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东京记者 华晓雷 经过连日来的水下调查,日本海上保安厅宣布已经发现了去年12月22日沉没在东海中国专属经济区内的所谓“并公布了通过自航式水下摄影机拍摄的有关该船的图像。获知这一消息后,日本政府包括首相、防卫厅长官在内的主要官员先后发表了态度积极的讲话,跃跃欲试准备在适当的时机对该船实施打捞。
关于打捞该船的目的,海上保安厅某官员露骨地说,确定该船的国籍已不是打捞的意
义所在,重要的从该船上找到走私毒品、武器及绑架日本人(到朝鲜)的犯罪线索。从中不难解读出以下意思,即日本确认该船为朝鲜船籍,且有犯罪行为,证据却要等沉船捞起来再说。先定罪再找证据,法治国家哪有这样的道理?但回顾所谓“可疑船”事件发生以来的两个多月,日本就该事件拼凑起来的法律依据又有哪一条是站得住脚的?
日本海上保安厅开始对在公海上航行的该船进行追缉仅仅是因为“该船在形体上与1999年出现在领海内的可疑船相近”;指其违反“渔业法”,却没有在该船上发现任何作业工具;指其违反“海上保安厅法”,该船却从未进入日本领海,根本不能适用“可在领海内对不听停船命令准备拖走的船只使用武器”的规定,倒是海上保安厅的船上装备了带有远距离自动瞄准装置的重武器,有违反“海上保安厅法”第25条“海保船只执行警备任务”规定的嫌疑;称自己是“正当防卫”更是荒谬,明摆着实力占尽优势而且是抢先动武。更可笑的是,日本有关方面22日称在中国专属经济区内的调查活动不构成对中国利益的损害,如果出动海上自卫队进行警备、由海上保安厅执行的调查都算不上利益损害的线吨级的小船在公海上航行,又值得日本那样大动干戈吗?
实际上,去年底在公海的滥用武力以及现在的水下调查和将来准备进行的沉船打捞,其千方百计想要掩饰却又欲盖弥彰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借所谓“可疑船”事件制造紧张空气,为其扩展军备找寻口实,为其军事力量谋求更大的活动空间。这与自民党及小泉政府积极推进“有事法制”好比推车的两轮,最终都是要打破历史造成的束缚,实现回归所谓“普通国家”。
值得注意的是,两个多月来,围绕此次事件对日本政府的法律行为展开批评的声音十分微弱,以至于右翼保守议员、曾登上我国固有领土钓鱼岛进行挑衅的西村真悟都觉得近乎不可思议。西村日前撰文称,比起1999年的“可疑船”事件,日本这次又有了“进步”,1999年时的“可疑船”已经进了日本领海,而这次只是发生在公海上的专属经济区内;二年前海上保安厅还只敢鸣枪示警,而这次却直接对“可疑船”的船体进行了攻击。西村在文章中对比道,1999年时身为防卫厅政务次官的他只因一句“以后若再有不明船只进入领海,一定要将其击沉”便招来各界的批评,而如今在公海上造成了沉船事件,国内却罕有异议。日本国内舆论环境变化之大,由此可见一斑。
为日后打捞做准备 日本对可疑沉船进行水下调查(2002/02/27/ 11:46)
日本海上保安厅找到沉没于东海的可疑船残骸(2002/02/27/ 10:09)
外交部:日方处理东海沉船事件必须尊重中方权益(2002/02/26/ 16:14)
日本搜索可疑船获进展 声纳在东海探测到类似物体(2002/02/26/ 11:51)
评论:未经同意日本无权在我专属经济区搜寻沉船(2002/02/26/ 10:28)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