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局限性,其人其作是不可能十全十美的,即便是古今中外的伟大作家及其经典名著,也难免白玉有瑕。
读者指出作品的不足,诸如创作思想、艺术表现、人物形象、美学价值,抑或是语言文字上的缺欠等,本是寻常事,是文学评论的题中应有之义。专就作品中的文史知识、语言文字等讹误指正,也是文史工作者和语言文字工作者应尽的社会责任。
古今中外凡有历史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的作家,无不虚怀若谷,耐心听取读者和评论者的意见,修改自己的作品,校正作品的差错,许多佳话诸如种种“一字师”的美谈,人们耳熟能详。
10多年来,作家余秋雨出了几本书,先有几位读者,后有金文明先生,指出其作品中有“硬伤”,这本来对余秋雨有益,对社会有益,孰料余秋雨非但“坚决拒绝”,反而时有攻讦之言,这自然又引来各地一批学者、专家陆续发表文章,为其指正。这期间也有几篇文章为余秋雨辩护,内容虽然也是字、词解释之类,但也不失为是种争鸣。不过,前不久有人写文章,说余秋雨“这些年来,他却老是受到无端的批评、谩骂和围攻”,还说‘咬嚼’余秋雨的腥风血雨一直就没有停歇过”,“最近又有一批由余秋雨的‘敌人’们制造的‘炮弹’砸向余秋雨”,云云。所言之重前所未有,所论之事耸人听闻。其实这离事实真相,相去有十万八千里。窃以为此种文字极易混淆视听,尤对培育良好学风和文风不利,笔者仅录所见所闻所想,以供读者知其表里,以作求是之思考,为文之借鉴,也助文坛论事和谐蔚成风气。
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山居笔记》、《霜冷长河》三本书的120多处差错,涉及的史实、字词、人名、纪年、称谓、引文出处等,除六七处外,皆为文史知识差错,是不属于学术范畴的,也用不着什么讨论。虽然余秋雨和许多评论者,双方常用“学术”二字说明其属性,窃以为那是很不准确的,其实质是文史知识正误问题,引人思考的是作家应当如何正确对待读书界的批评。
余秋雨的散文特色鲜明,读者很多,这是应当首先肯定的。另一方面,文中的“硬伤”,也是客观存在。我们不妨看一下,余秋雨笔下典型的文史知识差错:在20世纪出生的伟大作家雨果,竟参加了19世纪的法国大革命;19世纪逝世的印象派画家马奈,竟在20世纪初期酝酿“新世纪的突破”。道家的始祖本是春秋时代的老子,唐朝的道士吕洞宾竟取而代之,坐上了道家始祖的宝座;韩愈死后两年,竟为纪念自己的神庙碑书写了碑文,原作者沈传师的著作权被一笔勾销;大舜的嫔妃娥皇、女英,竟改变了辈份,成为大舜的女儿;范仲淹在千里外的邓州,写作的经典散文《岳阳楼记》,竟成了范仲淹登临岳阳楼写出的游记。还有,吴越忠懿王钱叔名字之错,因余秋雨对那段历史不甚了了,竟错称钱叔为钱叔常。这“常”字来自何处呢?是古籍中的一段话“……钱叔常夜泊海上……”,余秋雨句读有误,错把“常夜泊海上”中的“常”字拿来,送给钱叔改名为钱叔常了。
每个人都不可能尽知一切历史知识,余秋雨自然也不可能“像熟悉自家的物什”那样熟悉历史。不过按理说,文涉现代中国历史大事件,笔下总不该出现差错吧?孰料余秋雨还是接连出错,而且是较大差错。1937年侵华日军在卢沟桥挑起战火后,并没有打进潼关,陕西、甘肃大片国土仍在我手,但是,在余秋雨笔下,侵华日军竟长驱直入,“进占山西、陕西、甘肃,直取兰州”了。有位专家指出这一差错后,余秋雨仍不改正,再版时,侵华日军还是继续进占陕西、甘肃,直取兰州了。无独有偶,余秋雨的新作《借我一生》,又出现了涉及历史上国际关系的较大差错。书中说,八国联军1900年进北京,焚烧了圆明园。其实圆明园是在八国联军进北京前40年,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时被英、法军队烧毁的,此事安在八国联军头上,违背史实。
