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人生哲理文章

2018-07-18 00:23:18  阅读 108 次 评论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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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留胡子已有多 ,忽然他准备把胡子剃掉,可是又有点犹豫:朋友、同事会怎么想,他们会不会取笑?我经过数天的深思熟虑,他终于下决心只留下小胡子。第二天上班时,他已有足够的的心理准备来应付最糟的状况。结果出乎意料,没有人对他的改变有任何评价,大家匆匆忙忙来到办公室,紧紧张张的做着各自的事情。事实上,一直到中午休息时没有一个人说过一个字。最后他忍不住先问别人:“你觉的我这样子如何?”

  著名表演艺术家英若诚也讲过一个类似的故事。他出生成长在一个大家庭中,每次吃饭都是几十口人坐在大餐厅中。有一次他突发奇想,决定跟大家开个玩笑。吃饭前,他把自己藏在饭厅的一个不被人注意的柜子中,想等大家遍寻不到他的时候再跳出来。

  令英若诚尴尬的是,大家丝毫没有注意到他的缺席。酒足饭饱,大家离去,他这才焉焉的走出来吃残溏剩菜。

  不要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每天对着镜子琢磨半小时决定用哪种口红,哪条领带,你的苦心也许根本没有人注意。大家都在做自己的事情,你也把注意力放在事上吧,不要总惦记着别人怎么评价你。

  歌德在他的《叙事谣曲》中讲了这么一则小故事:耶稣带着门徒彼得远行,路上看到一块小小的马蹄铁,便让彼得捡起来,但彼得懒得弯腰,假装没听见。耶稣没说什么,自己捡起来马蹄铁,路过城镇时到铁匠铺换了三文钱,又用这钱买了18颗樱桃。两人继续前行,经过全是茫茫的荒野,耶稣知道彼得又渴又饿,就让藏于袖中的樱桃掉出一颗,彼得慌忙捡起来吃掉。耶稣边走边丢,彼得也就狼狈不堪地弯了18次腰。

  耶稣笑了,对彼得说:“如果当初你弯一次腰,就不会在后来没完没了地弯腰了。小事不干,将来就会在更小的事情上操劳。”

  美国国际管理集团(IMG)的创建者马克.H.迈克是世界一流的管理专家,他自己介绍,他从一位好朋友身上学到了不少东西。

  这位朋友是位出类拔萃的推销员,只要他一出面,他的魅力就能充满每个角落,你只有把钱花光才会离开。不过他的长处仅此一点,在其他方面,比如说组织、资金使用,对部下的鼓励、业务细节和工作贯彻方面等等都一窍不通。

  这种人本来可以成为一个公司明星般的销售经理,但绝不是企业家。然而这位先生是个自欺欺人的大师,他过高的估计了自己的能力。连续十年,他不断的组建自己的公司,接下来就是不断的关闭。

  更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他认为自己非凡的销售是人人都具备的。对他来说,销售是最简单不过的工作,他认为别人也一样容易。于是他呆在办公室做管理,让别人出去跑销售,结果公司中没有一个人在发挥自己的特长。

  一个人不可能面面俱到,十全十美,关键在于努力把自己的特长发挥到极致,而把不足之处的危害降到最低。如果把精力全部花在提高弱项上,收效甚微,反而会影响到别的方面,成为一个毫无特色敌人,自然也就难有建树。

  有缺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非要从事与缺陷相对应的工作;有特长当然是好事,但把特长弃置不用,便如同没有特长一样。

  体力上男人是七,女人是三。但耐力上女人是七,男人是三。所以面对情敌,男人们通常都是短兵相接,武力解决;女人则更喜欢明征暗斗的拉锯战!

