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崇川区:2018年通过励志园帮教40名涉罪青少年

2019-01-20 11:49:01  阅读 126 次 评论 0 条

  正义网南通1月11日电(通讯员陆晓妹 葛明亮 吴旎妮)小海19岁生日那天,女检察官给他送来蛋糕,社工端来热腾腾的面,身边还有妈妈陪着,他觉得很温暖。第二天,小海和妈妈坐上回青海的火车,离开南通,开始了新的人生旅程。

  在这之前,他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的青少年观护基地“励志园”里,度过了难忘的十天。

  2018年11月初,家住青海的小海和堂弟小青、朋友小波兴冲冲坐火车到了南通,他们听人说这里打工能赚钱。人生地不熟,等到钱花光,找工作毫无进展,三个人慌了神。

  发愁之时,小青提议去偷点钱花花,小海和小波同意了。当晚,三人分工协作,在南通市崇川区、港闸区作案四起,盗窃数额共计五千多元,很快被扭送到派出所。2018年11月23日,公安机关以小海涉嫌盗窃罪向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提请逮捕,小青和小波因未满16周岁未被刑事追究。

  小海的案子到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细心的女检察官细细审查卷宗,结合讯问发现,小海并不是犯意提起者,主观恶性不大。从帮教挽救未成年人的角度,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安排帮教社工作为其保证人,为公安机关对其办理取保候审提供了条件。

  因本案的诉讼程序没有终结,小海的老家路途遥远,他在南通没有住所,符合崇川区“无监护人、无固定住所、无固定收入”的涉罪“三无”未成年人的“励志园”入住条件。经其本人及其母亲的同意,检察机关将“励志园”作为小海的临时生活的场所提供给其居住。

  2018年11月27日,小海搬进“励志园”,进入一个全新的世界。第一天,他穿上了检察官送来御寒的衣物,一股暖流流淌全身。

  小海发现,这个不大的“新家”里,有很多和蔼可亲的“家人”。原来,为了有针对性地对其开展帮教,崇川区检察院委托专业社工进行“一对一”帮教,对小海的家庭环境、教育状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所涉案情等情况进行全方位调查了解,并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其提供心理测评和矫治工作。小海入住后,该院还专门聘请了一名男社工负责日常生活指导。

  除了帮教,崇川区检察院还在“励志园”里给小海提供技能培训“套餐”,联系区人社局为其提供就业规划与指导。检察官期待他能够学一门实用技能,依靠自己的双手打拼,在社会上立足。

  在“励志园”这个大家庭里,更多或温暖或励志或奋进的内容陆续被小海深刻体验着。白天,他主动帮助社工整理资料,去低保户家走访,参与保护动物等志愿公益活动,用绵薄之力帮助他人、回报社会。晚上,他在“励志园”里和社工一起观看励志类电影,或在宿舍健身、下棋,过得充实而又意义。

  “我原来以为小偷小摸没什么,在这里我明白偷就是盗窃,就是违法犯罪!”他告诉检察官,在励志园的这段日子感触很深,重新审视了过去的行为,多了改过自新的信心和勇气。同时,他深切体会到妈妈持家的不易,学会了感恩,给远在青海的妈妈打电话报平安谈心事。

  小海入住励志园期间,其涉嫌盗窃的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结合小海的表现,崇川区检察院院最终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进行了宣告,并对其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

  作为“励志园”的建设单位,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探索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新路子。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蒋君介绍,涉罪未成年人进入“励志园”后,将会接受检察官、专业社工、公益团体、心理咨询机构多重帮教,重塑良好行为,培育健康人格,学习谋生技能,在回归社会之前做好充足“功课”。“当然,如果在观护基地帮教、观察后,发现帮教对象仍然有再犯罪的可能性,我们最终会选择起诉。”蒋君特别点出,进入观护基地不是“免罪”的护身符,而是将再犯罪的概率尽量降到最低。

  2018年,崇川区检察院通过“励志园”这个平台,将社会关爱融入刚性司法,对40名像小海这样的涉罪青少年开展各类帮教432人次,协助为10名未成年人提供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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