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从法庭向外延伸

2018-06-15 01:38:08  阅读 123 次 评论 0 条

  王天江认为,法院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从法庭延伸到家庭、社区、学校,从庭中、庭后教育挽救延伸至庭前预防,对未成年人犯罪易发高发群体靠前关爱,靠前教育和引导,培养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和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法官妈妈”是一个关爱留守儿童、贫困儿童、罪犯子女的群体,也是进行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的载体,还形成了长效性的帮扶机制,将法与情很好地融合在一起,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有利成长的环境。

  安徽是外出务工大省,留守原籍的青少年居多。据安徽省高院未成年人犯罪调研报告显示,留守未成年人犯罪突出。2012年到2015年,全省留守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为2062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42.82%。罪名涉及盗窃、抢劫等侵财型犯罪,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奸等犯罪亦比较突出,甚至还出现了毒品犯罪。

  几乎每一个“问题少年”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成长至关重要,家庭教育不当或缺失,成为导致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因素。”烈山区法院院长王天江说,留守儿童、罪犯子女所在的家庭很多都是不健全的,这些家庭的孩子如果处于成长发育时期,生理、心理未发育成熟,自我意识强,自尊心易受挫,缺乏明辨是非能力,且有强烈的逆反和报复心理,在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下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据全国妇联近年的调查显示,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全国儿童总数的21.88%。46.74%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都外出,其中32.67%与祖父母一起居住,10.7%与其他人一起居住,3.37%单独居住,这对儿童的生存状态留下了潜在的危险。由于与父母长期分离,亲情缺失,家庭教育弱化,留守儿童的生活质量、生理和心理健康状况、成长环境均劣于受父母监护的儿童。

  解决留守儿童问题迫在眉睫,需要全社会的合力。其中,预防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是法院的重要责任。除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外,各地法院也开展了各种教育帮扶活动,但部分停留在临时性、物质化、个人化阶段,没有形成常态化、精神化、集群化趋势。

  王天江认为,法院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从法庭延伸到家庭、社区、学校,从庭中、庭后教育挽救延伸至庭前预防,对未成年人犯罪易发高发群体靠前关爱,靠前教育和引导,培养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和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法官妈妈”是一个关爱留守儿童、贫困儿童、罪犯子女的群体,也是进行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的载体,还形成了长效性的帮扶机制,将法与情很好地融合在一起,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有利成长的环境。

  在今年安徽省“两会”期间,有安徽省人大代表提出,要依法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改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方式方法,减少对犯罪过程的宣传,应更关注对法律后果的宣传。与此同时,“青少年法治宣传月”“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远离毒品”“青春红丝带”等活动也层出不穷,多方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是衡量一个社会法治进步和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尺。当法庭内外播撒爱心与法治的种子,青少年在司法护航下能够更加快乐、自由、健康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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