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十四行诗的艺术特质及对汉语诗歌写作的启示 ——读聂珍钊《英语诗歌形式导论》之后的反思

2018-10-06 12:26:05  阅读 91 次 评论 0 条

  原标题:英语十四行诗的艺术特质及对汉语诗歌写作的启示 ——读聂珍钊《英语诗歌形式导论》之后的反思

  内容提要:英语十四行诗在形式上具有什么样的讲究,形成了什么样的艺术特质?根据长期的诗歌作品阅读体验与《英语诗歌形式导论》的相关论述,结合笔者十年来的汉语十四行诗写作试验,对此问题进行了一些判断与总结,从而提出了有别于前人的个性化见解。汉语十四行诗虽然来自于西方诗歌特别是英语诗歌,但也不可能脱离汉语的音韵规则与汉语读者的语境,汉语诗歌的创作者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艺术上的调整,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同时,笔者认为一首诗歌作品的存在,首先不是因为形式而是因为内容,然而独立的形式对于诗歌的存在也至为关键,乃至会影响到诗歌生命力的产生及其在后世的传播。

  十四行诗起源于意大利,后传至英国、法国与美国,乃有蔚为大观之势,后在整个世界文学史上产生重要影响,包括中国。在中国,自20世纪初期开始,以写作十四行诗而知名的诗人不少,写作过十四行诗的诗人,恐怕也在百人以上。在中国,有的学者对西方十四行诗特别是英语十四行诗的评价很高,而对于汉语十四行诗的评价则不高,当然也有盛赞冯至十四行诗的,然而似乎也只有他一个人,一本诗集而已。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结果?也许这些学者是以西方的艺术标准来评价出自不一样艺术传统的作品,也许他们本来没有读过更多的汉语十四行诗作品,而又喜欢先入为主,所以对于中西诗歌的评价,才有如此强烈的反差。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西方特别是英语世界的十四行诗写作,历经数百年的发展,的确取得了很高的成就,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成为了西方各国格律诗的代表体式之一。我们要研究西方的格律诗甚至整个西方诗歌的艺术形式,还不得不集中探讨英语十四行诗的形式及其艺术特质。汉语十四行诗只有100年左右的历史,并且因为这种体式本身是从西方引进来的,在思想和艺术上如果难以与其创始地与先发地的诗人诗作相比,也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可是,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评判一种出自于另一种相去甚远的文化与艺术传统的东西,所使用的语言媒介也分别属于完全不同的语系,其语言形式的基本构成要素都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以西方的标准来评价中国的作品,这样的批评方法与批评过程是不是具有合理性,的确也是一个问题。在正式讨论之前,我们有必要重读聂珍钊教授《英语诗歌形式导论》这部专著,特别是其中的最后一章即第五章“V:十四行诗”①。因为在当代中国学者中,对于英语十四行诗艺术特质与形式特征的认识,这是一本具有代表性的著作。中国学者中研究英语形式艺术的人很少,即使是学英语出身的学者,也不是太容易,因为西方学者的研究已经很多了,既细又深,要超越他们也是不易的。以汉语为母语的学者来研究英语诗歌的形式问题,终是隔了一层。《英语诗歌形式导论》是中国诗人与学者了解英语诗歌形式理论与艺术特质不得不读的一本论著。

