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正能量”2016海南共青团微电影全国征集大赛活动公告

2018-06-18 12:28:22  阅读 142 次 评论 0 条

  1.征集阶段:5月至7月31日,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创作机构或个人,按照大赛作品报送要求,向大赛主办方提交参赛作品。

  2.评选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由大众网络投票初选入围作品,并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评选。

  大赛分为线上活动和线下活动两部分。线上活动包括面向全国范围的微电影作品征集、参赛作品展播投票、往年优秀微电影作品展播、“琼岛青年说”青春演讲台、“一句话影评”活动、“我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视频互动活动及各种微信、微博线上有奖互动游戏等。线下活动包括海南本土的“百镇百村”微电影展映公益骑行活动、微电影大赛高校推广日活动、微电影大赛影评活动、微电影主角选拔活动等。

  1.参赛作品应内容健康向上,能够展现青年一代敢于担当、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对广大青少年具有积极教育意义,须鲜明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扣“青春正能量”主题围绕以下六个方面提交作品:

  绿色行动篇:倡导文明、和谐理念,这里我们鼓励展示文明大行动、志愿服务和希望工程等公益内容的影片;

  红色精神篇:倡导爱国、敬业理念,鼓励展示当代青年敢于担当、奋发向上、建功立业等相关内容的影片;

  黄色品格篇:倡导诚信、友善理念,鼓励展示诚信致富、睦亲敦邻、传播美德等相关内容的影片;

  蓝色使命篇:倡导自由、平等理念,鼓励展示尊重他人、健康生活、和美爱情等相关内容的影片;

  橙色信念篇:倡导公正、法治理念,鼓励展示和引导青少年明辨是非、弘扬正气、维护法治等相关内容的影片;

  紫色梦想篇:倡导富强、民主理念,鼓励展示和引导青少年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的影片。

  7.大赛特设海南本土微电影鼓励计划。符合下设参赛条件的海南本土微电影作品,除可参与全国征集大赛奖项评比外,还可特别参与海南本土微电影鼓励计划奖金评比。对海南本土微电影作品认定条件如下(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以海南为主拍摄场景地,反映海南题材、对海南进行实名正面宣传报道的优秀微电影作品;在海南省登记注册,并在海南省依法纳税的影视机构作为主创班底创作的微电影作品;主创人员(主要是编剧、导演、制作人员)为海南户籍人员、海南省学校在校学生或有1年(含)以上海南省社保或个税记录的非海南户籍人员的微电影作品。

  1.新浪海南网是“青春正能量”2016海南微电影全国征集大赛唯一指定网络报名平台;

  2.参赛期间,除上传作品到新浪网外,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将被自动取消参赛资格;

  3.报名机构或个人须完全持有作品版权或事先征得作品版权单位的授权同意,若发生版权纠纷,责任由报名机构或个人自负,所获奖项将予以撤销;

  4.参赛作品之个人或组织须负起该等作品之一切版权责任,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参赛作品概不退还,主办方与合作组织有权无偿在电视频道、网站、手机视频、影院等相关媒体及公众场所展示、展播,或用于公益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非商业性活动;

  1.关注本次大赛新浪官方微博@青春正能量微电影大赛 ,以获得大赛最新消息。

  2.新浪海南网是“青春正能量”2016海南微电影全国征集大赛指定网络合作平台。登陆大赛专题页面下载《参赛作品报名表》,按照要求进行填写。《参赛作品报名表》作为审核作品参赛资格的主要依据,请务必填写完整。

  4.参赛者将参赛作品及相关视频图文资料一起以数据光盘模式刻录,连同纸质版《参赛作品报名表》(签好署名)邮寄到组委会,也可以邮寄小容量U盘(不再回寄)。

  5.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以相关材料当地投寄邮戳时间为准)。

  6.组委会在收到作品及报名表后,将有1-5个工作日后台审核时间,如确认作品签收7天后在投票页面没有显示,可私信联系大赛新浪官方微博@青春正能量微电影大赛 进行沟通。

  参赛作品统一上传至大赛官网页面进行展播并接受广大网友的投票。登陆“青春正能量”微电影大赛专题页面观看作品及投票。视频得票总数最多的50部作品和20部海南本土微电影作品将进入专家评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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