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9-04-23 16:44:01  阅读 122 次 评论 0 条

  “办人民满意交通”理念,切实加强对国庆节、中秋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规律特点,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定有效可行的措施,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全

  各单位要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特别是溆浦“9.5”安全事故教训,继续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清零”、“强执法防事故”、“夏季整治攻坚战”和“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各单位要在节前认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节日期间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对隐患和问题较真较劲,精细精准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提前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妥善应对各项不利因素,真正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又无法保证安全的,要采取停业、停班、停线、绕道、停航、禁航、停工等强力措施,落实安全管控。

  (一)强化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安全监管。县运管所要加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农村客运和客运场站等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两客一危”运输企业,严格执行旅游包车车牌管理和企业派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等制度措施;严格动态监控制度的落实;严禁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上岗,严禁达不到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上路,严禁客运车辆恶劣天气下行驶危险路段,及时制止纠正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 “三不进站、六不出站”。

  同时,强化城市客运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公交车和枢纽站、人流密集换乘站等的安全管理,严格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公交车辆检测保养维护,完善内部安保措施,加大车辆行驶和场站运行监控力度,严禁携带违禁品乘车,杜绝疲劳驾驶、超速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县海事处要加强客运船舶和学生渡船的安全管理,严格检查船舶的技术性能状况和船员的培训持证情况,加强消防、救生和其他安全、应急设施器材的配备使用,严防超员超载和违规冒险航行。要督促县乡政府落实水上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重点渡口要派专人到现场值守;对于包船进行水上游玩的,包船单位及船舶所属乡镇需派专人随船负责出行安全。加强巡航,充分利用各种监管手段,严厉打击船舶带病航行、配员不足、超载航行、非法载客以及证照不齐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持良好的通航安全秩序。

  (三)强化交通施工建设安全监管。县质监站要加强监管,重点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施工驻地和场地的安全巡查,杜绝使用非法工程车辆。对于节日期间仍在施工作业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充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强化现场作业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

  (四)强化公路运营安全监管。县公路局要重点加强交通量大的路段、事故多发路段以及危桥危路、陡坡险段、视距不良路段等的安全管理,加强路政管理和巡查值守,严格检查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的配备设置以及除险加固等措施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

  各单位要高度关注恶劣气候对交通运输的影响,切实落实防汛、防山洪、防滑坡、防泥石流、防强对流天气和防大雾等安全防控工作。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节日期间的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应急车辆、船舶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快速高效妥善处理,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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