嫂,在当地传为美谈。终有一老着,慕名前来,免费收徒授课,学成后,辅佐刘邦,成就了一番霸业。追问要600追答梦想成真”是一句美好的祝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有些人不乏好很好的想法、目标和计划。让梦想成真,是许多人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但是有的人有了梦想之后,要么长期犹豫之中,迟迟拿不出实现梦想的具体行动;要么碰到一点困难打退堂鼓,甚至彻底放弃了自己的梦想。常言道:心动不如行动。再美好的梦想与目标,再完美的计划和方案,如果不能尽快在行动中落实,最终只能是纸上谈兵,空想一番。
有了梦想,就应该迅速有力地实施。坐在原地等待机遇,无异于盼天上掉馅饼。毫不犹豫尽快拿出行动,为梦想的实现创造条件,才是梦想成真的必经之路。有的人确立了好的目标以后,一会儿担心过程太长,怕坚持不下去;一会儿担心任务太难,怕到最后失败。如此前怕狼后怕虎,在彷徨中裹足不前,导致机遇在身边溜走,白白浪费了光阴。英国著名文学家劳伦斯有一句名言:成功的秘诀,在于养成迅速去做的好习惯。在我们身边,细细观察就不难发现,许多贡献较大,成绩较优异的同志,并不是他们的知识、眼光、观念多么出类拔萃,其梦想和目标常常和身边的人差不多,只是因为他们实现梦想的行动比别人先走一步,并且能够孜孜以求而已。
实现梦想不仅要“肯做”还需要锲而不舍地“坚持做”。实现梦想往往是一个艰苦的、坚持的过程,而不是一步到位,立竿见影。那些成就卓越的人,几乎都在追求梦想的过程中表现出一种顽强的毅力。美国著名动作影星史泰龙高中时代旧梦想当一名演员,他前往好莱坞找导演,找制片人,整整三年,都没有一个人看好他,他也没有上过一个镜头。不过他没有气馁,而是一此次分析失败的原因,在自我反省,自我检讨中进步着。终于,一个拒绝他20多次的导演答应给他一次拍电视剧的机会,这部电视剧第一季就创下了收视记录,从此,史泰龙成了家喻户晓的明星。故人云:“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实现梦想最忌讳缺乏恒心,朝三暮四。只要瞄准了大方向,坚持不懈地做下去,才能够扫除挡在梦想前面的障碍,实现美好的人生蓝图。因此,凡想干出一番事业,学习有所建树,就要做好进阶挑战甚至面对失败的准备,坚持不解地执行预定的计划,不断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这样才有成功的希望,才能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向着自己的梦想的比彼岸勇往直前。更多追问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评论
天气越来越冷了,早过了收割的季节,往日麦地里遍地的粮食早已不见,早先秋日里存储在地洞里的一点过冬的粮食也被农民的无意间的一锄头彻底毁灭。
我忧愁的看着熟睡中肚子日渐明显大起来的妻子……是哦,我快做爸爸了,要真正尽起一个男人的责任了。可是,家里一点余粮都没有了。我可以啃点草根对付过去,可是我不能让妻子饿着了,不能让她肚子里的我们的儿子饿着了……