倘若说一些差错,是作者粗疏所致,犹可谅也,不过若是为铺陈成文,不顾史实妄下断语,就不可取了。
山西学者降大任在《挑出〈抱愧山西〉的“刺”》一文中指出,晋商远在“走西口”之前,已有近三百年的兴盛史。“走西口”只是清初晋商发展史上的一个小小插曲,根本不是晋商走向全国的开始曲。余秋雨说晋商之兴始于“走西口”,文章由此而发思古之幽情,咏叹、议论,好不煽情,然而就在余秋雨吟唱“走西口”小曲之间,晋商的发展史却被缩短了三百年,而晋商更早的在宋元时代的积累过程,理所当然地是忽略不计了。
写散文,自然要有由头,有的还要有故事,不过一旦涉及史实和实有其人的人物,那作家的笔是不能任意挥洒的,如其不然,任凭想像力天马行空,编造故事,难免造出伪史。余秋雨在台湾东海大学以《何处大宁静》为题演讲,为了说圆“大宁静”,编造了马寅初先生“两呜”的离谱故事。他说,马寅初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以人口论遭批判,“被撤销北大校长职务”,他儿子把这消息告诉他时,他正在洗澡,他听说后,只“呜”了一声;他“百岁高龄”获平反,他“高龄的儿子”告诉他时,他又正在洗澡,他听后,又只是“呜”了一声了事。这可真是“大宁静”啊!世人难得一见的“大宁静”!原新疆社科院院长邵纯先生,长期研究马寅初的生平和学说,给余秋雨写信指出:一、马寅初当年是自己辞去北大校长职务,并非“撤职”;二、马寅初平反时,两个儿子一为54岁,一为53岁,并非“高龄”;三、马寅初平反时,不是“百岁”而是97岁,他已坐轮椅,不能自己洗澡;四、马寅初平反,不是他“高龄的儿子”告诉的,而是先后由中央统战部、北京大学领导同志到其家,向坐在轮椅上的马寅初分别传达、宣布的,马寅初并没有“呜”,也没有“大宁静”,而是高兴地说:“这样看来,我这个老头子还有点用处。”余秋雨回信,除了把责任推到所谓“伪书”和记录人身上外,十分谦虚、诚恳、明确地说:“好在尚未出书,待我以后亲自整理这些讲话正式出版时,一定按您的意见改。”其实早在此前一年半,余秋雨亲自整理的十篇讲稿已在台湾尔雅出版社出版,邵纯先生给他写信时,该书已出十版,而后出了十一版。在这共十一版次的书中,余秋雨一直指挥马寅初先生“两呜”!余秋雨作伪,欺马老,骗读者,对邵纯先生故作听取意见状,在信誓旦旦中又撒了个大谎!余秋雨如此这般,诚信何在?
事实说明,读者、专家、学者对余秋雨的批评,不是“无端的批评”,而是有据的指正。不该发生的是余秋雨不但拒绝接受,而且还乱造概念,撕裂族群,贬低众人,他人为地把评论者、作家划分为两大对立的“记忆性文化族群”与“创造性文化族群”。他把给他作品挑错的人都划入“记忆性文化族群”,他嘲讽、挖苦这些同志“把记忆当作学问”,说他们连“报社和出版社的老一辈职业校对员”都不如,同时他顺笔捎带,把令人尊敬的职业校对员们也转弯抹角贬斥一番,他写道:“总不能说,这些职业校对员有资格嘲笑和取代被校对者了。”他说金文明的书《石破天惊逗秋雨》“都是胡言乱语”,“我不看他的书,看了是抬举他。”没有看人家的书,根据什么说人家“都是胡言乱语”呢?说看了人家书“等于抬举他”,说这话时,余秋雨是否已经“抬举”了自己?人分三六九等,高低贵贱分明,拔高了自己,贬低了别人,这是“文化大散文”作者的文化吗?这是“文化大散文”作者眼中的同胞们吗?
