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举办的政协会议上,文艺界小组讨论中“影视剧的审查”成为热门议题。张国立表示,如果国内拍《纸牌屋》肯定无法通过审查;拍《来自星星的你》肯定会被指责为“渲染怪力乱神”,然后被毙。记者采访了多位业界人士,详解影视剧的审查制度中“隐形规定”,即制作者靠经验自觉规避的情节禁区。(3月14日《南方日报》)
每年全国两会的文艺组讨论,都会有影视大腕说到国产剧审查的问题,当然,更多的是抱怨和不解,最后就是无奈,充其量也就是借着这样一个场合发发牢骚而已,实际上影视剧的审查还是依然有固定的规则和人员在审查。
关于影视剧审查的具体标准,世界大多数国家可能都有一定之规,比如根据相关的影视剧管理法,或者是影视创造内容管理法等等,我们国家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但是法律规定和具体实操之间最大的鸿沟是定规则的人可能在一些具体的创作内容方面并没有规定的很详细,只是在社会道德或者国家法律层面进行一些原则性的内容限定。
比如《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电视剧不得载有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内容。”这就是一个具有笼统性和模糊性的表述,在这样的大原则限制下,其实很多创作内容都可以被归并到“危害社会公德与优秀文化传统”的队列,扣上这么一个大帽子,基本上也就意味着剧本不会被通过。
其实随着国内近年来影视剧电视市场的逐渐发展成熟和壮大,业内人士早就已经摸清了哪些题材和内容是雷区,哪些题材内容容易通过,不能出现哪些内容和镜头,这可以说已经是影视圈必须要搞明白的“基本常识”。
在一个“潜规则”——创作潜规则人人都心知肚明的创作环境中,我们可以看到现在的影视剧极容易出现跟风的现象,戏说的现象,甚至是意淫强国的意味都出来了,比如横店生产的“抗日剧”,比如前几年特别流行的谍战剧,清宫辫子戏,都是大家在摸清一个时期的创作捷径之后纷纷跟风的结果,因为独辟蹊径被通过的机会太少,所以不如跟风进行流水线的工厂作业,保险又挣钱,何乐不为,至于最后谁的电视剧会臭大街,那就不是他们关心的事了。
“主人公不能太花心”、“小三不能有幸福”、“80后未婚生子情节一律绕过”、“校园不能有早恋”……当这太多的条条框框卡在中国编剧的头脑中的时候,我们可以想象在这些条框束缚下创作出来的影视剧作品质量如何,又能吸引多少观众观看。为什么我们看美剧会觉得那么“过瘾”和真实,因为他们并没有剔除生活的真实,带着毛糙甚至是血腥,但是却给人以最真实的生活原生态展示,因为生活中高大全的人实在少,而且即使有,我们也难以窥其内心诚实与否,善良不善良。
当然,以上讨论都是建立在成人观众的影视剧创作范围内的,相关部门之所以要设置那么多限制,也是因为我国目前的影视剧没有分级制有关,这是一个多元化的时代,“老少皆宜”的文艺作品有,而且很多,但是现代观众也更期待看小众的,适合自己年龄和趣味的影视剧,所以最根本的还是要向国外那样建立分级制度,内容分级了,自然这些抱怨也就少了。(何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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