那时候,我想娶她,她妈妈嫌我们家穷,我对着她妈妈发誓:我活着的一天就绝对不让您的女儿饿着一天。她妈妈把她的女儿许给了我。从那一天起,我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 福的老鼠了,我默默的为她做着一切,不让她受半点委屈,让她做这世界上第二只最幸福的老鼠……我爱她胜过爱我自己,我可以为她轻轻用牙咬掉她指甲里的污垢;我可以为她跟在村头二妞后面一天为她捡够她爱吃的瓜子;我可以为她哼着小夜曲看着她入睡的样子而彻夜不眠……
我是多么爱她啊,爱她明亮的眼睛、爱她尖尖的嘴巴、爱她那湿润的鼻头、爱她带点棕色的皮肤……可是,可是,现在我连明天的早餐我都不能为她准备出来,我爱她,可是连明天的早餐在哪里我也不知道……
我再去找找看吧,也许能在泥地深处挖出秋日收割落下的一点米粒,虽然我已经找了几 十次,虽然每次都是指甲都挖出血来了还空手而归……我再试着去大表哥家借借看吧,也许表嫂同情我了,不再那么尖酸刻薄的骂我了,虽然我已经去了七次,每次都被她指桑骂槐,为了她我也许连自尊都可以不要了吧……我再试着进村里那些屋子里求那些家鼠分一点给我吧,虽然我已经被他们揍了四次,每次都骂我田鼠臭不要脸的去家鼠家当乞丐,可是为了她这点痛算什么这点辱骂又算什么……
看着她睡觉的安详的样子,我知道她已经一整天没有进一粒米了,我心如刀割,虽然我也已经三天没有吃一点东西,可是我是男人呀,我不能让她受一点饥饿一点委屈。可是,我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我想哭,却一点眼泪都没有出来,我答应过她,我永远是一家之主的男子汉,我永远不会让她感觉到一点危险,于是,我早就忘却了哭的滋味。哎~还是去外面吹吹冷风吧,也许寒冷会让我减少一点饥饿感吧……
“小老鼠、小老鼠,我看你一整天了,怎么了?看你饿得直哆嗦呢。” 恩恩恩,有人叫我呢。我早习惯了被忘却的滋味,想不到还有人记得我,我心里有点激动。我抬头望去,哦,原来是每天都飞来飞去的鸽子大姐。
城里?这村子里就爷爷去过城里了,小时候爷爷活着的时候是和我讲过城里到都是好吃的好玩的,天上的白云都是棉花糖,地上的石子都是巧克力。
我叫醒了她,我带着她又去求明天就要去城里运货物的牛大伯,求他带我们夫妻一程,牛大伯可怜我们,于是就答应了我们,不过他让我们躲在他耳朵里面,不准出声,别让他主人看见。
我和妻子紧紧的抓住牛大伯的耳朵一路上的颠簸,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听见牛大伯叫我们了:“下来吧,两个小东西,城里到了。”我和她一起兴奋的跳到地上,我搀着她的膀子,一起对着牛大伯鞠了个躬,向城市靠近去,远远的听见牛大伯粗粗的喘了一口气还是叹了一口气……
我抬头望天,我望不见天,一栋栋大楼遮盖了我的视线;我低头看地,我看不见地,一块块混凝土早覆盖了大地。
我和妻子怯生生的站在墙角,面前马路上川流不息的人群和那一辆辆呼啸而过的怪物让我们头晕眼花,那喧闹的声音让我们头痛欲裂……在这里我真正感觉到我是一个外乡人,我找不到一点归属感,我开始怀念起我的家乡来……
也许,地里还能找出一点粮食、也许表嫂回心转意了,也许家鼠们念在远亲的份上……
可是在这里,我一点勇气都没有,我一点能耐都施展不出来……我又开始有点想哭。
我也看见了,我也好兴奋,上次吃蛋糕还是她过生日的时候,我拼死从村长家宝贝儿子手里抢来一小块的,那时候我还在追她……呵,好甜蜜的回忆,她好喜欢吃蛋糕的。我的精神头一下子就来了。我拍拍胸脯:“我们过去,我一定帮你把那蛋糕搞到手!”
