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爸爸请不要让“爱心”伤心

2017-12-24 02:24:45  阅读 106 次 评论 0 条

  这件事情的关注度如此之高,评论又明显的两级分化,也是大众心理的真实反映。献出爱心之人就是想给予孩子帮助。批评此做法的人理由也相当充分,就是罗尔一家不应当成为被捐助的对象,罗尔更不应当与机构合作以此换取捐款。

  此次爱心捐助事件与其他的网络募捐是存在差别的。罗尔获得的公众捐款主要是通过合作公众号的爱心打赏、罗尔个人公众号的爱心打赏,这些打赏并不是一般意义的募捐,与现在盛行的网络爱心募捐也存在不同。文章的打赏功能是微信等网络平台开发的一种由读者根据喜好自愿选择向作者支付费用的一种功能。该功能并不是针对募捐设置的,而是为了给作者已经鼓励,增加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互动,是读者对作者的个人赠予。这些款项的性质并不属于《慈善法》所称的募捐。我国首部《慈善法》于2016年9月1日正式施行。按照《慈善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也就是说个人并不能开展慈善募捐活动。个人开展慈善募捐活动是违法行为。根据《慈善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慈善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罗尔的行为属于个人求助,为的是救助自己的女儿,与募捐不是同一性质。因此,该行为并不受《慈善法》的调整。

  罗尔的行为是否存在骗捐的嫌疑,这也是网友所诟病的。在罗尔公众号转发量最高的《罗一笑,你给我站住》这篇文章中,罗尔并没有号召大家为他捐款,也没有提供自己的个人账号等要求大家捐款,而是通过个人公众号的打赏功能获得捐款。通过相关媒体对罗尔的本人采访的信息获知,他本人对于有这么多人为他捐款始料未及,他已经于29日发布文章称不需要网友继续打赏。这篇文章今天刷爆朋友圈的时候,已经不能通过打赏功能给罗一笑捐款。因此,从这一点来讲,罗尔骗捐的论断应当是不成立的。

  此事件不禁让人想起之前2015年南京病童受捐600万的事件。同样都是为病中的孩子筹款,同样都是刚开始收获了大家的爱心到了后期又质疑不断。这两起事件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直接对个人捐款存在的弊端。有消息称南京病童已经不幸离开了我们,而他的父亲尚未兑现承诺向大众公开600万元善款的流向。罗一笑的捐款据称已经超过200万。孩子尚在治疗之中,相信这些善款能为孩子带来最好的治疗。虽然这些善款的用途尚没有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否全用于孩子的治疗和其他慈善事业,要看罗尔一家的处理。这种约束更多是道德层面上的。但希望罗尔一家能保护好大家这份爱心,不要让爱心伤心。

  何启霞,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北京君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解决企业间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纠纷、房地产纠纷等。在企业逾期账款控制也有丰富的经验,为多家企业常年提供逾期账款的事前控制和事后追收服务。

  个人简介:何启霞,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北京君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解决企业间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纠纷、房地产纠纷等。在企业逾期账款控制也有丰富的经验,为多家企业常年提供逾期账款的事前控制和事后追收服务。

  在医疗损害责任中,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后果,依据《侵权责任法》免除责任或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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