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轻微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转化研讨会在寿光召开

2019-02-28 09:08:00  阅读 153 次 评论 0 条

  12月28日,寿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寿光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召开“2018年轻微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转化研讨会”。

  原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天津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黄太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处长郭斐飞,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办事处儿童保护官员、儿童保护问题专家苏文颖,国际救助儿童会儿童保护与司法保护项目主任、儿童保护问题专家姜敏,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干部马曼,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博士后苑宁宁等专家,以及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处长梁斌言,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办相关领导,寿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湘颖,寿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炜等领导参会。

  会前,各与会专家、领导实地参观考察了“励志学校”教学实训基地、模拟法庭、禁毒馆等,对在校问题青少年教育转化工作给予了肯定。

  会上,陈湘颖副市长首先致辞,陈副市长指出,挽救一个差生和培养一个好学生意义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这关系着这些孩子们的未来、他们家庭的希望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问题青少年的教育转化工作,对于学生个人及其家庭,对于保持社会稳定,对于培养新四化建设者和接班人等都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寿光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长、党委书记刘玉祥汇报了励志学校整体工作情况,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张丽汇报了寿光市人民检察院轻微犯罪未成年人教育转化工作情况。

  汇报结束后,与会专家对轻微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转化工作进行研讨。大家各抒己见,对“励志学校”的轻微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转化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对该校的育人理念给予高度评价,并对下一步的教育转化工作提出了指导性建议,这对今后更好的开展问题青少年转化教育工作意义重大。

  最后,各与会专家对“励志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方案进行讨论,并就法治教育基地各个环节中的互动模式、“法治社会·少年为本”育人理念等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进一步推进该校德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未检科认真落实各级未检工作精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捕诉监访帮”五位一体工作模式,坚持双向保护,推动涉罪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的落实,不断加大对青少年犯罪预防和观护帮教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5年6月1日,寿光市人民检察院、寿光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在该校挂牌成立“潍坊市励志学校”,成为山东省首家针对问题少年和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专门教育的学校,开创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新模式,目前已成功教育转化涉罪未成年人13人。2017年潍坊市励志学校被山东省综治委评为“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示范项目,200余家单位和媒体记者来参观学习,得到了专家学者和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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