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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全部众所周知,激励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确立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石,是企业管理中的精髓组成部分。激励一词,《辞海》解释为“激发使振作”,即激发人的动机,诱导人的行为,使其产生一种内在的动力,朝着所期望的目标努力的过程。顾名思义,所谓负激励就是对个体的违背组织目标的非期望行为进行惩罚,以使这种行为不再发生,使个体积极性朝正确的目标方向转移,具体表现为纪律处分、经济处罚、降级、降薪、淘汰等。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企业家们非常重视正激励,而往往忽略了负激励的作用,因此,本文谈一谈负激励在企业管理中的运用。
就像道德与法律的界线一样,逾越了道德的界线必然受到法律的惩处,负激励也是如此,企业一般都设有日常的行为准则、管理制度等,超出了这个准则、制度必然受到一定的制裁。当然,负激励的措施和手段大部分存在于企业的相应管理制度中。负激励作为一条“止步线”,也许作为一名企业员工很少注意到,实际上却起到控制员工行为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日常的潜移默化中,员工自觉或不自觉地已经接受了这种负激励制度的约束,无形之中给企业的管理行为带来一种持续良性循环效应。比如,在制度中规定“上班迟到一次扣薪100元”,所有的员工都知道不能迟到,否则会被处罚,正常情况下,员工自然而然地养成了按时上班的习惯,管理者其实只应用了一条负激励的约束机制,就管住了整个企业的劳动纪律,可见,这条隐性“止步线 负激励可以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以上谈到负激励制度通常是约束员工行为的界线,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员工都会遵守约定的法则,正如,并不是有了法律所有的公民都会守法一样,总有些员工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不然,这些法律制度和企业负激励制度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也就意味着,当一些员工逾越这些约束时产生的后果将得到相应的处罚,而这种处罚的性质是强制性的、威胁性的、起震慑作用的,往往可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真正使员工在心理上接受对企业管理行为的敬意,从而提高对自我行为的管理。例如,假设在一个企业中本月有3人次上班迟到,企业当月对此3人各扣薪100元,并予公告,就会使员工意识到,这种负激励的手段不是摆设,而是很好地维护了企业的劳动纪律。
所谓正激励就是对个体的符合组织目标的期望行为进行奖励,以使这种行为更多地出现,提高个体的积极性,主要表现为对员工的奖励和表扬等。但是,正激励对员工的心理影响在逐步淡化,特别是对于高薪白领阶层,有调查表明,在中国月薪高于5 000元的阶层,对于奖励额度在10%以下的激励,绝大多数人员表示“没感觉”,原因是相对于其较高的薪酬总额来说,这一点奖励是微不足道的,也难怪他们无所谓,并且经常性的表扬也会落入习以为常“惰性”的圈套。而负激励的心理影响却是巨大的,并且具有双重性,从物质的角度看,本来正常情况下就能得到的没拿到还被处罚,损失是双倍的,更重要的是精神上受打击,心理波动可想而知,企业正是通过负激励的方式从心理上的影响达到影响其行为的目的。如上例,一个白领迟到被扣薪100元并公告,此白领很担心员工对他的认识改变,对他的心理影响不是能以金钱来衡量的。
简单地从字面上理解,人们往往会想到负激励起到的是负效应,恰恰相反,我们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就是要通过负激励起到正效应。上述谈到的“止步线”也好、以儆效尤也好,所有的负激励措施或手段都是为规范员工行为、为企业管理行为服务的。日前,一份研究报告认为,当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职务能上不能下、工资能增不能减,年度考核只有优秀、称职,没有或极少数不称职”等诸多现象的产生,源于没有负激励制度,最终导致整个集体缺乏激情与活力,创造性和积极性不高。从上述案例分析,可能一次处罚对当事人来说是负面的、消极的一面,但是应该看到,如果没有这些负激励的措施,对员工的错误行为放任自流,可想而知一个企业的命运将会如何,其实这只是对少数人的处罚,效果是使大多数人遵守企业的“游戏规则”,正面效应远远大于负面效应;对于当事人来说,负面影响也只是一时的,只有他认识到错误并加以改正,最终的结果才是正面的。
在宪法中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负激励也是如此,在企业管理行为中要做到“负激励面前人人平等”,它的执行比正激励要更为准确和适当,难度也较大。负激励在执行时往往不同于正激励,正激励通常偏向于“锦上添花”,多一点少一点,员工不太会计较;而负激励则不同,一旦产生偏差,员工就会斤斤计较,会导致企业管理者的权威受损,甚至导致企业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例如,一个员工迟到,决不能因为员工说他在途中塞车,没有主观错误而放弃对其处罚,否则下次因“塞车”迟到的人会越来越多,因为管理者根本不可能去落实是否真的塞车,管理者还可以这样理解:既然知道上班高峰期有可能塞车,那为什么不能提早一点出发呢?更不能因人而异,如某领导的太太或亲戚迟到而放弃对其处罚,那么,所有制度将会流于形式,企业管理必然陷入混乱的状态。
作为企业的领导阶层,管理者要舍得“亏”自己,要陪同员工接受应负担的责任,让员工心服口服。在电力行业中,日常管理中多年采用《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违章记分管理办法》是两个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这两个办法对员工的行为做了详细界定,绝大多数是负激励的措施,少数为正激励措施,其中很好的一部分是下一级员工受到处罚,上级管理者要受到一定比例的连带处罚,理论依据是既然下级员工犯错上一级至少要负管理责任,这种负激励的连带处罚措施执行时更具操作性,上级可以理直气壮。还有一个下属企业,建立“三德银行”管理办法,即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管理的范畴从八小时以内延伸到八小时以外,给每一位员算“三德”的本金,受到的处罚作为“三德”的贷款利息,奖励作为存款利息,而对领导层的连带责任更严厉,“三德”的积分是全公司员工的平均值,该制度受到员工的极大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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