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高校“重视”社会实践 上报200字奖4000

2018-07-07 12:12:58  阅读 105 次 评论 0 条

  前段时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理学系的同学组成了实践小分队,深入桐庐调研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来的变化。该实践小分队的陈队长联系到了记者,希望本报能报道他们的活动。让记者感到惊讶的是,这个小分队还有专门的人员写新闻通稿,把每天实践的内容写成新闻通稿后发到记者的邮箱。小分队的队员还时不时打来电话咨询稿子是否见报了,记者对此颇为好奇,陈队长解释说:“暑期活动能够被新闻媒体报道,这对我们参评十佳优秀团队很有用。”

  7月以来,记者办公室已经接待了10多家高校的学生,都是要求报道其暑期实践活动的内容。随后,记者又了解到,不单本报有这种情况出现,浙江省内的其他报纸、电视台等媒体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其实,学生们的暑期实践活动题材大多数都不适合报道。为什么学生会对媒体的报道如此热衷呢?一位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原来,今年浙江大多数高校都设了一个专项奖,用来奖励暑期实践做得比较成功的团队,奖金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而媒体是否参与报道,是评审的主要标准之一。

  更有甚者,浙江某学院专门制定了一份2008年《暑期社会实践宣传信息工作奖励细则》。在细则上记者看到,国家级媒体发200字以上奖励4000元,省级媒体300字以上奖励3000元,地市级媒体600字以上奖励1000元。同时,每张新闻照片折合300字数计算,有图片说明的可累计叠加。

  为了让学生们顺利地找到媒体,学校还专门向学生发了新闻媒体的参考名单,内有40家媒体的信息,包括媒体级别、地址、电话等。记者看到,本报也在其中,被列在了省级媒体一栏。

  学校积极鼓励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用现金奖励模式是否恰当?一位业内人士直言,社会实践和新闻报道挂钩,不排除学校为扬名的可能性。

  浙江大学社会学教授冯刚认为,打着现金奖励的旗号,这种性质已经出现偏差,学校这种考核方式值得商榷。而且,这样的激励制度很容易导致原本纯粹的社会实践活动变得不踏实,反而把实践的意义糟蹋掉了。

  冯刚认为:“不应该提倡这种金钱奖励制度。”他建议,学校可以将社会实践活动计算成学分,列入毕业学分总数考核,这样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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