  第一,对于英语诗歌形式的研究,是建立在大量原语诗歌作品个案分析的基础之上。根据我的统计,书中涉及的历代英语诗人的作品近200首,有的是全诗引例,有的只是节引,然而它们都是历史上存在的实实在在英语诗歌作品,而不是为了研究而自己创作的,也不是中国诗人的译作,更不是道听途说的东西,因此让该书有了可靠的、特定的、具体的研究对象。虽然英语诗歌的历史也许与其所运用的语言一样古老,然而各个不同时代的英语诗歌作品,根据自己的需要,几乎都有所涉及,有所分析,有所探讨。因此,我们可以说书中所有的认识与理论都是从作品分析中得出来的。不论是讨论重音与重读,还是诗行与诗节,或是讨论韵步与韵律,都有具体的英语诗作为例进行切实的说明,而绝对不只是一种空对空的理论表述。中国学者有的关于英语诗歌形式特点的论述,许多都是从西方学者现有的理论分析而来,忽略了重新对英语诗作形式因素的分析,因此,我们读起这样的论述来,往往如坠五里云中而不知其所以然,西方的读者读起来也似曾相识,然而也不知究里,这就是在学术著作中真正的研究与表面的转述的区别,我们认为后者不可能传之久远,本身也没有任何学术价值与意义。更为重要的是,该书所引用的所有诗作都是经过严格核对的,保证了研究对象的可靠性、可信度,也就保证了作者对于英语诗歌的分析是可靠的与可信的,真正原创性的学术成果就是这样取得的。在第五章“十四行诗”这一部分中,就有了更多的英语十四行作品作为支撑,因为从本质而言,英语十四行诗并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前面所讨论的重音与重读、诗行与诗节、韵步与韵律、押韵等问题,在这里都体现为对一首一首作品的欣赏与分析,所以,作者采用了历史叙述与作品分析相结合的框架,这样的论述显得切实而可靠。如果没有作品分析作为这一部分最主要的内容,那无论作者如何努力,也可能讲不清楚英语十四行诗的艺术形式与美学构成,其在形式上的特点也就不好把握,特别是对于各种语种的十四行诗写作者来说,也许读了这样的书以后就不会有什么收获,也许只得到了一些知识性的内容而已。那么,那样的著作其价值就相当有限,要传之久远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有的人引用译诗进行研究,如果研究非形式方面也还可以,如果研究形式与技巧方面则绝对是不可行的,因为研究的对象已经通过翻译而发生了很多的变化,不是你要研究的原初形象,得出的结论也是不可靠的。以大量原始的、原语的诗作为证,保证了对英语诗歌形式研究的合理性、逻辑性与科学性。

  第二,注重在英语与英语诗歌的历史发展中,来讨论英语诗歌的形式与艺术的问题。以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从语法与词法角度来说,英语诗歌是一种共时性的存在,英语诗歌作为一个整体是有史以来所有的诗人努力创作而积累下来的一种存在,可以用大量的作品来证明这种形态的存在,相对于世界上任何一种语言的诗歌作品而言,也都只能是如此。从一般意义而言,把所有的英语诗歌当成一个整体来进行讨论,可以得出有意义的结论,其本身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然而,从历史的眼光来看英语则是不断变化的,古时的英语与现在的英语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美国的英语与英国的英语相比也有了很大的变化,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等英联邦其他国家的英语与英国的英语相比,也同样有了很大的发展。因此,以英语为媒介而创作的英语诗歌,各个时代的不同诗人的作品,在形式上也会产生很大的变化。值得关注的是,该书作者在讨论英语诗歌形式特征的时候,就不仅注意到了英语诗歌的共时性特点,同时也注意到了英语诗歌的历时性特征。在讨论英语十四行诗的时候,考虑到了意大利早期的十四行诗、英语十四行诗发展的几个阶段、当代美国十四行诗之间的不同,分别讨论了规则的十四行诗与非规则的十四行诗,经典的英国十四行诗与当代美国十四行诗等。其关于英语十四行诗的几个不同概念,正是基于这样的历史观念而提出来的。如果我们完全不考虑到作为一种语言的英语之历史发展,以及在此基础上英语诗歌形式的发展,我们对于英语诗歌形式的分析也许是经不起质疑的,因为这样而得出来的结论不可能完全符合研讨对象的实际。该书作者所拥有的历史观念、科学思维以及所进行的细密分析,完全克服了从前学者的毛病,从作品开始的对于英语诗歌形式的研究,从历史观念出发的英语诗歌形式探讨,达到了一种高度,实现了当初的目标,而这样的要求对许多当代中国学者来说,基本上是做不到的。文学艺术史上的任何东西都是历史的产物,也只能是历史的产物,所以以历史的眼光与历史的方法来对待,也是最为基本的要求。英语诗歌形式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种艺术的现实,所以作者的态度其实就决定了学术成就的高低,如果只是对作品本身的欣赏而涉及形式的构成因素及其艺术意义,那就与学术问题没有什么关系,一般的读者看一看了解一下也就行了,这样的著作写起来容易,读起来也轻便。