  男人们聊天,七分谈理想,三分谈女人;女人们则七分谈男人,三分谈理 想。于是,男人征服世界赢得女人;女人征服男人赢得世界。

  男人的誓言,七分是假,三分是真。于是,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女人的外貌,三分靠长相,七分靠打扮,于是,男人胆大去经商,女人胆大不化妆。

  女人都有七分的自信,三分的不确定,所以女人总是问男人我穿这件衣服好看吗?男人则是七分的不耐烦加三分的敷衍,看都不看就道:真好看!女人把自己的七分给了家,剩下三分给父母;男人的七分给事业,妻子,儿女,父母,情人分剩下的三分……于是,离婚时女人能得到七分的财产,而男人却得到十分的自由。

  在五彩缤纷的外部世界,女人占去七分色彩,只留下三分给男人,于是有花姑娘;在同样绚烂的内心世界,男人花七分去欣赏别的女人,只留给爱人三分的忠 诚。于是有花花公子。

  男人希望女人三分妩媚,七分苗条;女人则希望男人三顶乌纱,七根金条。于是,男人常赞叹:她真美!女人常感慨:他可真有钱!男人对感情三分情爱七分性爱,而女人则相反!所以,男人三分是人,七分是畜牲!

  男人一生,七分的时间用来思考,三分的时间去表达,女人则相反!所以,有些话男人想想就不说了,女人不想就说!

  女人的肌肤七分是天生,三分靠保养。所以男人怕女人晒黑常让她们躲在自己的身后!

  男人七分爱数学,三分爱文学。于是,男人就用三分的浪漫征服女人,又用七分的理智掌握。

  其实最甜美的爱情是三分得到,七分想要;而最稳固的婚姻是七分得到,三分想要。所以,婚姻不甜蜜是因为女人让男人得到的太多了!

  这里所说的“名人”不是指生活中的名人,而是指网络上的ID。不少新来的朋友渴望在BBS上一夜成名,让大家认识.了解自己。偶通过观察发现有以下几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1. 如果你具有写作的能力,那就多发帖子,发好帖子,最好是天天都发,轰炸大家的眼球!在大家逐步接受你的情况下在再回帖中适当的和大家聊天,通过交流相互之间就会由陌生到熟悉,时间久了你就成为BBS上的实力派写手了。

  2. 如果你没有写作的能力,那就天天转帖子强*大家的眼球。让大家逐步感觉到如果哪天没有看到你的转贴,生活中就缺少了乐趣的时候,那你离“名人”也就不远了。

  3. 如果你既没有写作的能力又不想动手转贴,那您就只有做个“吹鼓手”了——就是在别人的帖子里回帖。在此偶想郑重的提醒您一定要注意:在回帖的时候您要记着说奉承的话,如:好贴啊~ 楼主写的真有水平等,千万不能拍砖:这贴主题不明确,语句不通顺等。如果回帖不注意的话,不但名没出成还会引起楼主和其他人的反感,偷鸡不着反失把米那就得不偿失了。

  4. 如果以上的手段您觉得来的太慢的话,那偶就告诉您一个更为捷径的方法:就是找一个论坛上的名人和他(她)闹绯闻,例如:斑竹,论坛上的知名人士等。如果您觉得这样做不道德的话,您也可以找一个和您一样想迅速出名的人和您演双簧,比如:今天您写:**我们永相爱,明天发个:**你不道德,既然结婚了为什么还欺骗我?后天您再说个:我和**不得不说的爱情故事。。。经过这样的狂轰烂炸您想不出名都难,包您一夜之间名扬BBS。

  5. 如果以上几种方法您都不采用的话,那您只有打斑竹的主意了。但这个方法的前提是您以前就通过某种方式已经和斑竹认识了,通过斑竹把您介绍给大家也是一种便捷的方法(注:BBS上的人爱跟风.拍MP,斑竹的面子谁敢不给呀~)

  6.如果您是爱玩爱闹的人那您可以勤灌水,这是一种最便捷的提高知名度的方法。

  好了,暂时先介绍这几种方法吧,其他朋友如果有好的方法也可以提出来供新人借鉴。

  如果您用偶介绍的方法成了BBS上的名人可千万别忘了请偶的客呦~~!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答案纠错评论

