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巧订遗嘱保障晚年(图)

2019-04-04 12:57:12  阅读 110 次 评论 0 条

  枯燥的法律法规,因为被赋予文学艺术的形式而变得轻松愉悦;新颖的普法手段,因为受到群众的参与互动而焕发生机活力。近日,素有“文献之帮”和“民族歌舞之乡”的我省历史文化名城石屏县迎来一群特殊的客人:全省推进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现场会议在该县举行,来自全省各州市的同行在现场参观中对该县法治创建中大力打造法治文化建设的“点睛之笔”留下深刻印象,并不吝给予赞誉之词。看看以下一组实例和数据就可知道,大家的肯定和赞誉具有充分的缘由:2009年以来,石屏县先后荣获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云南省基层党组织先进县”、“云南省无毒县”、“云南省先进平安县”等称号。全县2年来开展的行政执法活动中,仅出现行政复议案件4件,经审查,1件不予受理,3件维持原决定;发生行政诉讼案件6件,经法院受理,裁定不予受理1件,当事人撤诉1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4件显眼的位置,规范的制作,缤纷的色彩,丰富的内容,乍一望去,还以为是闹市中的广告标牌。走近一看,其实这是石屏县城闹市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县直各单位在县城主干道焕文路上打造的“法治文化长廊”。当地群众说,这是他们了解法治动态、获取法律知识的“窗口”,也是他们茶余饭后丰富娱乐生活最喜欢去的地方。为营造浓郁的法律氛围,让法律知识直观、有效地入脑入心,石屏县整合各方力量,于2009年6月打造了以县城工会广场为中心、以焕文路为主线的“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长廊”全长1.8公里,由近40块宣传栏组成,正面为古今中外法治名人名言录,背面为生动活泼的漫画,内容涉及宪法、劳动保障、计划生育、婚姻家庭、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交通安全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并配以“法律小博士”等栏目的问题解答,形象、生动地向群众传播法律知识。同时,工会广场上设立的两块板报栏,集中展示了县政法部门的工作动态和法治建设成果,板报栏背面张贴各种法制报刊,供市民阅览学习。“两年多来,由于受到干部群众的好评和欢迎,法治文化长廊的影响和效应日益显现。同时,由于法治文化长廊实行各家单位承包制,投入不多却又守土有责,更新及时到位,实现了良性互动。”说起“法治文化长廊”取得的成效,创始人之一的县司法局原局长沈静涛一脸得意之色。沈静涛向记者讲述了一件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事情:当初,曾经有外地同行前往参观时问过“这么繁华的地段、这么多数量的碑牌,如果是做成商业广告,岂不是可以创造很多的经济效益?”的问题,可当时陪同的石屏县委领导却说:“那可不一样,法治文化的力量是无形的、更是无价的。”“如今看来,这话真是说在了点子上,法治文化长廊也抓在了关键上。”沈静涛说。法治文化长廊只是全县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和资源优势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载体和手段之一。石屏县法治文化建设的独特魅力更在于它的阵地化、项目化和有形化, 法治文化已经全面融入到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云保这样概括石屏县法治文化建设。依托石屏县深厚的文化底蕴,全县245支群众文艺团体活跃于城乡大地,积极创作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法治曲艺、书法、摄影等文艺节目,利用农闲季节走村入户进行表演,让群众在潜移默化、寓教于乐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全县从贴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入手,设计制作了通俗易懂的“三字经”普法日历和精美的法治宣传画册,免费送给群众张贴,凸显了法治文化的大众性和实用性,结合行业特点和不同社会群体的学法需要,全县先后出版了5类法律知识读本和教材12万册,发放到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农民、流动人口手中。依托县污水处理厂,2009年县上成立了青少年环境保护法治教育基地,至今共有9000余名青少年在污水处理的现场主题实践活动和图片展览中直观感受了国土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增强了环境保护的意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县上开通了法治石屏网,让群众在网络互动中学习法律知识;通过县电视台等传媒平台,丰富了群众学法用法课堂。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不断创新形式和手段,丰富法治文化内涵,把法律送进机关、社区、校园、企业和农村,使法治文化全面开花、绚丽多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司法机关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公职人员、农村群众、青少年等普法对象法律素养得到提升、法治意识大为加强。”石屏县司法局局长李红超说,法治文化建设改变了以往普法宣传教育死板、枯燥、说教的方式,让干部和群众在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中感受法律的尊严,使法律成为了一种精神信仰、思维习惯、生活方式和行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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