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当生命走到尽头,把自己的器官、眼角膜,甚至遗体捐献出来,挽救他人生命,让他人重见光明,奉献医学事业,是一种十分高尚的境界、大爱精神的体现,所有捐献者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尊重、敬意和感谢。
4月3日,为缅怀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者,丽水市红十字会在丽水学院医学院举办“生命如花,感恩捐献”缅怀纪念活动。
活动得到了丽水学院医学院大力支持,学院负责人表示,这次活动很有意义,既教育了医学院学生要学会感恩和励志,也营造了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氛围,让更多人了解器官捐献这一行为。
据统计,从2010年10月到目前为止,全市累计实现人体器官捐献28例、遗体捐献10例、眼角膜捐献23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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