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退复读生不妨多点柔性思维

2019-05-06 10:31:28  阅读 180 次 评论 0 条

  近日,微博上流传“珠海公办学校全面清退复读生”的消息,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和讨论。珠海市教育局随后回应称,并未发文全面清退公办学校复读生,违规招生是个别情况,意在引导在读复读生读民办学校(见8月27日《南方日报·珠海观察》AII07版)。

  关注珠海“清退复读生”事件,有几个问题必须厘清:公办学校办复读班、招复读插班生是否有违教育公平?公办高中不能招复读生作为一项公共政策,为何走进了“执行难”的怪圈?复读生为何对公办学校情有独钟,而公办学校为何不惜冒着违规风险招收复读生?

  公办学校禁招复读生,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可谓三令五申。2002年,国家教育部曾发出专门通知,而早在2001年,广东省教育厅就曾下发《关于禁止我省普通高中举办往届生复读班的通知》(粤教基〔2001〕98号),并在2006年、2007年又连续两次发文重申: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禁止招收往届生复读,以避免往届生复读挤占公办学位,影响普通高中教育的健康发展。

  重新审视国家和省市的政策,不难发现,此项禁令的政策逻辑在于:复读生会挤占公办学位,而且复读班往往收费较高,利用国家资源收费,有违教育公平。因此,如果公办学校招收复读生,就是违法违规行为。关于这一点,无论是政府、学校还是大多数民众已经取得共识。

  但珠海此次事件却启示人们: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教育公平犹如“一个硬币的两面”,它不应只针对应届高三生,复读生也享有教育公平权。

  复读生的大学梦如何安放?其实,凡是经过高三和“中国式高考”的人,都深知其苦楚。现在大学录取率动辄百分之七八十,不到万不得已,考生不会选择复读。因此,有关部门处理高考复读生问题时,不妨多一点柔性思维,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以生为本。

  具体而言,堵不如疏,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时,需要更加全面、综合、系统的制度安排。在严禁公办学校招收复读生的同时,教育部门应该根据社会需求,作出多层次管理方案。一方面,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一些经验丰富、有资质的培训学校,去承担高考落榜生复读的社会责任,鼓励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可以在职称考评、职业道路规划中享受“同等待遇”;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也要有效监管和扶持,无牌无证的培训机构要严厉取缔,培育市场良性发展。

  而对于公办学校招复读生屡禁不止的“怪圈”,从根本上,还要与应试的现实挂起钩来才有效果。要走出这一怪圈,就要扼住高考升学率的咽喉,政府部门可规定,复读生不应进入公办高中的评价体系,复读生的高考成绩不算入学校的升学率。而对违反禁令的所有公办学校,要一视同仁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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