我拉着她的手,开始奋勇地跳着从人缝里穿过去。人太多了,我们跳来跳去,妻子不小心跳到个胖女人的鞋子上,那胖女人尖声叫起来。紧接着整条街上的人都对我们注意过来,很多人开始用脚来踩我们、用手里的杂志来拍打我们……我死拽着妻子拼命的躲闪……这时候,我才意识到“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对我们老鼠而言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还好,我看见前面有一下水道,我拉着妻子跳了进去,总算我们过了大街。不过,我在跳下水道的时候把脚给扭了,我装做无所谓,一点都不疼的样子,我不想让她知道了心疼……
过了一阵子,我瞅准了大街上的人已经忘记我们两只小小的老鼠了,我让她躲在下水道,我悄悄的钻了出来,我顺着墙根溜子的往那个蛋糕店摸过去……一步、两步、三步,我看见那蛋糕了,我一头向那蛋糕扑去……“咚……”我显然撞在了什么上面,可是我眼前似乎没有什么,只有蛋糕,可是头上的那个大包是显然的,我用手指抵了抵,确实蛋糕和我之间有东西,我冲不过去,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只是好象是透明的却阻挡了我。也许,那是城里人玩的什么专门对付我们老鼠的把戏吧。我偷偷看了看店里,里面全是人,那穿白衣服的人看起来好凶,刚才在大街上的险境让我对城里人充满恐惧感,我实在没有勇气光天化日之下去在他们眼皮子下面哄抢他们的蛋糕的。没有办法,我只有等天黑……
回到下水道,我紧紧的抱着妻子,我用我的耳朵贴在她肚皮上,我听不到我儿子的声音,我只听见她的肚子在咕咕叫……终于,我的眼泪不自觉的顺着眼角挂落,我哽咽着对她说:“对不起,让你跟着我受苦了……”她只是用手摸摸我的额头的大包:“你还疼吗?只要和你在一起,就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终于到了晚上,我和她一起溜到店门口,店里一个人都没有,我和她偷偷的从门缝里溜了进去,我环顾店里到处都是蛋糕,我开心疯了,我抱着她,死命的吻着她:“老婆,老婆,我终于让你吃个饱了。”可是,很快现实的残酷打破了我的兴奋。和白天一样,那些蛋糕好象被什么透明的东西装在进了什么盒子里,实在弄不开,只是能看得见,却摸不到……我急得团团转,我好心焦……
我看去,果然是有。不过,我同时也看见了,那蛋糕旁边是个老鼠夹子,我知道这是城里人用蛋糕做诱饵来捕我们的。可惜,这玩意我们那旮旯乡下也有,我早见识过了。我暗想:我一定要用法子帮我妻子弄出那块蛋糕让她吃到。其实这也难不倒我,在乡下的时候,我就常常用我的尾巴在老鼠夹子下面勾出我想要的东西,而那破夹子根本伤不到我分毫。不过,这是城里,城里人好狡猾的,他们的老鼠夹子也许也很狡猾。为了她,我豁出去了!
我趴在地上,小心翼翼地用尾巴轻轻的去勾那蛋糕,一寸、两寸、三寸……我终于把它勾出来了。
我不由分说,我硬把蛋糕塞进她嘴里。“吃下去!”我恶狠狠的对她说。这是我们结婚以来,我第一次大声音的对她说话。
时间过去不长,妻子突然满地打滚,大声叫唤起来:“疼死我了,疼死我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完了,城里人太坏了,不但用了老鼠夹子,连做诱饵的蛋糕里也放了老鼠药……乡下人从来不会下这连环套子的……城里人太狡猾了……
对了,我还有口水……我对着她的嘴,大量的从自己喉咙分泌口水,我吐啊吐啊,快连自己的胆汁都吐出来了,一点点的口水都没有了……我感觉我的喉咙都快断掉了……可是,我一滴口水也分泌不能出来,她的声音慢慢的小下去,她的嘴角开始大量的涌出血来……
我从未感觉到死亡来得和我是那么的近,我死死的抱着她,疯了一般帮她擦去嘴角 的血沫,可是一遍一遍又一遍,我擦的速度远远跟不上它涌出来的速度。一辈子、一辈子从来没有如此清醒过,我意识到了:她将永远离开我了,我将永远失去她了……
