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星称,除了在监管政策上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善和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支持,也指导银行保险机构,要从发展战略、市场定位方面,把民营经济、小微企业放在更重要的位置。
其次,要把改进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发展普惠金融等放在董事会、高管层工作中更加重要的位置。
第三,要进一步改进内部业绩考核、评价和激励体系,对民营企业、对小微企业做得好的,应该给予更多激励。在实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风险、损失,在信贷人员、管理人员尽职履责的情况下,应给予免责。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调动银行、保险员工服务民营企业的积极性。
第四,加大信贷倾斜力度,在新增贷款当中,不断提高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授信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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