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哪位大神知道2006年一期《萌芽》杂志封面是一个做瑜伽的女孩背影里面有一篇文章叫《此去经年

2018-07-04 00:11:10  阅读 113 次 评论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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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如何解释呢,若要听我细说,怕是辗转经年、曲折回还的一个长篇故事了吧,但要概括,倒也容易,无非是没有缘分而已。

  “我希望你的决定不是欠考虑,小熙,你与安侨挣扎这些年,就算是荒废也该有些所得才是。”

  “呵,要我如何决定?子初,先放弃的并不是我。半年前是他与我摊牌,说今生爱任何女人不会比对我更多,但已没有力气与我周旋。他太累了,需要成家立业,休养生息。”

  “如此简单的道理又何须我来教你?我们都爱对方,也都更自爱,你予我几许温暖,我便回馈几分关怀,若你收紧目光,我又怎会不自保?我承认,我们是爱的炙烈,但几番轮回,我们之间已是裂痕斑斑,纵然想要收拾心情平静相对共度一生,那些给对方的伤疤总会千方百计地提醒心痛,我们在一起,爱多,怨恨更多。”

  我仰天。小熙三言两语已然道尽全部事情。她并不是飞蛾扑火的愚钝女子,却又何尝不是白白浪费这些眼泪这些年。

  “十一年又如何?总算我不是全然无所得,现在我至少知道我该要的是什么。子初,学费不会比你想象的更为便宜。”

  我的心脏瞬间酥软下来。这么多年,这个名字仍然是能够让我心生悸动的两个字。想及当年阳光浅浅,他从身后拿出小小一株不知名的淡紫色花朵,摊开我的手放于掌心,轻声耳语:“落落野花愿在你的掌心盛开,此生相连,切莫丢弃。”是十九岁的春日午后,面前的落野眼眸微蓝,嘴角温柔。我仰脸望向他,幸福大片大片弥散。

  “别多想,子初,落野始终不是你那杯茶,你当初的选择,是对的,我不希望你后悔。”

  “那样最好,子初,下月9号,我希望你飞来,做我的伴娘。还有长平,带他来见我。我会算出他是否是你合适的结婚对象。”

  成年以后我逐日隐忍,贪恋琐碎平静的俗世幸福,再不曲高和寡,再不为赋新词强说愁,甚至再不伤春悲秋。许久前的某时也曾反思——莫子初几时起成了没心没肺简单头脑的市井女人?怕是伪装惯了不经意便入了戏。平日里不算是个感慨良多的人,而今日,小熙一个电话却竟仿佛隔世召唤。

  我与小熙是自高中一年级的朋友,彼时都是身形高挑多愁善感的少女,难得的是爱好相似,成日的粘在一起,写诗、看片子、读书、弹琴。也无止境地相互倾诉,见证了彼此青春期里情绪的大起大落。

  写信给对方。上课的时候,两人面容平静,笔耕不辍,看似认真做笔记的好学生,却在纸上写着:“小熙,今日读到存在主义,每个人都是无理由地被抛掷在这个世界上互不相关的物体,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没来由的杂物的堆积场。突然觉得路太长太冷,我走不下去......”如此这般。

  而彼时小熙最爱写的是:子初,昨夜又梦到他,潮湿的阴冷的绿色空气,他从高高的山崖上向我俯瞰,我大声叫他的名字,他纵身跳下,却被树枝卡在当中......”

  我于是一点一点知道那个名字叫做安侨的男孩,是小熙的小男朋友。小熙的皮夹子里一直放着一张模糊的照片,是她十四岁时两个孩子的合影,照片上的小熙一张圆鼓鼓的笑脸,旁边的男孩子大她一岁,只是和她一样高,却已经有了挺拔的姿态和硬朗分明的五官轮廓。

  有时候小熙也会跑来我家跟我一起住,她在上海没有家。初二那年她只身一人来到这座城市,寄住在一个关系颇远的亲戚的家里。她的母亲这样不由分说地安排下她的生活,希望她能够在更好的环境得到更好的前途,却没有也不屑于去察觉,小熙已经把灵魂钉在了那个北方的城市。那里有她爱着的小男孩安侨。

  少女时代的小熙瘦弱纤细,她握住我的手,急切地表达,反复地祈祷:“子初你知道么子初,安侨说他要娶我,他在写来的每一封信的最后写,等到我们毕业,我娶你。”我很认真地握紧她的手,“你与安侨结婚那日,一定要我做你的伴娘。”

  陈年旧事,物是人非。二十五岁时的小熙终于决定穿上新娘礼服,且如约邀我做伴娘,而新郎的角色却已面目全非。

  想起当初我们盈盈相握的虔诚,想起那厚厚的一摞信的末尾恒久不变的“等到我们毕业,我娶你”,想起那些纯真到透明的日子,连我都禁不住泪水涟涟,而小熙在斯时斯地是不是真能谈笑风生?