  喝茶喝咖啡,一只小小的杯,却得下足三大汤匙的炼奶;煮红豆汤绿豆汤,毫不考虑的将一大勺一大勺的白糖往内倾。

  吃东西时,不管端到眼前来的是什么,都必须“敬礼”似的在上面倒一圈酱油。有时,嫌不够味,还抓一撮盐拌进酱油里。

  对人,也是一样的:大爱大恨。心里喜欢,便觉得对方十全十美、无懈可击;心里讨厌,便觉得对方缺点多如牛毛,一无是处。在那种年轻得不知天高地厚的日子里,不屑也不愿掩饰那一份“自以为是”的感觉,往往“误伤良民”而不自知。

  健康意识提高,饮食口味改变。大量减少对糖份和盐份的摄取,以“微甜”和“微咸”作为烹调食物的准则。过去,对于那些甜成不分、味儿暧昧的食物如甜酸肉、芒果鸭、蜜糖鸡等等,总是深恶而痛绝。可是,现在,不但接受了,而且,居然也渐渐的喜欢了——甜中有咸而咸中有甜,原本就是人生的写照嘛!

  大爱与大恨,应该仅仅属于舞台的。真实的人生,该有更多的宽容、有更多转寰的余地。尽管目前我离“不嗔不怨、不怒不恨”的境界还很远很远,然而,至少,我已懂得了在“大爱”和“大恨”之间,有个“中庸之道”。

  一位到新加坡游览了两个星期的外地朋友,在临别晚宴上,谈起新加坡的名胜,如数家珍。唐城、虎豹别墅、飞禽公园、植物园、中央公园、范克里夫水族馆:室利马里曼安兴都府、光明山普觉禅寺、双林寺、天福宫、鳄鱼园、动物园、圣淘沙、乌敏岛、圣约翰岛、龟屿、晚晴圆,和平纪念碑,等等等等,都印上了他清晰的足迹。

  不是全然缺乏寻访探究的好奇心,只是因为这些名胜地都近在咫尺,就像是握在掌心里的东西一样的安全牢靠。心里老想:又飞不掉,急什么嘛!这样无意识地一日拖一日,一年拖一年。地方慢慢的老去了,人呢,始终没有把脚步印上去。最最糟糕的是;不去、不看,心里居然也没有任何遗憾的感觉。

  近读上海女作家查志华女士的散文集“无华小文”,内有一段文字,好似鼓锤一样,狠狠地敲在我心叶上:

  “人对一自己初来乍到的城市都有一种寻访探究的浓厚兴趣,而对自己生活其中几年几十年的地方却常常无意中薄视并怠慢了,所以有人写诗说:熟悉的地方无风景。”

  对对对,身在庐山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因置身于庐山的那个人对于气势磅礴的庐山心存怠慢。

  被“怠慢”了的风景,可以等——即使等上十年八年,那风景,依然妩媚如昔。可是。倘若被“怠慢。了的是人才,这人才。可经不起一等再等呀!

  樱桃酒、苹果酒、橘子酒、杏酒、梨酒,琳琅满目,色彩缤纷,人见人爱。然而,水果酒仅能浅啜,不可多饮,一喝多了,它那种腻人的甜味,会恹恹的滞留在喉头,去这难,留之更难。

  酒味淡淡淡淡的,似有若无。它不醉人,也不腻人。它不会使你上瘾、你也绝对不会为它而疯狂。可是,在一个微风轻拂、花香袭人的下午,你会不经意的想起它。倒一盅米酒,配一碟花生,你可以度过一段情适愉快的时光。在凄风苦雨的夜晚,喝它一盅,也可以挡住那汹汹涌来的愁绪。

  酒味浓、酒气重,一时失察喝了它,醉得一塌糊涂,吐得五颜六色。次日醒来,总在头痛欲裂的狼狈里,怅然地生出悔不当初的感觉。

  清醇甘冽,酒味隽永。红酒像玛瑙、白酒像水晶,都是友谊的“精品”。酒龄越老,酒味越佳。喝着时,恋它;不喝时,念它。它绝对不会使你酩酊大醉,但是,它会让你在微醺里对它魂牵梦萦。

  这样的酒,世间绝少;能否遇上,全看缘份。拔开瓶盖,便已酒香袭人;小啜几口,酒气绕舌、酒味隽永。时常喝它,健身益体,百病消除。

  倘若世人都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杯里盛的是什么酒,那么,酒后失态,与人无尤、可叹的是:常常有人错误地把椰花酒当成葡萄酒,狂喝之后,徒呼自负。更可怕的是:有人刻意“以甲瓶装乙酒”,他人不慎喝下而被劣酒伤身,为时已晚。所以嘛,举杯前,该圆睁双目,认清商标;轻啜时,该提高警觉、细辨酒味!

