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激励约束:构建政府与公立医院合约的关键

2017-11-04 22:33:26  阅读 142 次 评论 0 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相关指导意见,要处理好在非对称信息下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之间的关系,关键是要在我国政府与公立医院之间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合约。构建政府与公立医院的合约我国政府本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和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为主导”的基本原则,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中强调,要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合约中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约束条件构建政府与公立医院之间合约的基础,是合约中必须有参与约束和激励约束两个基本条件。而政府要与公立医院建立一个有效的合约,激励约束条件就成为这个合约有效与否的关键性因素。

  关键词:合约;政府;激励;参与约束;医疗;监督;建立;出资人;医院管理;卫生

  2017年是贯彻落实“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形成较为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完成医改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相关指导意见,要处理好在非对称信息下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之间的关系,关键是要在我国政府与公立医院之间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合约。

  我国政府本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和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为主导”的基本原则,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中强调,要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强调从政策法规的设计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指导监督公立医院。以此为出发点探索建立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一个主要途径就是在政府与公立医院之间构建合约,以达到政府监督和公立医院执行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从而推动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管理向着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发展。因此,构建一个有效的合约是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的关键。

  构建政府与公立医院之间合约的基础,是合约中必须有参与约束和激励约束两个基本条件。

  首先,参与约束条件是指参与人公立医院愿意接受政府给出的合约,参与合约制定的条件。也就是说参与约束条件是合约中的基本条件,即公立医院愿意和政府合作参与到基本服务活动当中。参与约束条件往往比较容易达到,因为它是参与合约的入门条件,也是基础条件,只有满足了参与约束条件,才有可能继续讨论制定合约的其他激励和具体服务内容。在我国,公立医院从实质属性上来说均为国有性质,因此公立医院不管从医疗政策上或财政补贴上,还是从医院发展的社会公益性目标上,都能得到保留效用,所以参与约束条件能够得到满足。

  其次,激励约束条件是指政府通过制定激励的具体办法,达到监督管理公立医院,并推动我国健康事业发展目标的条件。即政府通过此条件约束引导公立医院的行为,督促其努力完成医疗服务的公益性目标,实现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同时也要借助此条件使代理人公立医院获得与其努力付出相对等的收益。在我国,随着医疗体制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对公立医院,尤其是规模较大的公立医院的补贴,在医院收入中占比越来越少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因此,政府设计一个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条件,就成为激励公立医院完成其要求的主要动因。而政府要与公立医院建立一个有效的合约,激励约束条件就成为这个合约有效与否的关键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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