余秋雨自视为是“创造性文化族群”,当然不接受“记忆性文化族群”的批评。他说:“因为如果接受了,我就再也搞不成任何学术了,写不成任何像样的文章了,那如何对得起读者!”这段高论让人无法理解,难道余秋雨是凭文史知识差错搞“学术”,是凭文史知识差错才写出“像样的文章”吗?不过,诚如余秋雨所言,他那以史实作为议论的依托、以人物作为抒情的由头的忆古兴怀的散文,倘若把错写的史实纠正过来,他那些文章恐怕有些果真“写不成”了。
余秋雨乱造概念,把指正者统统划入“记忆性文化族群”,本已霸气十足,他还嫌不够,又大讲了一番“记忆”的不可靠性,他说“即便是记忆性文化族群,他们能真正记得住的文史细节又有多少呢?据我的经验,即便平时最熟悉的材料,一到笔下也会夹杂着不少记忆上的差错,还得从工具书上逐字核对,因此,说是记忆,其实与直接记忆的关系也不大……”
妙哉斯言!约略是余秋雨忘记了自己关于“记忆”的不可靠性的高论,在不久前他推出的新书《借我一生》,便标榜其为“记忆文学”,试用余秋雨关于“记忆”的高论,请教余秋雨:您这本“记忆文学”里“真正记得的文史细节又有多少呢?”您曾说据您的经验“即便平时最熟悉的材料,一到笔下便夹杂着不少记忆性的差错”,您这本“记忆文学”除了八国联军烧毁圆明园那个“记忆性差错”外,还有多少“记忆性差错”呢?既然有记忆,自然便有遗忘,遗忘的当然是遗忘了,不过您说过:“说是记忆,其实与直接记忆的关系也不大……”也许,您的这本“记忆文”“其实与直接记忆的关系也不大”吧?您说呢?不过,它还是文学吧?还是创作吧?但您为什么称其为“记忆文学“呢?这个新概念、“新体裁”与其他文学体裁的区别是什么,界限在哪里呢?再者以此书而论,您是属于“记忆性文化族群”,还是属于“创造性文化族群”呢?还是您原本是“创造性文化族群”,而今退化到了“记忆性文化族群”里呢?
说“咬嚼”余秋雨的腥风血雨一直就没有停过,似乎是说读书界总是无事生非,而且残忍得很,“腥风血雨”啊,何其惨耶!
事实是,“这些年来”,余秋雨旧作中旧错不改,新作中新错又出,读书界及时指出又何错之有?2003年正在几位读者指正之时,余秋雨在一家报纸上发表的《风尘三尺剑,天涯一车书》,虽只是一篇千字文,差错竟又有五六处之多。如《后汉书·张纲传》中的“豺狼当路,安问狐狸”,余秋雨在写明出处的情况下,竟将引文错为“豺狼当道,不问狐”。此文在“见赠”的使用上也犯了个低级错误。“见赠”,本是别人赠送给我礼物的意思,但在此文中,余秋雨却用错了,他文中写道:“前不久河北作家梅沽来索字,我也曾以这几个字见赠……”自己送字给别人怎么能说是“见赠”呢?这与余秋雨把“致士”用错了,可谓无独有偶。“致士”,本是辞官退休的意思,余秋雨却望文生义,当作求官的意思用了。别人指出,他强辩曰这是“古词变义”。后来北大教授吴小如等学者指出那“古词”至今也没有“变义”,是余秋雨错解词义错用了。另外,还有把“夫复何求”中的发语词“夫”字错用,写为“复夫何求”,一字之差,便成了不伦不类的病句了。这些事都怪谁呢?香港柳叶先生在《信报》上发表文章说:“也怪余秋雨先生不争气,短短千字文,居然有多处破绽。”
柳叶先生的话不错,倘若余秋雨作品没有文史知识差错,纵然是金文明等好事者学富五车,他们又能挑出何错呢?又何来“无端的批评”呢?又何来“腥风血雨”呢?可叹的是余秋雨每出一书即有“硬伤”相随,这只能引来有据的指正和批评,断不是如余秋雨所说,是“非专业人士无法判断的”,更不是什么“编造”的。余秋雨在2004年又出版了新作《笛声何处》,几位学者指出那是余秋雨“十多年前的两碟冷菜拼盘”,是旧作新包装。金文明先生为此书做了校勘,指出这本8万字的书中,共有差错68处,既有编校纰漏,也有文史知识性差错。
对这些批评、指正,余秋雨至今一直是离开讹误的事实,恶语相向。最初是把批评者和盗版集团捆在一起批,混淆两者绝然不同的性质,批评者谁能忍受这种人格污辱呢?近两年他又甩出了大帽子,诸如说别人是“冒充判官”啦,甚而说批评他的人“是一伙以文化判官出现的文化盗贼”啦,等等。全国各地一些报纸、期刊、电视台、网站陆续发表了给余秋雨作品挑错的稿件,他对具体差错不置一词,却笼而统之地诬之为“社会上起哄式诽谤”。余秋雨面对这么多的媒体和读书界,竟出此言,不能不说是恃名而骄、依势而狂了。
一部作品究竟如何,当代一些人的评论固然有用,但是切莫忘记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是实践,实践才是评判作品优劣的权威评论家。十年二十年,乃至百年后,一部作品自有公论,何必为了今日的声名,为掩饰作品的差错而为之“搏斗”呢?何必要为之“搏斗十年、搏斗二十年”呢?有错不认错,这值得吗?
