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为了帮助河南开封的四胞胎,一位名叫罗嵩山的打工仔发出倡议。倡议如下:
看了您写的报道,我心里特别难受。开封的四胞胎太可怜了,我想帮帮他们!本来我想寄200元钱过去,但后来一想,这种一次性的捐款能起多大的作用呢?因此我想给四胞胎长期的帮助,一直到他们长到18岁。但我是个打工仔,手里没多少钱,我计划每年捐400元,连续捐18年。我有一个计划,但是仅靠我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孔记者,如果还有11位朋友与我共同组成一个12人小组,每人每年捐出400元钱,直到四胞胎长到18岁,这样四胞胎在长大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月就可以得到100元的帮助!”
当月11日,《河南商报》全文刊登了罗嵩山的倡议书。倡议书反响异常强烈,当天要求加盟的读者就达到23人。来自广州的打工仔小林坚决要求加盟,他说:“罗大哥是好样儿的,是我们打工仔的骄傲!一年400元,对于捐款者个人来说并不算多,但大家的钱合到一起,就不是一个小数目了,就能让四胞胎吃饱饭啊!”19岁的女孩儿小杨尚未工作,父亲下岗,但她向母亲借了400元钱,恳求记者无论如何也要给她“留个名额”
最终,爱心联盟的阵容确定为20人,爱心联盟决定,今后每年在四胞胎的生日(4月27日)以前,各位成员自行将捐款汇入爱心帐户。
罗嵩山住在一个十几平方米的单间,除了必需的生活用品外,别无他物。他女友最大的愿望是存钱买一台25英寸的彩电,然而他们的工作一直都不稳定,一点辛苦钱除去房租和生活费,所剩无几,打工两年只存1000元。现在,一下子捐出400元,存款去了将近一半,“彩电梦”又变得遥远了。
罗嵩山是一家公司的业务员,工资随业绩而变化,有时近千元,有时只有一二百元。2002年底,他与公司一年的合同到期,该是续约的时候了,然而公司拖欠的工资一直不能发放。经多次催要仍无结果之后,他离开了那家公司。他回到老家禹州,东挪西借,凑了几千元钱。不久,他开始做啤酒的促销。起步非常艰难,一个月下来不仅没有赚钱,还赔进几百元。
慢慢地,生意有了起色,但谁也没有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非典”打乱了一切计划,罗嵩山寝食不安,为生意着急,为生活费发愁。更让他着急的,是离4月27日越来越近了。
4月27日,汇款期限的最后一天。下午5点多,当一切筹款的可能都化为泡影之后,口袋里只剩下几十元钱的罗嵩山在街头走了很长时间。他一直是个说话算数的人,而现在却要对一笔400元的爱心捐款食言。最后,他决定给《河南商报》孔记者打一个电话,如实说明自己遇到的困难:“孔记者,真对不起,我是爱心联盟的倡议人,但我现在一时没有那么多钱,不能按时汇款。”
“没关系,一切交给报社处理!”记者说。事实上,早在去年爱心联盟诞生时,报社就对联盟成员说过,在18年的捐款期限内,如果哪位成员因为经济困难而不能汇款,可以暂停或放弃捐助,只需告知报社就行了,由报社处理。
罗嵩山语气异常坚定地说:“不,我自己的承诺由我自己兑现。等我有了钱,就马上汇过去。我一定会说线日,罗嵩山终于结算了一笔1500元的货款,“我终于可以兑现我的承诺了!”他激动万分,车子骑得飞快,来到银行营业网点。唉,直到今天才来汇款,比承诺的时间晚了将近5个月,自己没有信守诺言啊!他感到非常愧疚:在生意场上,不守信用、违反约定是要受到经济上的惩罚的;在生活中,不守信用是不是也应受到惩罚?他觉得,自己未能按时汇出400元善款,就像一个人在银行贷了款不能按时偿还一样,是要承担责任的。
于是,他请银行的工作人员帮忙计算:以400元为单位,如果不能按时还贷,5个月之后该付出多少钱?回答是:利息是8.40元,罚金30元,两项合计38.40元,因此总共应该偿还43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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