  吃鱼翅时,赫然看到他舀起一大匙辣椒酱,面不改色地倒进碗里,和鱼翅一起吃。不久,上了烧鸡,又见他把鸡肉整块地浸入辣椒酱里,酱汁淋漓地送入嘴内。我暗暗心惊之余,不免偷偷忖道:待会儿甜品马蹄露上桌时,不知道张挥先生会不会也舀一匙辣椒酱来拌和着吃?

  记得第一次随同新婚夫婿到怡保省亲时,正是端午节,婆婆给我端来了一个热腾腾的粽子。她以冬菇猪肉栗子虾米包成的炒米粽子,滋味特美,远近驰名。未嫁居家时,我早就习惯了母亲以白糖配搭各类粽子的食法,所以,此刻,毫不犹豫地便将白糖倒在粽子上。一屋子的人,都看傻了眼。半晌,各类戏滤的话儿,排山倒海地涌来,嬉笑之余,都认为我这种食法无异于“暴殄天物”。晚餐时,我看到婆婆把原本清甜爽脆的黄瓜放进汤里煮得糜烂糜烂的,也同样看直了眼——在我家里,黄瓜永远只用来腌制或生食。

  正由于我和外子来自籍贯不同的家庭,饮食爱好也迥然而异。他忍受不了腐乳那喧宾夺主的味儿;我呢,最讨厌白切肉的单调乏味。

  我们在异中求存而在存中求安,永远不搞同化。然而,奇怪的是:久而久之,总有一方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比如说,现在,腐乳炸鸡是外子蛮爱吃的菜肴,而我呢,觉得以白切肉来蘸虾子酱也挺好吃的!

  文化,也是一样的。让同一个国家不同的种族在文化上各放异彩,才是健康的生存之道。强行揉合,便等于是鼓励食客在粽子上撒了胡椒粉又再加上白砂糖,嘿嘿嘿,那又辣又甜的味道,你自个儿去想象吧!

  车子保养得还算不锗,没有什么大碍,只是检查员认为我车子的四个轮胎已经“超龄”了,劝我到轮胎店去撤换。

  回家后,我仔细看了看那几个轮胎,咦,都还蛮好的嘛,轮胎上的花纹,一丝不苟、清清楚楚,一点也没有耗损的迹象;用手大力敲了敲,结结实实,弹性十足。

  一日,车子在湿漉漉的路面行驶时,突然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轮胎好似不大愿意“听从”轮盘的控制,尤其是在滑滑的路面上转弯时,更有一种轮盘与轮胎“各自为政”的感觉。

  “哇,这几个轮胎,实在太老了,随时随地都会爆胎的呀!怎么你不早一点送来换呢!”

  工作人员一面快手快脚地把这四个“金玉其外、败絮其内”的轮胎拆下来,一面善心地给我这个门外汉灌输常识:

  “现在,制造轮胎的技术很好,轮胎上的花纹,即使在路上滚动十年八年,也不会有磨损的痕迹啦!不过,你要记住:平均每条轮胎,只要走上三万两千公里,便得撤换了,所以,常走长程的车,每隔一两年,便得换轮胎;只走短程的车,隔上两三年,也得撤换。许多交通意外,都是路上爆胎、车子失却控制而造成的!”,

  我驾车,三个人车里谈谈笑笑,好不热闹。来到一个只能左弯的路口,因聊天分心而向前直走,说时迟,那时快,一辆弯向左边的大卡车像一团可怖的黑影猛地向我撞来,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将轮盘大力扭向一边,只听得“哐啷”一声,车子旁边的窥后镜被卡车整个撞落了,车身也因磨擦而出现了大片丑恶的刮痕。