  第三,把诗歌的形式要素与英语语言的要素进行分离,从而实现了对英语诗歌形式的独立分析,体现了一种学术的思维,表现了一种新的思想。该书“前言”指出:“基于这个目的,我们根据语言学读音的客观性特点把语言学上的重读音节称为重音,根据诗歌语音上的主观性特点把诗歌的重读音节称为重读。也就是说,重音是语言学中的术语,重读是诗学中的术语,两者要分开使用。”[2]把语言学里的重音与诗学里的重读区分开来,把语言学里的韵脚与诗学里的韵律区分开来,把语言学里的语句与诗歌里的诗行区分开来,从而让自己所研究的对象只是诗歌形式的构成要素,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语言形式构成要素,在英语诗歌形式研究方面可谓独树一帜。王忠祥教授指出:“似乎可以这么确认,从诗学角度对重音和重读进行区分和定义,澄清并解决了两个概念理解的混乱,在国内外具有首创意义。”[3]英语诗歌自然是以英语为媒介,英语的构成要素自然会成为英语诗歌的基础,但是二者不能等同,因为语言本身不是诗,诗学意义上的形式与语言学意义上的形式不是一个概念,而从前的学者不论是西方学者还是中国学者,对此都少有明确的区分。作者对诗行与诗节、韵步与韵律的区分,也具有同样的学术意义。诗歌作品是个性化的语言形式,是诗人通过自我的感受与想象,对于自我、自然与社会现实的审美判断,它的表达离不开语言里的任何要素,包括语音、词汇、语法、句子、修辞等,然而这些东西本身并非诗歌作品本身,也不是诗歌形式的构成要素,只有诗人自己在选择与经营之后所形成的东西,才是诗人本有的创造。也就是说,只有诗歌作品里存在的语言要素,才可能成为诗歌的形式要素,我们要研究的是诗歌作品里面的形式,而不是要研究英语语言层面的形式,体现了诗歌研究者与语言研究者对于形式的不同态度。《英语诗歌形式导论》正是在此意义上体现了一种科学的思维。如果我们将英语的语言混同于英语诗歌的语言与形式,那显然是没有道理的,即我们研究的对象是不明确的,要探讨的也不是诗学的问题,而只是语言学的问题。研究任何事物,首先是要区分我们所研究的对象,明确我们研究的是什么问题。英语诗歌作为一种重要的文体,首先特别讲究形式上的特点,即分行、分节、音节、押韵、重复之类的,然而从总体上而言,其形式是由哪些因素所构成的,各个时代有什么样的变化与发展,对于这些问题的探讨,在文学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该书对于英语诗歌形式的研究,也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

  如果说《英语诗歌形式导论》的前四章是对于英语诗歌形式构成要素的分析,那么第五章则以形式要素最集中的一种诗体来分析英语诗歌形式的构成,就是对于英语十四行诗的分析。英语中的格律诗也不只十四行诗一种,而作者之所以选取它来分析英语诗歌的形式,因为它是英语诗歌中形式因素最为齐备的一种,在历史上产生过许多杰出的诗人,在中国又有一定的读者基础。作者细致地分析了彼特拉克体十四行诗、英国莎士比亚体十四行诗、斯宾塞体十四行诗三种具有代表性的十四行诗诗体,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当代的英语十四行诗、十四行组诗和非规则十四行诗等,由此可见作者考虑到了英语十四行诗方方面面的问题,既有它的历史也有它的现实,既有标准的形式也有变化的形式,作者对十四行诗在英美的最新发展,都有具体的、切实的考察。首先,作者讨论了彼特拉克体的十四行诗,对十四行诗的起源与发展进行了探讨,对英国诗人弥尔顿、华兹华斯、济慈的十四行诗进行了分析,对每一位诗人的生平经历、从事十四行诗写作的情况及其成就进行了全面的叙述,相当于一部英语十四行诗的早期历史。接着,作者集中探讨了英国的莎士比亚体十四行诗,对彼特拉克体十四行诗在英国的变异、莎士比亚体十四行诗的形成与特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顺接下来,作者讨论了斯宾塞体十四行诗,先介绍斯宾塞整个的诗歌创作,再集中讨论了他的十四行诗及其特点。在此基础上,作者以弗罗斯特、玛丽莲·哈克以及其他的十四行诗人为代表,讨论了当代英美十四行诗人及其作品,涉及了十四行诗的最新发展问题,特别是对当代十四行诗的韵律结构进行了探讨。作者并没有就此止步,还用比较多的篇幅来讨论十四行诗组诗以及皇冠十四行诗。最后,作者提出了“非规则十四行诗”的问题,并以沃特森与莎士比亚的某些十四行诗为例,讨论了十四行诗在历史上的种种变化。可见,作者在此花了很大功夫,以十四诗为例来讨论英语诗歌的形式要素,是《英语诗歌形式导论》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虽然以欣赏性与个案性为主,但对于诗歌写作者的启示意义是重大的。笔者之所以对此有特别的兴趣,因为我对于十四行诗既有一些理论上的思考,也有一些创作上的实践,而今天之所以写作这样一篇论文,就是因为创作实践积累到了一定阶段,想从理论上对实践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思考,相信这样的思考对后来者也会有所启示。该书作者以诗人的敏锐与学者的理性,对英语十四行诗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考察,并从理论上与历史上进行了回顾与总结。

