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发表于1934年的《学文》上,是为儿子粱从诫的出生而作,以表达心中对儿子的希望和儿子出生带来的喜悦,
这首诗的魅力和优秀并不仅仅在于意境的优美和内容的纯净,还在于形式的纯熟和语言的华美。诗中采用重重叠叠的比喻,意象美丽而丝毫无雕饰之嫌,反而愈加衬出诗中的意境和纯净--在华美的修饰中更见清新自然的感情流露在形式上,诗歌采用新月诗派的诗美原则:讲求格律的和谐、语言的雕塑美和音律的乐感。这首诗可以说是这一原则的完美体现,词语的跳跃和韵律的和谐几乎达到了极致。
四月,是踏青的季节;四月,一年中的春天,是春天中的盛季。四月,一年中最珍贵的季节,一如初恋转瞬即逝。在这样的季节里,诗人要写下心中的爱,写下一季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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