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伸了手遥遥的竟然握住了_4161

2018-06-26 16:12:25  阅读 114 次 评论 0 条

  突然收到五年前的一个读者朋友的邮件,她发在我已经废弃了的邮箱里,竟然还是巧合地收到了。我回复邮件过去后,她一直没有回复,也许我们握着的手又散开了。辗转想了多次,还是决定放到杂志上来。因为我们有太多人,有过同样的心境。也感谢陪我们一起成长的朋友。

  这两天我收拾东西,翻到好几年前我给《文苑·经典美文》杂志投稿,您写给我的回信,我怔怔地看了许久,仿佛遇到了一个快要被我遗忘的自己,突然有些不知所措。

  于是我想起了那一年,那一年我十七岁,还在念高中,那是我迄今为止唯一的一次投稿,文章名字叫作《蜘蛛》,您估计早忘了,完整的稿子我自己都未必找得到,现在想来不过就是满纸幼稚地矫揉造作,却侥幸地在杂志上出现了小小的一段。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投了稿,可同学在杂志上却发现了我的名字,欢呼着叫其他人来看,于是乎,全班都知道了,甚至于比我还兴奋,他们说,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身边这么熟悉的名字可以出现在这样一本杂志上。

  可随之而来迎接我的却是一顿责骂,我父亲是我所在学校的老师,一天课间,他班上的同学问他,您女儿是不是叫谁谁谁,他说是,于是他班上的同学把杂志拿给他看,也许他心里是为我骄傲的,可是嘴上却绝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回家以后对我说,有心思整这些乱七八糟的,怎么不多花点时间学习?他甚至还收走了您给我回复的那封信,直到我考上大学以后他才还给我,只是那个时候的我已经不想写什么了。

  终于,我上了大学,可是却不再有年少时的性情。上大学以前,我总是偷偷摸摸读着各种各样的书,可上大学以后,却真的不想再看。四年,去图书馆借书的次数屈指可数,仅买过的几本闲书也就随手翻翻;四年,我参加了学校各种活动,上课或者开会要发言,总能够凭着自己的底子,不怎么准备也可以侃侃而谈,我庆幸我曾经有过些许的积累,可也感到我的内心越来越贫乏,好多我以前烂熟于心的东西,渐渐地变得好模糊。

  今年是我大学的最后一年,考研不用功,工作也是高不成低不就,明明是正年轻,却总是散发着一股老人味儿。我发现我已经很久不曾了解什么叫兴趣、什么叫热情、什么叫梦想了。

  直到我收拾东西,无意中翻到您写给我的回信,我打开来看,差点流下泪来,我好像忽然明白了兴趣、热情、梦想,只是现在的我,不会再像那时的我一样,傻傻地去追求。

  我相信有好多人都像我这样,曾经对文字或者对其他的事物有过热爱,有过执着,他们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遗憾,回忆,然后麻木,尘封,从多彩变得单调,从不羁变得平庸,就像北岛被引用无数次的诗句里所描绘的,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可就算我们对梦有再多的遗憾和惋惜,大多数人和我一样还是会一如既往地屈从于现实,但还是依然会在某一个瞬间触动。

  就像在此刻,我看到您工工整整的字迹,忽然有种恍如隔世的动容,忽然好想念那个十七岁的自己。

  这封邮件与其说是给您的,不如说是写给我那满怀憧憬的青春年少,所以,能不能被您看到或许并不那么重要,不过,如果有幸,这封邮件可以被您看到的话,您会不会回忆起五年前的一笔一画写着回信的您?而五年前的您是否会料想,五年后会有这样一封邮件,告诉您有这样一封出自您笔下的信,会见证一段青春的绽放与凋零?

  要落款了,想起来今天是愚人节,回头看我写的这些,越看越像笑话,但我总觉得,最动人的字,不过一个“痴”,愚人又何妨呢?

  你好,因为你的这封邮件,我掰着手指头推演了好几遍,五年前,到底是2008年还是2009年,然后发现我的记忆很混乱,从2010年到2012年跟不是我自己过的一样,但我找不到那个小偷。

  前两天收到一个姑娘的明信片,她在上面写:《文苑》早已成了时光深处的风景,你却一直宛若新生的样子。之前她也是我们杂志的读者,后来加了QQ,成了陌生的熟悉的人,知道彼此的动态、牢骚、小脾气,却再不知道更多。我们就这样盲目又亲热地在这个世界上对望,不想称为缘分,只想说,在路过的时候,我们都伸了手,遥遥的,竟然握住了。可是我没有料到五年后能收到一封和五年前的信有关的邮件。

  当年读书的时候,我在操场边种了一株月季,很小的一个苗苗,后来那里被当成学校的垃圾堆,它更不起眼。快毕业的那个春天,有一天我值日,去倒垃圾的时候看见它开了花。我兴高采烈地冲进教室,想说我种的花开了,却忽然安静下来,只告诉了我的好朋友。她说,走,我们去看看。都快要上课了,我俩竟然就那样撒欢儿地穿过操场,奔跑到垃圾堆旁去看那朵花。那时我还没有看过《小王子》,没有那样养一朵花的体悟。但是一直有一种隐秘的欣喜,细细密密的,说不出来,却又柔软地卧在心底。