  这时,车子以内,“青光”泛滥——我朋友那两张白白的脸因惊吓过度而变成了惨绿色。在鸦雀无声的狼狈里,我向左看看、向后看看,看到她们的五官和四肢都在原位,而且,完好无缺,那颗狂跳着的、虚悬着的心,才勉强安定下来。

  久别重逢的喜悦烟消云散,大家都显得意兴阑珊。朋友余悸犹在,静默不语;我呢,灰头灰脸,在心中自艾自怨:

  “刚才如果不抄捷径而走大路,不是不会遇到这倒霉的事儿吗?还有,那天拨电话定餐馆,如果定在别的地方,不是可以避掉这场意外吗?”

  自责、懊悔、怨怒,都有;一颗心,好似揉皱了的纸,闷闷的、痛痛的;过了好一阵子,我尝试换个角度来想这问题,霎时产生了不同的感受。

  情况可能坏上千倍万倍万万倍呢,现在,朋友既不曾受伤,车子又没有大坏,不是幸运绝顶吗?

  任何事情,发生以后,当事者如果一味愚昧地往牛角尖去钻,最后一定会活活地憋死在那个暗暗的、尖尖的、全无退路的牛角里。然而,只要轻轻地转个弯儿。灿烂阳光、康庄大道,都在那儿,等着。

  风平浪静时,他们把“小奸人”放出去,让它四处收集闲言阐语,然后,浸在这些无中生有的小道消息里,自虐地痛苦。

  生活翻风起浪时,他们让平时便已“养尊处优”的“小奸人”洋洋得意地把微风化成台风,将微波变成巨浪。然后,在被夸大了的那种台风和巨浪里,哀哀悲泣,惶惶不可终日。有一天,当真正的狂风卷来而滔天的巨浪掀起时,他们便会被放任无羁而又胡作非为的“小奸人”硬生生的折磨至死。

  我生活的格子,密密地填满了,没有余隙给它为非作歹。尽管獐头鼠目的它终日在那儿探头探脑,可是,总找不到可以趁虚而人的门槛。

  偶尔风起浪生而它蠢蠢欲动,我便全力以赴地与它对抗,绝不让它有茁壮成长的机会。当然,它也有良机得逞而兴风作浪的时候,可是,就算处在下下之劣势,我还是坚持“绝不养它”的大原则,它缺乏“养份”,孤军作战,过不多久,便自动“饿瘪”了。

  养壮它、养肥它,然后,让它在文字里大量的繁殖,再把它传给所有接触那文字的人。

  十余年前,当我们买下目前居住的这幢屋子时。条条电线丑陋而暴露地匍匐在墙壁上,好似根根蜿蜒于手腕上的青筋。趁着大装修的当儿,请电工大刀阔斧地将它们埋进墙壁里。凿墙开壁,飞沙走石,那种满屋乌烟瘴气的境况,着实令人心烦意乱,然而,想到可以“一劳永逸”,便也勉强忍受了。

  然而,意想不到的,最近,电线居然“生病”了,而且,病得颇重。起初,电流阻断器三夭两头地把全屋的电流切断;慢慢的,情况愈来愈糟,每隔几小时,便切断一次;最后,全面陷入“瘫痪”状态,电灯不亮,风扇不走、冰橱不冷、电脑不动。我束手无策,痛苦不堪。

  电线,全都密密地藏在墙壁里,电工在做总检查时,有一种“雾里看花”的朦胧感,他们作出各种大胆的假设,再进行各类小心的求证。然而,“试验”做了一次又一次,电流依然奄奄一息。

  白天,我汗流使背地跟着一批又一批不同的电工楼上楼下奔来扑去,层干舌焦地向他们一次又一次的解释屋里电线的走势;晚上,在手提电灯和瘦削蜡烛微弱的亮光里,看着堆在电脑旁边如山的稿约和待复的函件,焦灼如火,把我烧得坐立不安。