  响起轻轻叩门声。我自梦中初醒,抹一下眼角泪水,入洗手间略略补妆,才走过去打开门。

  老态?也许吧,往事伤神。但要我把过去讲给他听么?于理,我们相处已有几月,该让他了解我的性格爱好,心情想法,但于情,没有必要。情理并不总是统一。我与他其实并无特殊关系,并不是出双入对的男女朋友,男性而已。他只需知道我年龄25岁,未婚,职业高尚,收入稳定,无不良记录及嗜好,喜穿黑色衣裙,工作尚属努力,不喜派对逛街,乐得蜗居家里享受清静。这些,足够了。

  我笑。“哪里有事?衰老是人间规律。你若害怕陪着一个年老色衰的女子虚度一生,大可至幼儿园门口排队去等,挑个唇红齿白的小鬼头,悉心栽培,待伊到法定结婚年龄你染了头发择日完婚,那才是青春少女呢。”

  他也笑,“子初,与你在一起总是如此轻松愉快,我贪恋这份平静的幸福,怕是永远舍不得走开了。”

  “永远?”我简直啼笑皆非,“长平,你不是那种不谙世事的纯情少年吧,嘘......莫言永远,永远太远。”

  我一直固执地以为,一个男人要很爱很爱一个女子,才会向她求婚。比如安侨对小熙,又比如落野对我。而长平,他爱我有多少?

  他又企图说服我:“婚后我们可以在这里定居,也可以回国。你可以辞掉工作在家做喜欢的事情,也可以继续工作,我不会干涉你,一切照你的意思来。”

  一个男人,为了一个女人,可以掷下人生年华耐心等待,可以随时改变工作和生活环境,可以随时放弃现有的一切工作成绩,重新开始......这些,已经足够优厚。

  更何况他还有份高尚工作,可观收入,年纪轻轻已是华人圈内颇有名望的建筑师,前途不可小觑。最最不易的是人品温良,一直洁身自好,对围在身边的女孩子保持礼貌的距离,全无一般年轻有为而又自视英俊的男人的轻浮。

  “你不必立刻答复我,但你要告诉我现在我们去哪里吃饭?”他笑吟吟的抓住我一只手。

  我一凛。我与长平相处这五个月,一直是淡淡的君子之交,外人皆知我们是男女朋友,但事实上我们连手也不曾牵过,至多只是在穿过马路的时候,长平的手悬在我的身后,疼惜的不放下来。

  我反而有些歉疚,长平永远是这副谦谦君子的形象,从来不会违背我的意愿。而落野,落野会在突然之间像抓一只小猫那样抓住我的后颈,低下头封住我的嘴唇。我不能呼吸。

  我深深地吸一口气。我不该在这个时候又想起落野的。我该好好考虑长平的建议,嫁给他,或者不要继续耽误他。

  长平的关心也永远是恰到好处,不像那个时候的落野,会大声的敲我们寝室的门,把生病赖在床上不想吃东西的我一把就抱起来,然后从背包变出各种清淡而有营养的食物,强迫我吃下去......

  我使劲地晃晃脑袋,难道今天是真的发烧了么,为什么不停地想起落野?那个名字已经离我那样遥远。我们的缘分只有那么多,早在几年前我离开他的时候已经耗尽了。现在他已经是别人的丈夫,甚至会为人父,我没理由再暗自伤神。

  初识长平是在一座新楼盘的新闻发布会上,我带了摄像机前去报道,房产本不是我的条线,可是该条线的同事玛丽当日家里突然有急事,要我一定替她完成任务。原本只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想竟然因此结识未来男友。

  记得那日在会场碰到旧日房东,发布会结束后她拉住我说介绍一个华人朋友给我认识,然后我看到之前坐在主席台上的楼盘设计师稳步走来:“你好,我叫安长平,很高兴认识你。”

  我这才近距离看到他的面孔,恍然间觉得有些似曾相识,但印象十分模糊,好像是上个世纪在哪里见过。这种微妙的熟悉让我对他有了一点点亲切感,我冲他微笑,伸出手,“记者莫子初,很高兴认识你。”

