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干部莫要有“差额”心态--评论

2019-05-10 03:24:09  阅读 128 次 评论 0 条

  “差额”干部莫要有“差额”心态近年来,差额选拔干部成为常态。差额选任干部,让干部不再被动“等位子”,而是主动竞争“争位子”,激发了干部的竞争意识,拓宽了选人视野。然而,一些“差额”干部几次参与竞争性选拔无果后放松自身要求,产生了“差额”心态。

  “差额”干部的“差额”心态主要有以下表现:一是“配角”心态。认为上级已经确定好了拟定人选,自己作为陪衬,走个过场;二是“占位”心态。“车到船头自然直”,几次作为“差额”人选后,轮也应该轮到自己“上位”;三是“消极”心态。“差额”既作为后备,遇事绕着走,困难面前不愿承受压力,把工作任务当包袱,把困难挫折当负担;四是“自卑”心态。几次竞争无果,对个人工作能力、处事方式、群众威望产生“不自信”,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

  “差额”干部的这些心态需引起警惕,不然任其发展,背离了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初衷,导致“差额”干部不想干事、不愿干事,怕出事、怕担责,产生消极应付的现象。为此,要从多方面入手,消除“差额”干部的不良心态。

  一要有“我参与”的自觉心。俗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选拔干部要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要求,根据职位需要来设置参选条件,不强迫、不降格以求;要“阳光选人”、“阳光照人”、“阳光定人”,一视同仁的向选民和代表提供参选者的的有关情况,接受全社会监督。通过科学合理的“阳光”选拔方式,让参选干部感到公平、公正、公开,信任组织和群众,自觉地参与到选拨中,成为“主角”

  二要有“我担当”的责任心。负责就是党性。“差额”干部能作为“差额”表明了组织和群众对其重托和信任,理应在工作中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积极转变自身心态,变“被担当”为“要担当”,真正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工作责任的重要性,激发和挖掘内在潜力,做敢抓善管的表率,成为工作和生活中的“排头兵”。

  三要有“我能行”的自信心。俗话说:“有信心未必会赢,没有信心一定会输。”“差额”干部对自己的能力水平有一个客观认识,充分相信自己,要有领导自信。要树立“我能行”的自信,鼓足“看我的”的勇气,培养“我来干”的习惯,积极给自己“压担子”,敢于接受急难险重的任务,在险境逆境中锻炼自己的应变能力;敢于深入基层接“底气”,在群众中间强化自己的为民服务能力,让自己成为工作中的“行家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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