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寿光检察院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2019-02-28 09:07:07  阅读 126 次 评论 0 条

  本报讯(记者牟希同 □薛梅 刘明福) 近年来,山东寿光检察院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依托,以帮教预防社会化体系为平台,以全省首家成立的“潍坊市励志学校”为联系点,用爱心引导走上歧途的孩子回归正道,用爱心为更多的孩子撑起法的保护伞。

  建立三项工作机制,搭建帮教平台。对涉罪未成年人经过严格审查,对确有悔改表现且符合观护帮教条件的做出观护帮教决定,送交励志学校进行帮教。励志学校充分发挥学校教学资源,将观护帮教对象分散在学校各个班级,由班主任做监督员,负责对观护帮教对象的日常教育、学习、观察、矫正等工作,并做好记录。帮教档案由专人负责,对观护帮教对象的涉案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司法机关以外的单位、个人公开。

  创新三种工作模式,保障帮教效果。联合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招聘了11名退役武警专门参与学生管理,制定了军事体能考核细则和日常行为表现考核细则。针对不同的帮教对象组成不同的帮教小组,通过谈心、家访等方式有侧重地对其进行道德、感恩、爱国等教育,使其成为具有爱心和责任心的公民。协调市心理协会在“潍坊市励志学校”专门成立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积极开展心理测验、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和心理疾病治疗等心理矫治工作。

  畅通三条渠道,保障帮教对象自主权。对转化成功且自愿回原学校就读的帮教对象,由其本人提出申请,帮教小组提出意见,经审查后,对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的学生,由教育局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同意该生转入原学校继续就读。对转化成功且自愿参加工作的帮教对象,由帮教小组提出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学校可根据其所学专业或特长,组织其到企业进行实习,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提高技能水平。对实习期满、表现合格的,经学校推荐,企业考核同意后,准许他们在实习单位就业。

  截至目前,已有1名帮教对象走上了工作岗位,另有3名帮教对象在校就读,对2名涉罪未成年人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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