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宜春下一个“网红店”可能就是你!

2019-01-19 20:54:56  阅读 121 次 评论 0 条

  由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团市委、市科技局、市妇联、市农业局、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宜春日报、宜春市电商协会

  六、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完善服务流程,建立了产品质量控制和追溯体质。

  二、申报推荐阶段(9月15日至11月30日)。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含“三区”)内贸主管部门至少推荐两家网店参赛。市人社局、团市委、市科技局、市妇联、市农业局、宜春学院、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发挥行业优势,积极组织人员参赛。各单位推荐材料由各单位汇总后再报送到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个人自荐的相关材料直接报送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

  (2)网店基本信息材料,包括网店等级、成交数据额等,成交数据额需提供网店后台;

  三、资格初审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申报结束后,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对申报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查看、现场咨询,确定20名参赛名单,并予以公示。

  初审评分标准:参赛选手需提供2017年1月—8月后台数据,展示其销量总额、行业类排名、最佳产品销量、销售总单数、与客户评价数据,总分100分。

  (1)网店销售总额占分30分。按排名计分,第一名满分,按名次依次减0.5分;

  (2)网店最佳产品销量占分20分。按排名计分,第一名满分,按名次依次减0.5分;

  (3)网店销售总单数占分20分。按排名计分,第一名满分,按名次依次减0.5分;

  (4)网店获得皇冠级别、或者在所销售平台中行业类排名靠前、或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的给予5分的加分奖励;

  (5)网络投票占分10分。按照网络投票进行排名,第一名计10分,按名次依次减0.2分。

  四、组织评审阶段(1月30日前)。宜春市服务业发展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及市级电商示范基地、电商协会、电商企业代表等组成专家评委组。20名参赛选手通过现场路演,各评委进行现场打分,最终评选出10位首届 “宜春市十佳网商”,现场进行颁奖。

  评分标准:参赛选手路演前需提供2017年9月—12月后台数据,展示其销量总额、最佳产品销量、销售总单数与客户评价数据。最终得分按现场评分比分占比40%、9月—12月网店销售情况计分占比60%,总分100分。

  (1)网店销售总额占分20分。按排名计分,第一名满分,按名次依次减1分;

  (2)网店最佳产品销量占分20分。按排名计分,第一名满分,按名次依次减1分;

  (3)网店销售总单数占分20分。按排名计分,第一名满分,按名次依次减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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