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区运用多种方式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

2019-06-18 01:51:50  阅读 161 次 评论 0 条

  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始终将青少年作为普法的重要群体,针对青少年群体特点,通过培育法治素养,创新教育方式,紧密依托普法宣传阵地,努力锻造一批学法,懂法,知法,用法的好少年。

  一、法治教育素养先行。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组织以《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为重点内容的普法教育活动,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注重互动参与,在传统的法治课的基础上,开拓思维,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在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法律晨读、国旗下的特别讲话、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等活动。以普法漫画为载体,制作了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的法治展板;借助法律课堂,教育学生注意用电安全、防火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游泳安全等,使法治宣传工作贴合青少年实际,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节点教育突出实效。进一步深化“法治进校园”效果,对该区中小学校全部实行“双法治副校长”模式,两位法治副校长优势互补,进一步提高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双法治副校长”在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对学生起到了很好的法治教育引导作用。举办“法治教育第一课”活动,对毕业班学生举办“法治教育最后一课”讲座,把好入学关和毕业关两个关口;在“六一”儿童节、“五四”青年节、成人礼、“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送法进校系列活动;利用班会课、红领巾园地、国旗下讲话等时间点指导学校开展法在心中、宪法晨读、法律知识竞赛、演讲等活动。

  三、创新方式依托阵地。强化“第一课堂”,拓展“第二课堂”,进一步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立体化法治教育模式。与法院合作开展“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让青少年学生参与其中感同身受、与检察院等合作,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实践活动,通过一些真实案例,来帮助青少年们了解未成年人常见罪名的相关知识,告诉他们怎样预防犯罪,怎样防止被侵害。与学校合作在新城第一实验学校建立青少年法治文化阵地,借助这一宣传平台,充分利用节假日、特定宣传日以及寒暑假时间,组织全区青少年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提高青少年对法律的感性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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