  全屋大放光明的那一天,我坐在吹出呼呼凉风的冷气机下,双手按着电脑的键盘写稿,心里有一种“获得重生”的大欢喜。

  呵,人世间的快乐,实际上就蕴藏在平凡而又平常的生活里。可叹世人身在福中不知福,充分地享受着文明生活所带来的一切便利,偏又把这一切目为理所当然的。快乐近在眼前而竟毫无知觉;

  一名前辈作家梅逊,十余年前因视网膜病变失明,但仍凭恃毅力而创作不辍。最近六年,他更致力于长篇小说的创作,五易其稿的“幽咽的串场河”,在两位朋友的帮忙录音与抄写下,已于最近完成。

  “眼睛看不见,在黑暗中摸索写作,有许多的不方便;但我们一生中,总会遭遇许多困难,必须设法克眼,一个人只要不自限,就没有什么困难可以局限得了他。”

  我曾在一些文艺聚会和画展上与她晤面。在她平和地微笑着的脸上,我全然寻不着她惊涛骇浪地痛苦挣扎过的痕迹;有的,仅是一份风和日丽的恬静、明朗!豁然、旷达。

  对于“双目失明”这个残酷的事实,她坚强地接受,勇敢地面对。她没有终日躲在斗室里以泪洗脸地自文自怨,反之,她积极地重拾笔杆,绘画、写作;在黑暗的世界中为自己另外铸造一个五彩璀璨的天地。最最难得的是:她所铸造的那个文字的世界。不是愁兮兮、灰溜溜的;有时,她甚至还在字里行间发挥了“自我嘲讽”的艺术。

  不自限,纵是失明,亦有能耐把黑暗无边的世界转成晶亮生光的生活。像梅逊、像庄欲,他们的脑中、心中、胸中,都有无限辽阔的大天地。

  我把“降生在世”,当作是一趟旅行。这项旅行,我买的是单程的票子。和尚敲钟,过一日算一日;我呢,看书写书,过一日少一日。知道时光转瞬即逝而我又不愿在人间白跑一趟,所以,便刻意把生活的格子填得满满满满的。

  一位姓田的,在台湾一家大报社当编辑。每天在报馆处理如山如海的稿子,累得四肢五骸几乎都支离破碎了;回到家里,还得处理琐琐碎碎的家务。入夜以后,不看电视不歇息,反之,她打起万二分的精神,在荧荧的灯火下,埋头苦读英文。在写给我的信里,她说:

  “只有工作而没有学习,整个人活得好像是机械人一般,脑筋也渐渐僵化如石。我在工余之暇苦读英文,不是因为它可以给我带来任何实际的好处,纯然只为了通过不断的学习来保持脑子的灵活。吸收新知识的感觉是这么样的美丽,我觉得每一个日子都过得很充实。”

  另一位朋友,在商界里担任要职。忙得东歪西倒,偏还抽出宝贵如金的时间来从事社会福利与慈善工作。这样做,只有一个简简单单的原因:

  沙漠气候酷热。屋子里有六架冷气机同时开放。下午,正舒舒服服地待在屋子里看书写稿时。六架冷气机突然齐齐发出了一个刺耳的嘈声,接着,整个大地,传来了一个“寂静”的声响。

  在万籁俱寂中,户外的热气,一点一点地从窗口和门下的缝隙流了进来。过不多久,整间屋子,便变成了一个可怖的烘炉,人呢,是炉子里一条奄奄一息的咸鱼。

  慢慢的,热气逼进了床褥和坐垫,躺下不行、坐也难安;摸摸脸颊,烫如烙铁。再过不久,屋内的人感觉得有袅袅烟气自头顶徐徐冒出,滋滋滋,哟,简直是在自我焚化呢!当热度超越了可以忍受的极限时,整个思绪,都陷入了一种迟钝紊乱的状态中。