  第一,他认为英语十四行中最重要的三种诗体,就是彼特拉克体、莎士比亚体和斯宾塞体,和从前学者对于西方十四行诗体的认识相比,就更加独到与清楚了。从前学者认为十四行诗经历了几个大的阶段,意大利彼特拉克是第一阶段,莎士比亚与白朗宁夫人是第二阶段,俄国亚历山大是第三阶段,也并不涉及其他诗人,似乎就只有这么几位诗人在写十四行诗。就英语诗歌的历史发展而言,该书作者对于英语十四行诗的理解与认识,显然更加准确。英语十四行诗是一部长远的历史,从意大利传到英国以后,在以上三种诗体的基础上还产生了多种变体,甚至出现了有的诗作虽然只有一行,但还是被认为是十四行诗,因为就其结构而言,它具备了十四行诗的种种形式要素,体现了十四行诗的艺术特质。包括规则十四行诗、非规则十四行诗、十四行组诗、十四行诗节之类的提法,虽然并不都是作者的首创,但自有作者的独到体会与认识在内,这样的区分与认识是难得的。

  第二,作者不再像前四章那样只讲形式的构成要素,而是注重对历史上的十四行诗人及其作品进行综合性论述,不过在论述的最后,往往都落脚到了十四行诗的艺术特质与形式特点。该书不是一部英语十四行诗的历史著作,也不是一部英语诗歌形式的理论著作,而注重对英语诗歌形式的深入探究,所以对于十四行诗的研究,也必须落脚于形式的构成与形式的特征,让人们看清楚英语十四行诗在形式上、结构上、修辞上有什么样的讲究,以对诗歌的创作者与欣赏者提供具体的帮助。在该书中理论上的表述虽然也有,但对历史的叙述与诗作的分析,则占有更大的比重,人们对于英语十四行诗的把握,也正是在此得到了本质上的实现。

  第三,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作者以大量的英语十四行诗个案进行分析,以此把握英语十四行诗的艺术构成,让我们能够欣赏到许多的艺术精品,同时也可以让我们认识到英语十四行诗的形式构成与艺术之美。就某一首诗而言,我们可以说其在思想情感上的表达是独到而深刻的,具有某种思想上的特质,然而就整体而言,英语十四行诗在思想上具有什么样的特质往往就是说不通的,其原因在于英语十四行诗作品数量巨大,题材多种多样,思想感情丰富复杂,让我们难以从思想情感上进行整齐划一的概括。虽然我们也可以有一些相对统一的认识,从阅读出发的一些感性印象,然而从理论上来认识整个英语十四行诗的思想特质,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似乎也是不必要的。正是因此,作者并没有从整体上来认识英语十四行诗在思想上的特质,然而从形式出发来把握其艺术形式与艺术特质,显然做出了很大努力。英语十四行诗在艺术上有什么样的讲究,能够给我们汉语十四行诗写作什么启示?这就是我们思考的一个核心问题,在一系列诗歌作品里进行了某种程度的回答,但还没有从理论上来进行全面的、科学的探讨。《英语诗歌形式导论》并没有回答英语诗歌的艺术特质的问题,也没有回答英语十四行诗的艺术特质的问题,它只是研究英语诗歌的形式构成问题,而本文的重点是要在前人的基础上,尝试回答英语十四行诗的艺术特质问题,从而对其有一个技术上与美学上的认识,从而推动对英语诗歌形式问题的研究,也推动英语与汉语十四行诗写作的再上台阶。

