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故事有大道理故事和道理尽量长一点

2019-04-18 16:24:22  阅读 126 次 评论 0 条

  也许是上帝的玩笑,多米尼加人马斯达弗从背部多长出一只手。这就使得他难以从事哪怕很一般的职业。当他的经纪人寄给他一张往首都的机票和一套棒球队的特殊制服时,马斯达弗的职业才有了着落。他说:“球队使我穿上了背上有第三只袖子的制服,它是为我的第三只手特制的。球队没有限制不许戴第三只手套,因此,我比戴两只手套的球员实力更强。”

  马斯达弗比常人多出一只手,在常人眼里,这只多出的手是废物,但马斯达弗利用了它,并因此而超越了常人,成了棒球奇才。

  法国巴黎有一位姑娘,叫卡芙莲,天生四只手臂。她的父亲曾为此而忧虑,担心女儿的前途会因身体畸形而受到影响。但后来这位姑娘成为了一名排球健将。在比赛中,她利用她四只灵活的手臂,左推右挡,攻守自如,连连扣杀,令观众刮目相看。

  看来,特殊的“废物”其实是一种特殊的资源,也许在哪一天,能凭借其不同凡响的能量,爆发出灿烂的光芒。

  大道理:宝贝放错了地方便是废物。而换种说法:废物放对了地方便是宝贝。当我们发现自身的缺陷的时候,不妨给他换一个位置,缺陷就变成了优势。

  一个哲学家,晚饭后往郊外散步,遇见一个人在那儿伤心地哭泣,哲学家问他为何如此伤心,那人问答:“失恋了。”

  见失恋者不解,哲学家接着解释说:“你如此伤心,可见你心中还有爱;既然你心中有爱,那对方就必定无爱,不然你们又何必分手?而爱在你这边,你并没有失去爱,只不过失去一个不爱你的人,这又有何伤心呢?我看你还是回家去睡觉吧,该哭的应是那个人,她不仅失去了你,还失去了心中的爱,多可悲啊。”

  失恋人破涕为笑,恨自己对这浅显的道理怎么没看透,向哲学家鞠了一个躬,转身离去。

  大道理:理智的认识不应该受情感的捉弄,懂得该放弃的时候放弃,该收藏的东西收藏,这也是一种生活的真谛,为失去的东西痛惜不已不能自拔,实在是消极之兴。

  在非洲草原上,有一种不起眼的动物叫吸血蝙蝠。它身体极小,却是很多动物的天敌,就连强悍的野马也常常是它们的牺牲品。这种蝙蝠靠吸动物的血生存,如它在攻击野马时,常附在马腿上,然后用尖尖的嘴吸血。无论野马怎么蹦跳、狂奔,都无法驱逐这种蝙蝠,蝙蝠却可以从容地吸附在野马身上,直到吸饮吸足,才满意地飞去。而野马常常在暴怒、狂奔、流血中无可奈何地死去。

  动物学家们在分析这一问题时,一致认为吸血蝙蝠所吸的血量是微不足道的,根本不会让野马死去,野马的死亡是暴怒狂奔的性格所致。

  大道理:愤怒易使人失去理智,惟有冷静地面对一切,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不让自己继续受到伤害。

  有一位农夫,家境贫寒,散淡疏放,疏于劳作。别人忙于农事时,他却常常躺在村边的树阴下独自乘凉。

  又值农忙季节,一个下田去干活的邻居看到他还像没事人似的悠然躺在大树下,劝道:“你不该这样活着。”

  精明的邻居说:“你应该比别人更勤于耕作,春天不要偷懒,夏天不要怕热,起早贪黑,把你田里的庄稼种好。”

  “到秋天,你就可以收获很多的粮食。”邻居说,“你再省吃俭用,又会节余下很多粮食。把节余的粮食卖了,换成钱,又可以买许多田地,有了更多的田,你可以打更多的粮,卖更多的钱。这样下去,你就越来越有钱。过些年,你就可以盖深宅大院,买许多骡马,雇一大群人,替你干活了。”

  大道理:是现在享受还能拥有的东西,还是先奋斗等有了足够的资本之后在安心享用呢?自己的命运自己安排。

  两只陌生的蜗牛在地球的某个路口相遇了,它们彼此用触角碰了碰,互致问候,然后继续各自朝相反的方向爬去。

  但不幸的是它俩拥有了相同的想法:对方这么急着朝我来过的路爬去,肯定有什么事,一定是那路上有许多宝贝我没发现。这样想着,蜗牛们便同时折转头,朝来路爬去。

  在同一个路口,两只蜗牛又相遇了,它们彼此友好地又用角碰了碰,各自继续往前爬去。

  2013-06-07展开全部古代长江边上有一个地方蚊子很多,并且很大,大的有拇指那么大,小的也有苍蝇那么大,要是咬住人,最少也要出现鸽子蛋那么大的一个包。蚊子成了当地人最怕的东西。

  有个县官为了惩治那些犯了重罪的那些犯人,就设立了蚊刑,就是那些罪大恶极烦人捆起来,扔到江边,一个晚上之后,如果他没有死,就放了。不过,不死是不可能的,大部分都是失血过多而死的。由此可见蚊子的厉害了吧!

  有一天一个江洋大盗被抓了,还没有开始审判,人们都到县衙门口请愿,要求对他使用蚊刑。为了顺应民意,县令就判了他蚊刑。

  第二天早上的时候,几个衙役去验尸,发现这个江洋大盗的身上有厚厚的一层蚊子,但是他竟然没有死,人们对此都感到惊奇。在人们讯问下,他告诉了人们蚊子没有咬死他的秘密:在长期的偷盗过程中往往都需要藏在很阴暗的角落里面很长时间,那里的蚊子很多。后来他发现蚊子喝饱之后就不会飞走,除非人动一下,惊动住的时候它才飞走。以前那些犯人都是蚊子喝饱之后他痒的受不了的时候身子乱动,一批蚊子喝饱被吓走之后,下一批就又来了,一批接着一批,就把人给咬死了,而他昨天晚上一个晚上没有动一下,只有最开始的时候一些喝了很多血后来在他身上一直没有走,后面的进不来,所以他没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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