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8年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11-12 22:29:19  阅读 114 次 评论 0 条

  原标题:关于做好我院2018年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实施办法》,《浙江工商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及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处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18年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省政府奖学金推荐对象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是符合推荐条件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优秀本科生均可推荐。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推荐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均按学年评审,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

  5.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异,当年度获得校综合二等(含)以上奖学金;在评奖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素质评价基本项排名列全专业前50%,并在参与社会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表现。具体见《浙江工商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实施办法》。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学校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省政府奖学金,学院总推荐名额为36名,每人6000元。在学生自主申报的前提下,以班级为单位公开评审,每班择优推荐不超过2名同学(其中,上一学年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班级推荐名额可上浮1名,上一学年被评为学风特优班的班级推荐名额可上浮2名,创新班推荐名额可上浮2名)

  1.学生申请。学生登陆学生信息管理系:学生申请(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都请于10月12日下午16:00之前完成网上系统申请。国家助学金请于10月20日下午4点之前完成网上系统申请。

  2.递交材料。省政府奖学金:需要将申请表格网上导出和相关辅助证明材料、备案表一起于10月12日下午16:00之前交至年级辅导员,备案表见附件3。

  国家励志奖学金:需要将申请表格网上导出和汇总表 (需班主任签名确认)、备案表一起于10月12日下午16:00之前上交至年级辅导员,汇总表见附件2,备案表见附件3。

  国家助学金需要将申请表格网上导出和汇总表 (需班主任签名确认)、备案表一起于10月20日下午16:00之前上交至年级辅导员。注:国家助学金申请档次原则上以学院经济困难生认定公示结果为基准,学院将根据学校规定和名额分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汇总表见附件2,备案表见附件3。

  3.学院评审、公示。在相应奖助学金申请结束后,学院根据名额分配、申请学生情况和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公开评审、评议,确定名单后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各班级要合理分配奖学金、资助项目,避免重复资助,确保受助面与覆盖面;各班成立推荐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务必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汇总上报的全部材料规范、准确无误;确保材料的审查结果及对学生的评价真实。

  4.以上所有填表请参照附件4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本文地址:https://www.kudz.cc/post/31990.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酷读者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