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以及考核评价优秀得到了自治区督查激励和措施奖励支持。
根据《通报》,2018年自治区将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效明显以及绩效评价优秀的设区市、县(市、区),给予农村危房改造核查工作经费奖励,将激励因素纳入分配因素,按因素法分配核查工作经费。
据悉,2009-2017年,南宁市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9.5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26万户),其中2017年完成农危房改造任务7277户,完工率为101.61%。截至今年8月底,2018年南宁市改造任务已开工2731户,开工率为90.13%;已竣工1443户,竣工率为47.62%。
下一步,南宁市城乡建委将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确保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肖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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