  之后的第三个星期他开始约会我,我对他不是没有好感,欣然赴约,到后来便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固定是每周四次的约会,一、三、五、日,两个人都很配合地将其他应酬安排在剩余三天里。约会的内容也是有固定程序的,下班他到家里接我去吃饭,然后看一场电影,话剧,或者听场音乐会然后送我回家,也有的时候就在家里聊天,或者各自看书、上网。到晚上十点半,他便离去。

  呵,严谨一如中学里的课程表。可是我们都乐得这样的安排,不必绞尽脑汁安排新鲜节目,也不必刻意制造什么气氛,默契一如老夫老妻。

  嫁给安长平,婚后的日子不劳想象。安静,独立,彼此信任,不相干预。有相似的休闲方式和品位,不至于为了琐事而争吵不休,也不会有翻江倒海可生可死的激情。似乎可以用什么词来概括,嗯,相敬如宾是一种说法,举案齐眉是另一种说法。

  没错了,这个男人以把最本能的特质表现出来:平头,戴黑框眼镜,眼神安稳,从不吸烟酗酒,即使在最热的夏天也只穿长袖衬衫。理性,平和,可靠,有理想有前途......不容否认,他是一个无可挑剔的结婚对象。

  识字以来一直相信,长大会与一个彼此相爱的人结婚,王子与公主,白头偕老,幸福一生。念诗,又是“画眉深浅入时无”,又是“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直念的心生荡漾,暖意融融。

  结果生活毕竟不是古诗。大学毕业那年我往大洋彼岸升学,落野依旧潦倒。他到机场送我,彼此都没说承诺的话,他只是紧攥着我的手,又无力地放开,说:“以后要学会照顾自己了。”我没说话,转身走进安检处。再也没有回头一次。

  我知道,在我转身的那一刹那,我和落野之间,已经完了。我们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落野落后我太多,而男人永远无法忍受伴侣强过自己许多。我犹记得大四那年我兼职的公司里一起加夜班的男同事开车送我回寝室,靠在自行车上等我的落野一点一点看清我从车上走下来的过程。那晚夜宵时落野的沉默和爆发,我一百年后也依然会记得。

  从那时起我便坚信,我们倘若在一起生活,即使我百般安抚他的自尊心,即使彼此深爱对方,即使坚持到结婚生子,我们都始终会分开的。教训太多,奇迹太少,我是平凡的安稳的庸俗女人,我不敢拿一生去冒险。

  大学二年纪在酒吧认识落野的时候,我已知道,这个驻唱的潦倒歌手,是我命里的人,我也知道,与我步入结婚礼堂的,不会是他。

  又如何呢?那个年代里理智即使对这段感情判处死刑,汹涌澎湃的激情照旧拿着特赦令喊刀下留人。

  几番纠缠几番逃离,多少眼泪多少挣扎,明知道这些那些全是徒劳,还是莫名其妙地勇往直前,飞蛾扑火是一种说法,撞鬼中邪是另一种表达。我们因为知道注定要失去而彼此伤害,又因舍不得失去而彼此关爱。现实的压力如芒刺在背,彼此都知道我毕业那天便是分手的日子,可依然纠缠着僵持着,直爱到彼此遍体鳞伤体无完肤的时候,离别如期而至。

  三年里说了无数次的分手又无数次的相拥而泣,到了真正分手却终于没有说出那两个字。机场一别就是永诀,彼此的心里是清楚的,只是那一瞬间谁都别过脸去不看,联手制造一个无疾而终的假像。

  从此把往事收进箱子沉入潭底。如我少女时代喜欢唱的歌:“我们学会许多说法来掩饰不碰的伤疤。”离家之前一切物质条件都有父母准备妥当,一切的进取要求都有坚实的后盾,所以有心力整日沉湎于一段青春往事作苦大仇深状。成年之后才悟到了歌词的真意,如今一切东西都要自己努力,包括毕业论文,实习报告,就职申请,升职加薪,公寓租约,看房东脸色,水电煤气,甚至包括修理突然抛锚的车子......

  发达国家男女平等落实得好,待遇不见得实现,要求上却一视同仁。男男女女都作出一副强者姿态,绝口不提旧日苦痛、挫折失败,即使提到也须以自嘲的语气改编成笑话,否则只会惹人漠视嘲笑。那些青涩幼稚的痴男怨女的感情故事,那种疯狂往事,不值得一提的小事,小爱情,哪里还符合游戏规则?