抱着她,我轻轻的跳上一边的老鼠夹子,“噶啪——”我清清楚楚的听见我的腰骨被夹断的声音。
我吻着她的脸,默默的想着最后一句想对她说的话: “如果有来世,还让我们做一对小小的老鼠,笨笨的相爱,呆呆的过日子,拙拙的相恋、傻傻的在一起,即使大雪封山,还可以窝在暖暖的草堆,紧紧的抱着你,轻轻地咬你的耳朵……”
有位绅士在花店门口停了车,他打算向花店订一束花,请他们送去给远在故乡的母亲。
绅士正要走进店门时,发现有个小女孩坐在路上哭,绅士走到小女孩面前问她说:
「我想买一朵玫瑰花送给妈妈,可是我的钱不够。」孩子说。绅士听了感到心疼。
「这样啊??」于是绅士牵著小女孩的手走进花店,先订了要送给母亲的花束,然后给小女孩买了一朵玫瑰花。走出花店时绅士向小女孩提议,要开车送她回家。
绅士照小女孩说的一直开了过去,没想到走出市区大马路之后,随著蜿蜒山路前行,竟然来到了墓园。小女孩把花放在一座新坟旁边,她为了给一个月前刚过世的母 亲,献上一朵玫瑰花,而走了一大段远路。 绅士将小女孩送回家中,然后再度折返花店。他取消了要寄给母亲的花束,而改买了一大束鲜花,直奔离这里有五小时车程的母亲家中,他要亲自将花献给妈妈。
乡下小村庄的偏僻小屋里住著一对母女,母亲深怕遭窃总是一到晚上便在门把上连锁三道锁;女儿则厌恶了像风景画般枯燥而一成不变的乡村生活,她向往都市,想去看看自己透过收音机所想象的那个华丽世界。某天清晨,女儿为了追求那虚幻的梦离开了母亲身边。她趁母亲睡觉时偷偷离家出走了。
「妈,你就当作没我这个女儿吧。」可惜这世界不如她想象的美丽动人,她在不知不觉中,走向堕落之途,深陷无法自拔的泥泞中,这时她才领悟到自己的过错。
「妈!」 经过十年后,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拖著受伤的心与狼狈的身躯,回到了故乡。
她回到家时已是深夜,微弱的灯光透过门缝渗透出来。她轻轻敲了敲门,却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女儿扭开门时把她吓了一跳。「好奇怪,母亲之前从来不曾忘记把门锁上的。」 母亲瘦弱的身躯蜷曲在冰冷的地板,以令人心疼的模样睡著了。
「妈??妈??」听到女儿的哭泣声,母亲睁开了眼睛,一语不发地搂住女儿疲惫的肩膀。在母亲怀里哭了很久之后,女儿突然好奇问道:「妈,今天你怎么没有锁门, 有人闯进来怎么办?」
母亲回答说:「不只是今天而已,我怕你晚上突然回来进不了家门,所以十年来门从没锁过。」
母亲十年如一日,等待著女儿回来,女儿房间里的摆设一如当年。这天晚上,母女回复到十年前的样子,紧紧锁上房门睡著了。
在那个贫困的年代里,很多同学往往连带个象样的便当到学校上课的能力都没有, 我邻座的同学就是如此。 他的饭菜永远是黑黑的豆豉,我的便当却经常装著火腿和荷包蛋,两者有著天渊之别。
而且这个同学,每次都会先从便当里捡出头发之后,再若无其事地吃他的便当。这个令人浑身不舒服的发现一直持续著。
「可见**妈有多邋遢,竟然每天饭里都有头发。」同学们私底下议论著。为了顾及同学自尊,又不能表现出来,总觉得好肮脏,因此对这同学的印象,也开始大打折扣。 有一天学校放学之后,那同学叫住了我:「如果没什么事就去我家玩吧。」虽然心中不太愿意,不过自从同班以来,他第一次开口邀请我到家里玩,所以我不好意思拒绝他。
「妈,我带朋友来了。」听到同学兴奋的声音之后,房门打开了。他年迈的母亲出现在门口。
「我儿子的朋友来啦,让我看看。」 但是走出房门的同学母亲,只是用手摸著房门外的梁柱。 原来她是双眼失明的盲人。
我感觉到一阵鼻酸,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同学的便当菜虽然每天如常都是豆豉,却是眼睛看不到的母亲,小心翼翼帮他装的便当,那不只是一顿午餐,更是母亲满满的爱心,甚至连掺杂在里面的头发,也一样是母亲的爱。