  寂寂山脊上那所静静的小白屋,就只有一个百事不懂的孩儿与我默默相对。在这亮着灯的屋子里,令人难堪的寂寞凝结成块沉沉地压在人的心头上。电流蓦然中断时,就好似有一只黑黑的魔掌,从天幕里伸出来,心狠手辣地摆住了屋子、山头、大地。那种黑,深不见底、漫漫无边。整个人,一下子失去了凭依,好像骤然被人推入茫茫的大海里,有窒息没顶的恐惧与惊慌。在这样的时刻里,身畔的孩子,总吓得放声大哭,那种不顾一切的嚎啕,好像是一把利斧,把缠在四周围鬼魅似的夜砍得支离破碎,碎片回旋在沙漠特有的寒风里,母子两人的心,都有止不住的战栗。

  孩子吓破了胆,从沙漠回来以后,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他不敢独眠,而睡觉时,也总坚持亮灯。

  饱食终日地耽于逸乐、营营碌碌地瞎转瞎忙,让日子无识地流走飞走。渐渐的、精神便进人了停电状态。

  “不要被金牌的压力卡住,心里有东西坠着,跑也跑不快。把自己真正的水平发挥出来,才是最重要的。”

  获得金牌以后,有些人会把它当成终生的“护身符”。他忘了金牌可以“保值”,但是,绝对不“保质”;他也忘了“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踌躇志满的非凡得意里,他自我蒙骗地相信即使不经锤炼也能产生好作品,一旦有人对他提出批评,他便理直气壮地大声反驳:

  有些人,会忧心忡忡的把那面金牌变成“五台山”,让它沉沉地压在自己上面。这时,他纵有七十二变,也难以开展拳脚。唉唉唉,一霎那的荣耀,竟可悲地化成了终生的负担。在全然没有佳作继续问世的落寞里,金牌闪出的亮光,既惹目、又刺耳。也有些人,患得患失,结果呢,金牌变成了脚铐,前头尽是下坡路。

  理智而聪慧的人,绝对不会把金牌挂在嘴上,更不会把它坠在心上。金牌,仅仅是他个人生涯的一个小小的里程碑。他深深地了解:“曾经拥有”的感觉固然美丽,可是,更大的成就取决于“天长地久”的努力。所以嘛、在那个金光闪烁的日子过后,他便会把金牌束之高阁,忘记它。然后,一如既往,勤练技艺,准备另一次的冲刺。岁月如水,他日两鬓似雪时,无意间开橱一看,里面有长长一排被“遗忘”了的金牌,静静伫立,闪着绚丽的、灿烂的金光。

  他以红黄二色彩纸,绘制了一只活灵活现的孔雀,黏在内页。当我翻开卡片时,那只孔雀也盈盈地开展它灿烂已极的尾屏,撑成一个漂亮的半圆形。

  实际上,我觉得每一个人都是一只孔雀,很努力很努力的把我们的成就化成一尾的璀璨,然后,很快乐很快乐地在他人面前尽情地把尾屏张开来、张开来。

  在寒窗苦读的日子里,每一页书,总夹着双亲殷切期盼的脸。拿到了成绩册,倘若里面有骄人的成绩,首先想到的,便是双亲脸上圆圆满满的笑。飞扑家门,连鞋子都来不及脱,“哗”地一声,便骄傲地把晶光闪烁的尾屏在双亲面前毫无保留的张了开来。

  成长、成家以后,出尽全力把自己头顶的那爿天空开拓得更辽阔更亮丽、把尾屏妆点得更绚烂更华丽;然后,徐徐开展,给白发苍苍的双亲看,给鹣鲽情深的伴侣看,也给彼此尊重、欣赏与了解的亲朋戚友看。

  有心人倘若站在旁边看那撑得圆圆、张得大大的尾屏,便会发现:尾屏上除了五色纷呈的璀璨以外,还有长期耕耘的汗,奋苦挣扎的泪,努力不懈的执著、自我鞭挞的刻苦;还有,最最重要的;爱。

  童年时,逛植物园是生活里了不得的大事。爱的不是那怡神养目的嫣红姹紫,而是那古灵精怪的猴子。一包花生、一串香蕉,便可以逗弄一个早上。猴子被宠坏了,态度渐渐嚣张,抢夺食物、抓伤游客。终于,被大力扫荡,自此绝迹。

