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说说近期刷爆朋友圈的环境污染事件

2018-08-30 07:13:35  阅读 108 次 评论 0 条

  北极星环保网讯:近日,环境污染事件频频“刷爆”朋友圈,特别是江苏常州外国语学校“毒地”事件在舆论场上不断发酵,各方观点说法不一。

  据媒体报道,常州官方早在今年3月下旬,学校已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学校内空气、土壤等进行检测,各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而另据媒体报道,常州新北区政府相关人士称,暂未发现央视报道中的有学生患白血病的情况。

  17日,有媒体报道称常州外国语学校搬迁新址后,有近500名学生身体出现异常,个别学生被查出白血病、淋巴癌等恶性症状。家长怀疑与学校一路之隔的化工厂污染地块有关。调查也发现,污染地块部分污染物超标近10万倍。

  而最新消息显示,环保部工作人员19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环保部已启动调查组赴常州调查常州外国语学校污染事件,调查结束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情况,但由于调查刚刚启动,没有更多信息可以透露。

  常外“毒地”事件为我们敲响警钟,在治理增量污染时,更要关注存量污染;重视显性污染同时,更不应放松隐性污染治理。面对污染,一刻也不能懈怠,常外“毒地”事件会有怎样的结果,我们会将持续关注。

  在常外“毒地”事件出现之前,是江西新余水污染事件“刷爆”朋友圈。江西新余水污染事件,因“黑作坊”偷排污水,从而逼停百万人口城市供水,而且是两次停止供水,够“厉害”的吧。

  据报道称,该“黑作坊”在没有申请改变经营范围、无环评审批手续,无有效的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以危险废物为原料,生产铁渣、锌渣、硫酸钾等产品,私设排污管排放未经任何处理的污水。经检测,该厂外排口水中镉浓度4655mg/L,超过标准46550倍。

  环保部表示,鉴于此次事件造成新余市第三水厂取水中断,部分城区供水受到影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初步认定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环保部依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启动事件调查程序。调查结束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查结果。

  真是: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茫茫人海,

  说到饮用水安全问题,不得不说另一个“刷爆”朋友圈事件“八成地下水不能饮用”。

  “八成地下水不能饮用”起因是水利部的2016年1月《地下水动态月报》,引出舆论80%地下水不能饮用。有报道称,如此“吸引眼球”的重磅消息,在短时间内迅速引起了各大媒体的争相报道以及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但也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一些过度解读,以讹传讹,给广大民众带来了不必要的恐慌。

  因此水利部马上回应称:报道引用数据主要是北方平原地区浅层地下水的监测数据,并非当前地下水饮用水的主要水源。我国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良好,水质达标率在85%左右。咋一看好像互相矛盾,其实是有些媒体对水利部发布的信息“误读了”。

  这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引起广泛关注的数据主要是北方平原地区浅层地下水的监测数据,并不是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数据,地下饮用水水源主要取自深层地下水,也不是浅层地下水。

  虽然大家虚惊一场,但之所以部分地区会出现高达80%的浅层地下水污染,还是与地表水体中的大量污染密切相关的,我们污染治理的道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治理污染刻不容缓。

  但是,4月18日,又一份报告再次提到水源污染,有73%的集水区的水质面临着中度或高度污染。

  有媒体报道,国际环保组织大自然保护协会(TNC)发布的《中国城市水蓝图》报告显示,中国城市水源集水区面临着不同程度的沉积物或营养物污染。在关注的30个城市水源集水区中,有73%的集水区的水质面临着中度或高度污染。

  据了解,《中国城市水蓝图》报告中的数据与水利部的数据因样本差异较大,不具可比性。但有专家表示地表水对浅层地下水的影响非常大,并且非常迅速。这意味着,一旦地表水遭受污染,浅层地下水水质也难以保障。

  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水资源研究室主任表示,虽然大城市是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主要生产者,但因为水处理技术先进,“越是大城市,往往供水水质是最好的”。在农村地区,可能靠近优质的水源,而因为水处理技术落后,饮用水质不一定优于城市。比如,有些地区仍在打“机井”使用浅层地下水,一旦浅层地下水污染,将对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她还表示:这是水资源分配不平衡所致,而解决这一问题还需要时间。

  看来环境治理: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将上下而求索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陶瓷制品制造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发布

  环保大佬扎堆儿吐苦水 :有人囤货、有人揭不开锅、有人已经领盒饭...

  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暨河南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专家名单

  东方园林江苏危废处置企业报告:园林龙头进军危废处置 自建外购再添发展新翼

  政策全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发布 与去年比有什么变化

  12月1日实施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发布

  附项目及验收标准 河北钢铁、焦化、燃煤电厂新建(含搬迁)项目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政策全文 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晋政发[2018]30号)

本文地址:https://www.kudz.cc/post/25605.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酷读者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