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20个德州市青少年教育基地公布

2017-12-24 13:30:57  阅读 133 次 评论 0 条

  德州新闻网讯   12月21日,首批德州市青少年教育基地授牌仪式在夏津县举行,德城区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20家单位成为“首批德州市青少年教育基地”。

  据了解,青少年教育基地是指具有丰富的教育内涵,并具备开展以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重点场所,主要包括: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场地,如烈士陵园、革命纪念馆、革命遗迹遗址、爱国名人纪念馆等;基层文化阵地,如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博物馆、民俗馆、文物保护单位、青少年宫、道德讲堂、具有教育特色的中小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等;展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成就的场所,如城市规划展示馆、创业史陈列馆、重点建设工程等,以及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走在前列的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反映德州市人文历史与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景区。

  在申报标准上,基地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典型性,面向广大青少年,教育内容明确,教育资源丰富,对青少年有较好的教育意义。基地应达到“六个有”基本标准:有场所:有教育活动场所(一定规模的固定建筑、展陈场馆等),在基本设施建设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元素,基地环境整洁良好。有队伍:有切实负责的管理队伍,及一支专业讲解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讲解队伍。有经费:有较为稳定的经费保障条件。有制度: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及向青少年免费开放的方案。有活动:有常态化的主题教育活动项目,面向青少年,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有资料:有反映基地主要内容的图、文、声、像宣传资料。(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郑乃春通讯员范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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