  第一,对于诗歌音节的讲究。英语不是单音独体,与汉字不一样,因此在音节的构成上也并不相同。在英语中,一个单词往往有多个音节,读起来比汉语更为丰富,音乐美感也更加突出。几种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英语十四行诗体,每一行都在十个音节左右,行与行之间大致相似,以取得一种突出的音乐效果。英语十四行诗的音节,为什么不能像中国古代的五律与七律,只有五言或七言,即五个音节或七个音节呢?这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从实践上来说,历史上只有五音节或七音节的英语十四行诗是很少的,其原因在于英语的音节构成是多种多样的,每一个单词在音节上是复杂的,而由许多个单词构成的一行诗的音节,自然就更加复杂。英语十四行诗讲究音节即音步的构成,而汉语十四行诗则不可能讲究英语那样的音步,是因为汉语里没有那样的要素,而只有平仄与韵式的要素。英语十四行诗每一节的音节为什么比较丰富,自然也与其所表现的题材有关,如爱情、哲理与自我思想,这样的内容本身也需要复杂的音节形式,才可能有效地表达。诗人往往也会在一首诗内或一节诗内,讲究音节上的相对性与变化性,并让两者得到有机的统一。

  第二,行与行之间的形式构成。在英语十四行诗中,行与行之间是具有关联性的,上一行与下一行、第一行与第三行、第二行与第四行之间,总是存在一种对应的关系,各自独立、互不相干的情况基本上是没有的,也正是如此,才让其所有的诗行成为一个整体。并不是说一行诗就是一个完整的句子,行与行之间由于延展与渗透,而形成一个完整的意义,像汉语古体诗那样的一行诗就是一个完整句子的情况,在英语十四行诗里基本上是没有的。当然,在英语十四行诗里,行与行之间的关系也比较复杂,但总是有上下左右之间的关联性,不可能像一条河一样,以一样的方式流下去似乎就完了,它还有浪花、暗流与礁石的存在,还有天上的太阳、月亮与星星的存在,还有风云雷电的存在。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英语十四行诗的艺术生命力,和行与行之间的关系结构有着直接的关系。

  第三,节与节之间的形式构成。英语十四行诗的节与节之间的构成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最典型的有这样四种:三个四行加一个两行、两个六行加一个两行,一个十二行加一个两行,十四行等,当然,不同的时代、不同的诗人有不同的讲究。显然,以上不同的节与节之间的关系结构,所产生的音乐效果是并不相同的。彼特拉克体、莎士比亚体和斯宾塞体,具有不同的节与节之间的关系结构,并由此形成了它们在外形上的特点,同时形成了不同的艺术格调与艺术风韵。也许有人认为节与节之间的关系并不重要,然而写诗的人都知道,三行加三行与四行加四行之结构形式是有区别的,而为什么采取不同的节与节之间的方式,是由自我的情感与想象方式所决定的,当然也与自己的习惯有关。相对而言,四行一节的比较整齐,三行一节的更有落差,也更富于变化一些,就像不同的人喜欢跳不同的舞曲,是一样的道理。

  第四,韵与韵之间的结构关系。不同的十四行诗体有不同的押韵方式,但无论是什么样的韵式,都存在反复与变化的规律,在反复中的变化、在变化中的反复,不可能是没有韵律的,也不可能不存在任何回环往复。英语十四行诗的韵式主要体现在一行的末尾,有的时候也存在于行内的不同部位,但还是以前者为主。从外形而言,在韵律上的讲究是最为突出的,其音乐效果主要通过特有音节与韵律体现出来。正是基于以上四个方面的结构关系,才让十四行诗形成了一种层层上升又层层下降、层层下降又层层上升的结构,所谓循环往复的艺术结构,其情感、思想、感觉、体验的表现,正是在这样的特有艺术结构里,才得到了独有的表达,在艺术效果上与其他格律诗产生了很大的不同。从英语十四行诗的历史与现实来看,并不是所有的题材都适合于表达,战争、社会、历史、政治等题材,历代诗人就少有表现,爱情、生命、哲理、自然、自我等题材,则多有抒写,最为成功。讨论英语十四行诗的艺术特质,自然只是从形式与艺术总体上进行把握,以期对汉语十四行诗创作有所启示。而什么是诗歌的艺术特质,也许还是一个问题,因为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理解。就英语十四行诗而言,其艺术特质就是指其在艺术上最重要的讲究,与其他诗体的区别所在。就我的理解而言,英语十四行诗的特质在于其特有的行与行、节与节、韵与韵之间的关系而形成的结构,以及这种结构所带来的特有的审美艺术效果。而它之所以适合于表现特定的题材内容与思想情感,也都与此有关。探讨英语十四行诗的形式及其构成,有助于我们认识其艺术特质,认识英语十四行诗的艺术特质,也有助于我们明确汉语十四行诗在艺术上的追求与艺术体式建构上的目标。