有个小村庄里有位中年邮差,他从刚满二十岁起便开始每天往返五十公里的路程,日复一日将忧欢悲喜的故事,送到居民的家中。就这样二十年一晃而过,人事物几番变迁, 唯独从邮局到村庄的这条道路,从过去到现在,始终没有一枝半叶,触目所及,唯有飞扬的尘土罢了。
他一想到必须在这无花无树充满尘土的路上,踩著脚踏车度过他的人生时,心中总是有些遗憾。
有一天当他送完信,心事重重准备回去时,刚好经过了一家花店。 「对了,就是这个!」 他走进花店,买了一把野花的种籽,并且从第二天开始,带著这些种籽撒在往来的路上。 就这样,经过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他始终持续散播著野花种籽。
没多久,那条已经来回走了二十年的荒凉道路,竟开起了许多红、黄各色的小花;夏天开夏天的花,秋天开秋天的花,四季盛开,永不停歇。
种籽和花香对村庄里的人来说,比邮差一辈子送达的任何一封邮件,更令他们开心。
在不是充满尘土而是充满花瓣的道路上吹著口哨,踩著脚踏车的邮差,不再是孤独的邮差,也不再是愁苦的邮差了。
中午尖峰时间过去了,原本拥挤的小吃店,客人都已散去,老板正要喘口气翻阅报纸的时候,有人走了进来。那是一位老奶奶和一个小男孩。
「牛肉汤饭一碗要多少钱呢?」奶奶坐下来拿出钱袋数了数钱,叫了一碗汤饭,热气腾腾的汤饭。奶奶将碗推向孙子面前,小男孩吞了吞口水望著奶奶说:
「奶奶,您真的吃过午饭了吗?」 「当然了。」奶奶含著一块萝卜泡菜慢慢咀嚼。一晃眼功夫,小男孩就把一碗饭吃个精光。
老板看到这幅景象,走到两个人面前说:「老太太,恭喜您,您今天运气真好,是我们的第一百个客人,所以免费。」 之后过了一个多月的某一天,小男孩蹲在小吃店对面像在数著什么东西,使得无意 间望向窗外的老板吓了一大跳。
原来小男孩每看到一个客人走进店里,就把小石子放进他画的圈圈里,但是午餐时间都快过去了,小石子却连五十个都不到。
心急如焚的老板打电话给所有的老顾客 :「 很忙吗?没什么事,我要你来吃碗汤饭,今天我请客。」 像这样打电话给很多人之后,客人开始一个接一个到来。 「八十一,八十二,八十三??」小男孩数得越来越快了。终于当第九十九个小石子被放进圈圈的?
「奶奶,这一次换我请客了。」小男孩有些得意地说。 真正成为第一百个客人的奶奶,让孙子招待了一碗热腾腾的牛肉汤饭。而小男孩就像之前奶奶一样,含了块萝卜泡菜在口中咀嚼著。
没想到小男孩却拍拍他的小肚子,对奶奶说:「不用了,我很饱,奶奶您看??。」
他是个单亲爸爸,独自抚养一个七岁的小男孩。每当孩子和朋友玩耍受伤回来,他对过世妻子留下的缺憾,便感受尤深,心底不免传来阵阵悲凉的低鸣。 这是他留下孩子出差当天发生的事。 因为要赶火车,没时间陪孩子吃早餐,他便匆匆离开了家门。一路上担心著孩子有没有吃饭,会不会哭,心老是放不下。即使抵达了出差地点,也不时打电话回家。 可孩子总是很懂事地要他不要担心。然而因为心里牵挂不安,便草草处理完事情,踏上归途。 回到家时孩子已经熟睡了,他这才松了一口气。旅途上的疲惫,让他全身无力。正准备就寝时,突然大吃一惊:棉被下面,竟然有一碗打翻了的泡面!
「为什么这么不乖,惹爸爸生气?你这样调皮,把棉被弄?要给谁洗?」 这是妻子过世之后,他第一次体罚孩子。
「我没有??」孩子抽抽咽咽地辩解著:「我没有调皮,这??这是给爸爸吃的晚餐。」
原来孩子为了配合爸爸回家的时间,特地泡了两碗泡面,一碗自己吃,另一碗给爸爸。可是因为怕爸爸那碗面凉掉,所以放进了棉被底下保温。
爸爸听了,不发一语地紧紧抱住孩子。看著碗里剩下那一半已经泡涨的泡面: 「啊 !孩子,这是世上最?最美味的泡面啊!」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