  瞧,得意时不懂自敛,风光时不知自重,把权势使尽用光,最后总不可避免地以悲剧收场。

  年龄稍大而再见猴子,是在马戏团。这些猴子,穿红戴绿,搔首弄姿,出售可怜的尊严来乞讨观众哄堂的笑声。看着看着,突然强烈地感觉到:那骑在马背上猛抛媚眼,扭着腰肢频送飞吻,戴着帽子打躬作揖的,已不是猴子,而是行尸走肉般的傀儡。

  嘿,埋没自己本性而纯然按照他人意志来过活者,纵使物质生活再富裕,恒远只是他人眼中的小丑而已。

  年龄再长而与少年时代挥手道别后,背起行囊出国旅行。在甫美洲的亚马孙丛林,惊见猴子的另一种命运。我住在亚马孙河旁一所简陋的茅屋里,有瘦瘦的猴子拴在细细的木柱旁。一双猴眼,恹恹的,没神没气;一对肩膀,垂垂的,无精打采。猴子天生的机灵和敏捷,全无。它好似已知道自己命运不济了。傍晚,一阵挣扎,几声惨叫,一切又归于沉寂。不久,炊烟生;香气溢,柱子旁的猴子,化成了锅里热气腾腾的猴肉。

  唉,行走于江湖而不练武功,活动于丛林而不避陷阱,让别人就手擒来而变为砧板上的肥肉,是咎由自取。

  到巴西的毒蛇研究所去参观,主持人拿出了一条不断蠕动着的斑斓大蛇,声明毒腺已去,慷慨地让访客把玩。人人大声惊叫,退避三舍。可我不怕,让大花蛇盘坐在头顶、缠在腰际、爬在双臂,任意嬉戏。那种感觉,凉凉滑滑的,好像披着一条水做的围巾。

  然而,在众人眼中勇气十足的我,一碰上蟑螂,那种魂飞魄散的窝囊劲儿,任谁看了也为我感到汗颜。爬在地上的,我怕;飞在空中的,更怕。不论大小黑褐肥瘦雌雄老幼,只要是蟑螂,都能不费吹灰之力地吞掉我整粒胆。

  印象里最尴尬兼恐怖的一次经验是:驾车外出,半途车厢突然飞出了一只肥硕无比的蟑螂,我脸青唇白,立刻来了个紧急煞车,狼狈万分地逃出车外,只差了没有高喊“救命”而已。

  童年里一项“铭心刻骨”的记忆是:一位深知我有“蟑螂恐惧症”的小学同窗,把一只活生生的蟑螂带到学校来。趁我不注意时,恶作剧地从我颈后的衣领把蟑螂放进去。当蟑螂在我衣服里乱窜乱爬时,我吓破了胆,在众人面前失态地放声大哭。那种浑身发冷、双脚发软、额头猛烧、心房狂跳,犹如白天见鬼的感觉,迄今回想,犹有余悸。

  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很软弱很软弱的地方。这个地方,也许藏着某种恐惧某种阴影、也许烙着某种创伤某种疤痕、也许有着某种悲哀某种痛苦,尊重它,让它静静地存在,不要去弄它揭它挑它。这样一来,你不但保住了双方的友谊、保住了对方的尊严、也保住了自己的人格。

  它极端的犀利,能弓!起连锁反应。才一人口,唾液、胃酸,齐齐泛上;然后,五官扭曲、舌尖颤抖、鼻子收缩、双眸发涩。有时,酸气直冲脑门,连脑神经都被熏得麻痹了。

  它十分的暧昧,给人复杂不堪的感觉。它不像甜、咸、辣那样的干脆利落,独立成“味”,它总与其它的一些味道纠缠不清:酸甜、酸辣、成酸,可怕的是:在苦苦相缠之余,它也总是喧宾夺主,像一条狡猾万分的小蛇,阴阴的钻进你的喉管、胃囊,最后,侵入骨髓,弄得你直打哆嗦,坐立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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