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籍著名作家陈风波依法维护著作权益

2018-08-27 11:20:04  阅读 107 次 评论 0 条

  本报讯 6月30日,记者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根据(2015)石民五初字第00221号传票确认证实,邢台籍著名作家陈风波在本报刊发的散文作品《我们的时间去哪了》侵权纠纷一案已正式立案,案件被告是吉林省延边教育出版社、石家庄市丛盛图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原告陈风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

  陈风波,1975年出生于邢台任县。现居石家庄。系中国散文学会会员、河北省作家协会会员、河北省诗词协会会员。20多年的文学创作生涯,锤炼出高远、深邃、犀利的发现眼光,磨砺出超前、辩证、独特的哲学思维。尤其是散文作品具有“滴水映辉”的独特风韵,多以入木三分的视角观察自然万物,以与众不同的思维发掘事物本质,以淳朴自然的语言颂扬生命真谛、启发读者思想。其散文作品《身后那缕深情的目光》入选全军大专院校语文教材。

  2014年3月18日,本报副刊“牛尾河”刊发了陈风波的散文作品《我们的时间去哪儿了》,该文以独特的选题启迪心灵,以巧妙的谋篇布局引领思绪,以优美的语言陶冶情操,以深邃的思想引起人们深刻反思,发表后先后被多家媒体转载。2014年7月,由延边教育出版社编辑出版的《2015高考作文热点题库》一书将该散文作品登载,并以每本书23.8元的价格,面向全国各大书店和网上热销。2015年6月11日,陈风波在石家庄市丛盛图书贸易有限公司处发现并购买了该书。

  陈风波代理律师、河北省周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廷泽介绍,被告在没经《牛城晚报》编辑部和作者授权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该作品收入书内,并面向全国市场经销,其行为侵犯了作者对该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必须依法维护正当权益。

  河北省作协原主席、现任河北省散文学会名誉主席尧山壁,就陈风波散文作品被侵权一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作家呕心沥血创作出来的文学作品,是陶冶道德情操、启迪人们心灵、激发社会正能量的阳光雨露,绝非不法商人谋取暴利的商品。依法维护作家的合法权益,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捍卫社会的公平正义。”

  据悉,陈风波散文作品被侵权一案,将于2015年8月下旬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报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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