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正式启用

2019-06-01 05:15:37  阅读 128 次 评论 0 条

  正义网重庆10月23日电(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谭军)“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通过参观实践基地,我对法律有了全新认识。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同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武隆实验中学初二十班学生杨佩瑛的现场感受,道出了参观同学的共同心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最高检等七部门《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深入推动“莎姐”大普法活动,10月23日,重庆市武隆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团区委在武隆区检察院正式启用“武隆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当天,武隆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石强桢为实践基地授牌,市检察院、区法院、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团区委、区普法办等单位的相关领导出席成立仪式,仪式由武隆区检察院检察长程晋意主持。

  来自武隆区的普法志愿者代表、武隆实验中学的师生60余人成为首批受益者。大家共同见证了武隆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成立仪式,随后参观了区检察院的法治文化大厅、法治教育报告厅、检察文化长廊、检察史馆、青少年法治教育展馆、“莎姐”未检工作室等。

  武隆区人大代表、区教委主任余长江表示,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宣部、司法部“七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同年,教育部、最高检等七部门意见明确要求,在区县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武隆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成立,正是贯彻落实规划和意见的具体体现。

  “这是七五普法期间,根据规划和意见规定,正式挂牌的全市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余长江介绍说。

  “家训校规国法佑你前行,成长成才成功向你招手。”武隆区司法局局长、普法办主任殷加强表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思维,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

  据介绍,该基地依托“莎姐”检察品牌,力求贴近青少年实际和法治工作实践,实行室内室外、楼上楼下、网上网下结合,主体内容包括“二厅一廊二馆一室一场所”。“二厅”即法治文化大厅、法治教育报告厅,“一廊”即检察文化长廊,“二馆”即武隆检察史馆、青少年法治教育展馆,“一室”即法治产品陈列室,“一场所”即“莎姐”未检工作室、模拟法庭、询问室、讯问室、远程提讯室、三方远程审判室等专门办案场所。

  “绿灯行,红灯停,黄灯面前要警醒。”实践基地以黄绿灯为主创意,广泛运用声光电设计,现场设置了多个青少年喜闻乐见的互动项目,通过以案说法、以图说史、实物展览、情景模拟、法治小游戏、专题报告等方式,实现法治宣传、普法教育、心理咨询等功能。每一部分都配有精彩图案和讲解,力求使青少年学有所益、学有所用。

  “法治教育,贵在教育,重在实践。”程晋意表示,该院将依托实践基地,不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观看法治宣传片、参加法治讲坛、模拟法庭等体验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性,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促进提高全区公民法治素养。

  “‘莎姐’是重庆家喻户晓的未成年人保护品牌”。据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介绍,为深化“莎姐”工作,2017年12月,市检察院在全市启动了为期四年的“莎姐”大普法活动,要求打造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推动“莎姐”普法专业化,打造重庆普法工作品牌。

  “奉法者强则国强,少年强青年强则中国强。武隆区检察院以建设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契机,联合机关、人民团体、各界人士和群众,共同打造全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填补了我区专门针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平台的空白。”石强桢表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成立,是该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将为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水平注入法治正能量。

  “很震撼!实践基地以法律之旅的形式,让青少年重新认识了‘莎姐’,全面了解了法律知识,唱响法治主旋律,传递青春正能量,是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领路人。”实验中学老师蒋雪力在参观后表示。

  “实践基地以可触可感的方式,将抽象的法律物化、具象,让青少年法治教育更容易接受、入脑入心,很了不起。”武隆区普法志愿者高能表示,希望能够借助实践基地,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

  据悉,该基地面向在校学生及其老师、家长、相关法治工作者免费开放,需在工作日提前预约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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