  最近十年以来,我反复地阅读一些西方的十四行诗,并结合自己的人生经历与自然观察,创作了九本诗集②。除在第一本中有一部分为早年作品之外,其他全都是十四行诗,并且是十四行组诗。这样说并不表明我的诗歌写作是在读西方十四行诗的基础上才进行的,而只是说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西方诗歌特别是英语诗歌的影响。我是以汉语为媒介进行十四行诗写作的,在当代中国没有必要以英语为媒介进行十四行诗的写作,因为我们是生活在汉语世界,中国诗人的目标是发展汉语诗歌;如果我们在西方国家生活并且要在西方文坛发表,则可以用英语写作,也可以用汉语创作。汉语十四行诗在艺术上有些什么讲究?和英语十四行诗比起来,有什么不同的艺术追求与审美特质?这也是我一直以来不断思考的一个问题。对于汉语十四行诗不可能有像英语十四行诗那样的要求,因为汉语与英语在语音、词汇与语法上有很大的区别,并且并没有一种对应关系,因此你要把英语的十四行诗要素转化为汉语十四行诗的要素,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英语十四行诗循环往复的结构、具有相对性的语式表现、委婉含蕴的艺术风格等,则是可以适当的方式与途径而实现的。就本人的十四行诗写作而言,我认为汉语十四行诗也存在艺术特质与美学追求的问题,提出来与大家进行讨论,并求得指教。

  第一,十四行组诗的思想与艺术容量相当大。现在已经记不起来了,为什么我一开始写作就选择十四行组诗形式?也许是来自莎士比亚的影响,154首十四行诗就是一个整体,前后左右是存在关联性的,所以我也就那样写了。我现在发现,莎士比亚以一组诗而奠定了其在世界诗坛上的重要地位,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这样的组诗有很大的容量,有强大的艺术表现力。一首小诗一首小诗,在我看来是小儿科,不会有很大的出息,因为其容量太小、格局太小,在艺术上不可能有什么大的变化与过多的讲究。而组诗特别是十四行组诗,相当于小说里的长篇小说、戏剧里的多幕剧、散文里的系列作品,至少在文体地位上来说是如此。我十年以来的思想与体验,基本上是保存在这些组诗里了,当然还有一本散文、一本赋、五部哲学笔记。我之所以看重系列的诗作,并不只是因为它是我情感的记录与思想的记载,也是因为它表现了我在艺术上的追求。如何从事十四行组诗写作,以此在汉语十四行史上占有一席之地,是我一直以来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我所写作的十四行诗里,结构上自有其独立的追求。每一首有一个小的标题,每一组有一个大的标题,小的标题显然是属于大的标题,只不过不具有论文那样的逻辑结构,而只是自我抒情中的一个节点,如大海里的一个波浪而已,但多首十四行诗合起来就是一个大海,艺术上的大海,往往是风生水起、波澜壮阔的一个大海。2014年写作的《越溪河》一共16首,每一首都有以地名为主的小标题,从一条河的流入长江开始,一直写到它的源头,并在总体上对某些根本的问题进行了观照与反思。也许是我所有组诗中体积最大的一组,也是我最看重的一组,起源在于我从小开始的对老家那条小河的记忆,它的成长与我的生命一样长久。在一首诗中,节与节的反复也是有的,如果特别必要的话。不过许多时候都是有一定变化的反复,以让组诗在艺术结构上形成一种回环、一种照应。

  第二,在每一首十四行诗里,在节与节的构成上也是有讲究的。英语十四行诗有各种不同的节与节的关系结构,在汉语十四行诗里则有了比较大的变化。在我的十四行组诗里,节与节之间大概有这样几种:“4442”、“662”、“33332”、“14”。其中以第一种为多,第三种为特例。因为在汉语中有对偶与平仄上的讲究,所以双行与双行、单行与单行之间的对应需要特别注意,如果丢失了汉语本有的艺术要素,则相当可惜。节与节、行与行之间的对应性结构,也许在英语里面是难以做到的。四个三行一节加上一个两行一节的体式是我的创意所在,突破了以往的英语十行四行诗的节律,给读者带来一种全新的感受。组诗《九凤神鸟》之一的《以启山林》中的句子:“洞庭湖以北有一片土地富饶/大平原以南有一群美女妖娆/神农架以东有一只神鸟高蹈//也许是云蒸霞蔚的云梦古泽/也许是诗人笔下的美人香草/也许是浩浩汤汤的鄱阳波涛//筚路蓝缕她捧起了苦难的土/以启山林她鼓响了欢乐的曲/以处草莽她跳起了绚丽的舞”③。三行为一节,在英语十四行诗里基本上是没有的,但通过我的艺术实践,发现这种节式很有艺术表现力,比起那些以双行为本的节式更加跳脱、更加自由,也更加曲折与丰实。