至于最近为余秋雨护短者,窃以为也不须肝火太盛,更不须夸大其词。至于说余秋雨在“当代散文史上的功”是“独一无二的”,“他的散文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只会越来越大。”这些话尽可以说下去。不过,也有文学评论家说,“文化大散文”的创作,正在式微,“小说叙事+诗性语言+文化感叹”这种僵化的三位一体的话语模式与散文本身固有的自由精神是背道而驰的,是格格不入的。还有文学评论家认为“文化大散文”的作者,“缺少对自己的反省,不断膨胀自我在叙述历史时的权力,塑造一个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无所不能的作者形象。这是多么危险。”文学评论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还是让时间去检验吧。不过,若说余秋雨“其行”“其叹”所表现出来的人格与精神,都堪称一代有良心的知识分子的代表!”这恐怕只是一人之见了。但是,这些毕竟统统属于余秋雨及其散文的大事,而余秋雨散文的文史知识差错则属于余秋雨所说的“文史细节”,大事与“细节”两者有关系,但却不能互相代替。读书界随时发现随时指出,为作家改错,帮读者识非,传承正确的文史知识,是社会的需要。至于有的先生说金文明先生出书是借批名人“牟取暴利”、“暴得大名”,则近于诬陷了。试想,人人有出书的权利,倘若人家说余秋雨是借写古人“牟取暴利”、“暴得大名”,对么?人人也都有发表观点的权利,你说金文明借批名人而“暴得大名”,如果人家说你是借吹捧名人而谋取大名,你有何感想?讨论知识问题,不该涉及人身,不该如此庸俗化,更不该离开文本,对人身进行“谩骂和围攻”。
其实偏袒余秋雨,窃以为是帮倒忙。2004年韩石山先生在《为余秋雨说句公道话》一文中,说得很好,他说:“至于金文明《石破天惊逗秋雨》引起的麻烦,就更不是个事了。要是我只要说一句:我学问浅,全是我的错,谢谢,下次出书时改过来,不就什么事没有了。到哪儿找这么好的校对去!”北京大学教授张颐武说:“他把自己看得太完美,别人对他的批评他从不承认。他的反应过激了。”余秋雨在自己作品《艺术创造工程》的扉页上曾自题这样一句话:“只有不完满的人才是健全的人。”余秋雨何必反而沉溺于自己幻境中的完美呢?
窃以为余秋雨的散文还要写下去,不过不要再说什么“我将退出文化圈,不仅是封笔,而且不再参加文化活动。”这样讲而不这样做,容易丧失仅有的诚信,读书界挑错还要挑下去,也不要因飞来的帽子、棍子和“腥风血雨”而失平和之心。
笔者希望学风好起来,文风更健康,谁也不要神化谁,谁也不要把谁妖魔化,大家以包容、兼容之心,倾听不同意见,切磋琢磨,把文史知识差错改正在当代,把正确的知识传给后世,不正是文化人能办成的一件实事吗?认真严谨的文学创作与实事求是的文艺批评共生共荣,不正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必备条件和必由之路吗?(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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