  收到你的信,就泛上来这样的欣喜。虽然我觉得,你可能更多的是要向青春时期的自己告别,可我还是这么惊喜,这封邮件给了我,我曾在你青春的某个角落站立过。

  “那时我们有梦,关于文学,关于爱情,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如今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因为现实,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就像我自己,哪怕做了编辑,对羡慕我的朋友,我也会说,喜欢你喜欢的文字,但不要进这个行业,那样你就永远葆有最纯粹的喜欢。所以远离没有什么值得惆怅,如果你喜欢,他们就一直在你的修补范围内。只是修补得了一尺,就修补一尺,不要自己只有一米,却要去修补几里。一旦看清自己,想要什么,要得起什么,担得起踏实二字时,很多事情就很简单。

  大学的最后一年是会觉得自己老的,因为那么多青春年少的人都要叫你师姐。他们修的课你都修了,他们不了解的导师你都领教过了,甚至他们喜欢的学长或者学姐,你都能揭一串老底。不管考研还是直接工作,都是一只脚站着,另一只脚无处落地,很累,很迷茫,而且还会伴随各种你之前未曾经历过的事情发生——最不起眼的小女生高就了。一直吊儿郎当的人是个富二代。都不看好的人出国了。甚至有些东西你觉得是你的,但是它毫无征兆地到了别人手里——这不是现实全部的样子,但很多人遇不到美好就折戟到此为止。

  我相信你会遇到一种美好,能让你喜欢任何时候的自己。而且我还相信,有一个时候你不会觉得自己老,当宿舍楼下面贴着大幅的通知,要求毕业生在几月几日必须搬出宿舍的时候——自己那么弱那么小,却被无情的学校一脚踢出门,多住一天学校会塌吗?

  人生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蹦出什么,也许会发生让你推翻你曾深信不疑的东西的事情,不是单纯的残酷或者美妙就能囊括。我曾不止一次跟个托儿一样让朋友看《海贼王》,说你实在不要看的话,当有事让你恨不得一头撞死的时候,就去看它的第278集和第338集。因为活着,就会遇到值得珍惜的事情和人(不管是伙伴或者恋人),在遇到的那一刻,你会觉得,之前种种,都是值得的。

  人和人不一样,所以百态纷呈,但总有一些共通的,而且很多你烂熟于心的东西,就算现在渐渐变得模糊,但有一天它能壮大再回来的时候,你反倒觉得,隔离一段时间来一回审视,也未尝不可。

  当时给你的回信写的什么,我早已经记不得了,只记得那时我总喜欢选择有阳光的上午回信,每一封回信就当成在和一个人说话,实在太喜欢写字和絮叨,所以总是来不及收尾,有的写了太多竟到了两页纸。那时候工作时间我总完不成回信的工作量,便午休时间写,有时也带回家去。并不觉得是件苦差事,是自己很喜欢,便忘记了时间。很喜欢当时杂志社的那种稿纸,蓝头白底,大气却素净,觉得自己像在写一本书,只是分散开去发给了很多人,并不融到一起。

  那时别人问编辑贵姓,我并不会回答“免贵姓权”,觉得那是迂腐的调子,古板又了无生气。那时接到无理取闹的投稿,就慌得不知如何是好,觉得自己应对不好,就毁了杂志社的声誉。那时我不会处理职场任务和自身的关系,几乎是不动笔写什么的,觉得做了编辑,反倒离写更远。那时偶尔也觉得沮丧,因为单位新人断层,没有谁来伴着自己一起成长。那时……

  有朋友在空间让做题,说你十年后会在哪里,我当时回答的是,十年后,说不好,但是我知道自己一百年后在哪里。我没想过年限的事情,只是觉得可能会过什么样的生活——天晴出去晒晒被子,下雨天没事打打孩子。有写的东西就写写东西,没有写的就做做饭过小日子。一直以来,我都没有什么大志向——做“蚯蚓九段”算是个大志向,觉得和喜欢小东西的人分享一些鸡毛蒜皮是欢欣的事情(阿弥陀佛,又有几天没更新了)。

  世界很大,成功的定义有很多种,在找到你的战场之前,别轻易说自己是失败者。

  每做一事,最好只追求一个最在乎的目标,其余都可让步,这样实现目标的机会才大。比方:做这事,最在乎是学经验,那就别计较钱;做那事,最要紧是钱,那就别计较面子。以此类推。若做一事,又想学经验,又要赚得多,又要有面子……如此美事,有得等。

  那个邮箱我已经弃用两三年了,觉得没有QQ邮箱方便,一点就能登录。今天一个许久不联系的老作者,他说给我投了一篇稿子,一问,投到了那个邮箱,我觉得让他重发一遍不好,就登录了进去,然后就看见了你这封邮件,幸好,只是晚看了十天。还是不想称为缘分,还是想说,在路过的时候,我们都伸了手,遥遥的,竟然握住了,而这之间间隔了五年——这样的事情果然不适合被一个文艺青年遇见,你看,竟然又变成了两千多字。

  但是,能在杂志的平台上相识总是好的,因为若不是这里,我们在大街上遇见,你也许对你旁边的人说,看,那个留长头发的女的头发扎得好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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