  第三,行与行之间的对应性。汉语的单音独体,可以让第一行与第二行、第三行与第四行具有相对性,或者第一行与第三行、第二行与第四行形成对应性,在一组诗中这样排列下来,自然就可以形成一种相对封闭的艺术框架。这样的讲究在英语十四行诗中似乎是做不到的,也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因为英语的每一个单词所占的空间大小是不一样的,由几个音素所构成,行与行之间完全意义上的相对性是不可能的,节与节之间的相对性也同样困难,而汉语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中国古诗中的格律诗就是这样产生的。

  第四,韵与韵之间的对应性结构。汉语十四行诗的押韵,主要是体现在行末上,而不是体现在一行的中间,行与行之间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节与节之间的押韵,都是如此。首与首之间的不同韵式,则基本上没有讲究,因为首与首离得太远,即使讲究也几乎没有艺术与审美上的意义。然而,为了突出汉语的音韵之美,在一节里或一首里面,押相同的韵式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第一行与第三行、第二行与第四行押同样的韵并贯穿全首诗,也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存在。也有节与节之间转韵的,组诗中首与首之间转韵的也是有的,但并不多。这样的讲究,就与中国古代诗歌艺术传统形成了一种对接,既然是以汉语为工具进行创作,也还得按照汉语的音韵特点,才可以形成自己的特点与优势,因为语言的特点是诗歌艺术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不同的语言有不同的特点,当然也具有不同的表现力。因此,在汉语十四行诗形式上的讲究与艺术上的追求,是按照汉语的特点进行选择,并按其对应性进行安排的,除此之外,英语十四行诗的传统也有必要进行参照。以上所述四个方面的讲究,只是个人的体会与认识,并在我的诗歌写作实践中得到试验。从现在来看,也取得了较好的艺术效果。不过,由于我的汉语十四行诗受到中国古典诗词的影响也比较显著,所以对于英语的十四行诗的艺术要素的认识,也许还有待于提高。如果我还有时间与精力进行写作,会重新思考相关的问题,让英语十四行与汉语格律诗在我的诗中得到有机的统一,从而推动汉语十四行诗的进一步发展。

  也许有人会问,那你的十四行诗与英语的十四行诗有什么不同的特点呢?主要的不同,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我要承认汉语十四行诗与英语十四行诗有很大的不同,但也有基本的相似,那就是在艺术结构上的相关性,形成了一种起承转合、相互对应的结构,在抒情方式上更加委婉含蕴,在艺术语言上更加精致精美。如果没有英语的十四行诗,也就没有汉语的十四行诗,这是一个基本的道理。从总体上来说,我的诗直接源自莎士比亚与华兹华斯,因为我时时读他们的作品,与国内的冯至、屠岸等人的十四行诗其实没有什么关系,虽然我也读过他们的一些作品,但没有独到的认识。对于西方十四行诗在艺术上的特点,我们很难用理论化的语言进行表述,但如果以诗人的敏锐进行感觉与发现,可能比理论表述更为独到与深入。我的诗在许多方面与英语十四行诗是相通的,同时也与汉语古诗相对接,两者的初步结合才形成了我的汉语十四行诗的艺术现实。

  第二,我的诗更加开阔,远远超越了西方的爱情与哲理主题,而达致了历史、自然、政治、故乡、时代重大事件等诸多方面,从自我的感受出发,抒写自我的感觉、情感与认知,似乎所有的题材都可以入诗。我每天都有平静的生活,同时也注意观察当今的中国与世界,特别是通过网格与旅行,只要有所感受、有所发现,就可以以十四行的方式进行抒写,这就是有的人说我走到哪里写到哪里的原因。