  是,被打磨被修剪,莫子初干练短发坚毅神色,叫嚣乎东西, 突乎南北地在职场冲锋陷阵,旧日恋人的名字早已丢弃在天涯海角。落落野花?真乃陈年旧事。

  分道扬镳以后呢?以后我在异国攻读硕士学位,落野杳无音信;再以后我辞职回国,邂逅落野,他已经成为一件规模中等的公司里的三名合伙人之一。另一个身份是,一个女人的丈夫。

  我以为这些年来我远渡重洋异地求学早已甩开了落野加在我身上的沉重包袱,谁料跨过了经纬却躲不过宿命,落野在餐厅里突然攥住我的手,“子初,当初看你走远,我没有信心追赶也没有胆量挽留,你走之后我白手起家去做生意,我熬过了那些蹲在地下室里喝凉水的日日夜夜,我从卖盗版光碟开始,我几乎没有信心,但我居然成功了。我做了那么多,就是想证明给自己,我也可以开车接你下夜班即使我知道此生也许再没有机会见到你......子初,如今我已经有了能力给你给你幸福,上天让我再碰到你,你说,我怎么还能放掉你?”

  落野的手指弹吉他的手指,落野的手掌抚摸我脸颊的手掌,落野的温度温暖了我三个冬天的温度.......他说子初你掌心的落落野花还在,他说子初你已经跑了一次了我不许你再跑第二次,他说子初你看我心口这里依然纹着你的名字,beginning,万事之初,我们重新开始......

  他穿休闲西服端高脚酒杯,眼光炙烈眼波温柔,乐手在我们身旁抑扬顿挫的拉梵阿铃舞曲......我想起若干年前在酒吧邂逅落野,角落里独自低吟浅唱的落魄男子,穿浅色宽大毛衣,喝罐装啤酒,在一曲终了突然说:“把下面这首歌送给7号桌上的女孩,是我自己写的歌,《经年以后,幸福不远》。”

  我的心脏只是痉挛,我以为这些年来伤口缓缓结疤血液渐渐凝滞,我与落野早已是擦肩而过再无关联,即使再见面也不过是相视浅笑云淡风轻。却怎料,却怎料经年以后,物是人非事事休,落野,落野却仍是我生命里的劫难。我终究还是不能抽出我的手。

  至办完手续从家里搬出来,落野才告诉我,他已经离婚,他的妻子早已知道有一个莫子初的存在,也知道落野对她并无至深感情,觉得拖延下去毫无意义,忍痛签了离婚协议。落野对她是充满愧疚的,只能徒劳地用大把赡养费弥补。

  这一切来得如此迅速,我别无选择,不可以再辜负他这诸多努力。于是落野置新宅买新车,只待与我圆了那几年前无比缥缈的梦。

  但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这世间从来没有完整的幸福,所谓完美,不过是拆东墙补西墙,如此而已。

  无论如何,今非昔比,落野终自觉于我般配,敢于向我承诺,更难得的是,我们对彼此的感情,一如既往。似乎是那多少年的苦痛熬到头,终于是合适的机会与落野结婚,可是,我为什么还是不快乐呢?

  一个独身的男人,一个自由的女人,一个刚好的时间,一份还没来得及变质的感情......这一切来得太快太顺利太不真实,简直似幻觉。我狠狠摇晃头颅。居然真的是幻觉一场。被落野前妻的猝死打破。

  是在我们开始筹备婚礼的时期,一日在家具城内落野的手机响起,短短10秒钟的电话,落野面如死灰。他不发一言,我于是知道多日来的预感终成现实,我们还是不能在一起。

  落野的前妻在卧室里死去,是煤气泄漏。橡胶管破裂,无法判断是人为还是橡胶自然老化。但我和落野相信她是自杀。

  她是一个勇敢而懦弱的女子。一直深爱着落野,也一直明白落野不爱她。她勇敢到可以不哭不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下名字,却懦弱到不能一个人生活下去。

  我知道,纵然我和落野终成夫妻,彼此深爱,我们都始终摆脱不了那个死去女子的魂灵,我们会憎恨对方,并且自责至死。

  一切重新开始。我在一间华人电视频道找到合适职位合适薪水,努力工作以麻痹自己删除记忆。与一班陌生人同处一室共同打拼,彼此之间互不了解也互不好奇,更棒的是一大半工作时间里东奔西跑地采访各界人士,男女老少,一面之交,再无瓜葛。剩余时间便是窝在编辑室里剪素材,人机对话,简单磊落,再快乐不过。