  第三,在行与行、节与节、首与首的关系上,形成了一些新的结构,如“33332”这样的体式,在英语诗歌里似乎是没有的;“662”这样的体式,在英语诗歌里也是比较少有的。在一个总的标题之下,由各有小标题的十四行诗组成一个主题统一、结构严密的结构,在英语诗歌里也是少有的。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没有小标题,华兹华斯的十四行诗也只是总体上的编号而已。这样一种在总标题之下各首的统一体,在我来看是根据汉语特有思维的一种创造,不过在有的人看来也许比较古板。但是如果没有一种统一性的话,那十四行诗的特点与优势就体现不出来,也没有什么艺术上的规模,更不会有审美张力的存在与扩展。从2004年回到故乡的中秋节之夜写下第一组开始,从事汉语十四行诗写作已经十年,人生也没有多少个十年了,因此想起我的那些诗作,还是信心满满、情感满满,我自信以一组诗可以打败别人的十本诗,以一组诗可以打败他者的一生,不过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也只是一种自我期许而已!

  在我从事汉语十四行诗的过程中,除了读英语的十四行诗作品之外,我也时常读一些关于十四行诗的理论著述,聂珍钊教授的《英语诗歌形式导论》就是其中之一。读了这样的著作,深感作者对英语十四行诗的独到理解与全面认识,他所发表的一些对于英语诗歌形式的独到见解,对于我的诗歌写作,发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我之所以能够写作多达九本的十四行诗集,一方面是因为我生活环境的变化,让我产生了更加丰富多样的生命体验;一方面是因为长期以来我对于新诗的研究,让我产生了写作的冲动;一方面也是因为我最近十年以来的生活与学术环境。我所在的《中国诗歌》编辑部每月一次的编前会,其间平等的对话与个性化的讨论,引起了我对一些诗歌问题的思考与探索。④我所在华中师范大学文学研究所的一些朋友,对于诗歌创作也有浓厚的兴趣,产生了诸如黄曼君、张三夕、王泽龙、魏天无这样的学者兼诗人,也有一个很好的文学创作的气场。我的学生们对于诗都有强烈的兴趣,我们时常举办专题诗歌朗诵会,举办诗歌研讨会,我们自己也编有《东林诗刊》的年刊。如果我沿着这样的生活轨道继续前行,也许我还会有许多写诗的冲动,还会有许多艺术的探索,还会有许多作品的产生。张三夕教授是我的好友之一,在创作上以写新诗绝句而著称,两年以前我们一起到南疆壮游的时候,他就建议我从理论上总结一下汉语十四行诗的写作,并且提出新诗可以写得更灵动的观点。

  今天,我终于完成了第一步的回顾汉语十四行诗的工作,如果有机会,我还会从理论上进行更全面、更深入的反思,以其对后人有一个交代,从而推动我国十四行诗艺术水准的提高。不过,反复地研读西方的十四行诗作,反复地研讨一些英语诗歌研究的著作,反复地体会同时代人的相关评论,对于自我的认识水平的提高,自然会有很大的帮助。最重要的当然还是自我的传统与人生历史,如果一个诗人离开了自我的人生体验,离开了自我的艺术传统,丢失了已经形成的艺术个性,那只能是更大的损失,而不可能是更大的成功。所以,我认为诗歌写作最大的经验,就是在广泛地接受前人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自我而进行的种种探索,思想上的、艺术上的、形式上的、技巧 上的,只有不断地探索,才有可能取得进步与发展。

  ①第五章“十四行诗”,作者用了六节的篇幅对英语诗歌里的十四行诗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论述,从第330—409页,一共80页的篇幅,是全书中学术分量与理论含量最重的一章,往往为诗人们所看重。

  ②本人创作的前四部诗集已经出版,《时光的年轮——邹惟山十四行抒情诗选》(长江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收录了三部,《邹惟山十四行抒情诗集》(长江出版社2013年版)为第四部。其余五部待出版。

  ③《九凤神鸟》一共九首,这是其中第一首的开头三节。见《邹惟山十四行抒情诗集》,长江出版社2013年,第49页。

  ④《中国诗歌》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中国诗歌编辑部编,每月一期,已经连续出版8年。每月必开的编前会议,由主编、执行主编、副主编、编辑部主任和所有编辑参加,讨论所有的杂志发展问题,也许是当代中国最正规、最民主、最平等的编辑团体之一。

  [1] 王忠祥:《英语诗歌形式导论》序言,载《英语诗歌形式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8页。

  [2] 聂珍钊:《英语诗歌形式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页。

  [3] 王忠祥:《英语诗歌形式导论》序言,载《英语诗歌形式导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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