  从来懒得参加同事之间的聚会派对,故此也没有朋友,下了班以后急急赶回家中,泡茶,洗澡,窝在床上看肥皂剧,待到深夜蒙在被子里一觉睡去,便又老掉一日。

  然而,那纹着落落野花的左手掌心却每到下雨天便隐隐作痛,提醒着我一个女子的死去,是因我只想满足自私的一己幸福。我甚至猜测,落野刻着我名字的心口,会不会也在雨天隐隐作痛。

  她错不在爱上一个心中另有其人的男人。她错在对这份婚姻投入全部心力。一旦崩塌,万事皆休。

  后来听说落野与公司里新来的女同事闪电结婚,终于放心。我想落野的心口定是比我的掌心更为疼痛,因他要遭受更为巨大的内疚与痛苦。

  如今他与一个完全不了解那些过往旧事的女孩子结婚,也许可以渐渐更换心境安度此生。

  他给我平静给我关怀给我希望,让我想着,自己也许可以嫁给他,为他做饭生子,模糊掉来路和一切往事。

  我的心突然温暖和光亮了起来,我急急地从床上爬起来冲到客厅拿起电话,长平的声音在一记嘟声后响起:“子初,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么?”

  “小姐,我夜不能寐担心你身体不适找不到我,凌晨一点接到电话你却是为了说这一声想念啊。”话虽如此,长平的声音却没有丝毫责备,反而全是笑意。

  我蓦然意识到此时已是凌晨一点,而习惯十二点关机的长平却开机等着我的电话,只因为我说过一声身体不舒服。

  我泪盈于睫,我想告诉他我决定接受他的求婚我要跟他生活在一起,我们生一桌孩子围坐吃甜点,我们看着一个个孩子长大成人恋爱结婚,我们给对方梳理满头如雪白发,我们相交定百年,谁先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但是我突然醒悟到,长平在阳光下向我求婚,我也应该在白日里答复他。黑夜里要说的是少年眷侣间的缱绻情话,不是理智考虑后的结婚誓言。

  “呵呵,我也以为我没有,但遗憾的是,我真的已经做到了。子初,你知道时间的力量。所以,你也可以忘掉落野。”

  是时间的力量么?那为什么一份感情可以披荆斩棘走过十一年,却在六个月里面目全非?

  小熙与安侨之间,辗转十一年,每次他们分开了,我为他们舒一口气,但过一段时间,他们还是会在一起。

  我没有见过安侨,但是在小熙无数次的诉说和描述之下,安侨与我已经成了一个最熟悉的多年老友。我知道小熙在十六岁那年终于回到故乡,他们重逢时安侨抱紧小熙狠狠地吻她,那是他们的初吻,他把她的嘴唇都咬出血来;我知道安侨比小熙早一年升学,考入全国最好学校,小熙于是奋力读书,就是为了可以考到北京去和安侨在一起;我知道他们为了他戒不掉烟而吵架,小熙背起包就要走,他失手打了她,然后他抱住她求她原谅他,他抓住她的手臂不让她走,争执间小熙好像听到他说,“你要是走我就烫你了。”她毅然把手伸向门锁,然后看到安侨把烟头印在他自己的手臂上……

  他们也曾很多次地分手,很多次地逃跑,最远的一次,安侨跑到国外,躲了小熙两年,然后安侨的父亲突然病逝,他赶回国看到小熙已经帮他料理好一切后事……

  原来人们爱得铭心刻骨的是一个人,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个人,这本是多么寻常的规律,我却要到今日才真正参悟。

  正如少年时喜欢的女作家说过的话,“因为爱他,所以离开他。”彼此相爱的人容易互相伤害,只有不爱的人,才可以平静相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而我多幸运。长平对我如此专心耐心细心,顶顶难得的是从不向我追究一切往事,甚至包括掌心的落落野花,他看到,眼神只是平静的滑过,决不多言。这个男人在用他的宽容大度宠爱我,只要我不去提及与落野所有的痴缠的过往,认真专心对他,相信我们会有美满的婚姻,儿孙满堂,终此一生。

  念及此,便不可带他去参加小熙的婚礼,以免碰到我与落野的旧日朋友,哪怕是无意间让长平听到我的前尘旧事,都难免心生芥蒂。何苦?

  我于是收起小熙寄来的请柬中印着“安长平先生”的那一份,独自一人飞回国参加婚礼。

  我不曾想过小熙的婚礼竟然如此气派,之前听消息说到她的未婚夫,我连名字都没记住,也不关心是何许人也,只知道不是安侨,对于小熙便都是一份无爱婚姻而已。张三与李四,区别不大。

  内容过长,楼主可找我要完整版。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答案纠错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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