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家有一项发明就可以流芳百世,这一个规律在社会科学上,特别是文学上不能适用。一个文学家得不断地写,奋力地干,而且力求超越自己,才能得到人们的承认和敬仰。但是也有的作家作品并不多,却有极高的知名度,这一现象值得我们特别注意。诗人、散文家朱自清的作品并不多,他写的散文不过百余篇,却有一系列作品成了名作,有很多文章选入了中小学课本。他写的诗也就是60多首,却有诗人之称。他名气很大这并是不偶然的。
朱自清1919年就开始写现代白话诗,是新诗的开创者之一,和朋友一起出版了《雪朝》,那时中国写新诗的没有几个人。《毁灭》特别是散文的最早创作者。1921年朱自清写下了第一篇散文《歌声》,此后虽然创作的量并不大,但是他一直尝试不同的散文写法,没有间断。有若干篇作品成为散文界公认的范文。
“五四”文学革命为一些青年人找到了文学道路,朱自清正是其中的一位。朱自清是有思想的作家,他的人生选择、学业选择是有个性的。他1917年入清华大学哲学系,三年修满了四年哲学专业学分,而提前毕业。此后有江南五年的教学经验。到处漂流,“羽毛般地飞翔”,最后飞回了清华大学母校中文系做教授。直到他病逝。他一生在教育界工作,做的是文学创作和文学研究。他的哲学修养和教育实践,对他一生事业的贡献至关重要。哲学是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上的形而上的学问,是人类对世界的认知和把握方式。“五四”的文化人普遍认为,中国人对世界的认知和把握上出了偏差。认识这个偏差需要哲学,改变认知方式最直接的方式应该是通过教育。朱自清能够进清华是与他的教育思想有关的。他承认“人生教育”是全部中学教育的宗旨。早在1925年他就写过一篇题为《中等学校国文教学的几个问题》的长篇论文。指出本科教学目的是“反对专以本科知识与技能为主的教学”。因此“养成读书思想和表现的习惯和能力”、“发展思想,涵养情感”,是语文教育的两个目的。这样的主张同传统的教育观念已经不同了。
1928年他在一篇《那里走》中,总结了从1917年文学革命后10年的历史:“这十年中,我们有着三个步骤:从自我的解放到国家的解放,从国家的解放到Class Struggle”;“在解放的时期,我们所发见的是个人价值。我们诅咒家庭,诅咒社会,要将个人抬在一切的上面,作宇宙的中心。我们说,个人是一切评价的标准;认清了这标准,我们要重新评定一切传统的价值。这时是文学、哲学全盛的日子。虽也有所谓平民思想,但只是偶然的怜悯,适成其为慈善主义而已。社会科学虽也被重视,而与文学,哲学相比,却远不能及。”所以他选择哲学和文学是自然的事。到了大革命时期,哲学与文学都变得不重要了,一切都是实际的革命行动。
一个作家,一个学者要得到历史的承认,必须知道在一个时代里他应该做什么,也就是明确自己的使命。鲁迅就是新文学史上最了解自己使命的作家和学者。他的翻译、创作、文学史研究、小说史研究,美学意义下的版画研究,都有开风气的意义。作为作家和学者的鲁迅并不是无法超越,而是不能代替。朱自清的贡献是无法代替的。我们不能仅仅从朱自清写了多少散文来看他的贡献,应该看他为什么写诗、写散文。周作人在《中国新文学大系》第6卷《导言》中说:“五四”以前的近代虽然有了白话文,但是那时是“古文翻成白话”,是应政治的要求而诞生的;“五四”时期是“话怎样说便怎样写”,是文学解放的观念之下的一场语言革命。一个是从古文简易而成的古语格调,一个是从口语而成的活泼语言。朱自清在《文学的一个界说》中对文学的解释是“(一)文学是用真实和美妙的话表现人生的”,是追求事实和实感,是表现自己,美妙的语言就是优美、悲壮、诙谐、庄严几种;“(二)文学是记录人的精神,思想,情绪,热望;是历史,是人的灵魂之惟一的历史”。文学是人的灵魂的戏剧,灵魂的历史才是真的历史。旧的历史看不起民间的琐屑故事,而那里却有人的血和肉。“(三)文学的特色在它的‘艺术的’‘暗示的’‘永久的’等性质”。能够在作品中表现自己的,便是永久的。永久就是“使人不舍,使人不厌,使人不忘”。“(四)文学的要素有二:普遍的兴味与个人的风格”。没有前者就失了群众,没有后者就丢了自我。将文学定位于这四项原则上就有文学观念上的全新把握。至于是写散文还是写诗、写小说,那只是个形式的问题。
所以我们看到了朱自清写听一曲音乐的心灵消受(《歌声》),那是一篇典型的小品文字,小品只写感受,并不对这样的感受进行人生的社会的分析判断。他也写过与朋友俞平伯同游秦淮河,两个人的同题散文却有不同风度。我们不必说朱自清的文章一定强于俞平伯多少,他们各有风度而已。朱自清的最可贵之处是直接写出了对秦淮河上歌声和美色的留恋、艳羡。这并不是卑鄙,而是真实。那么多游秦淮河的人,难道不就是为了这一点异样的味道吗?他写荷塘月色下的苍凉失意和自我救助(《荷塘月色》)。你不能只看到那几个比喻,其实那些比喻也不算新鲜,而感受却是曲折而丰富的。他写父亲送别儿子时,儿子那一点突然间发现的温情(《背影》),那里有整个人生的灰暗色彩,一个中产阶层的家庭的日渐沦落中。他写春天给人的独特感受:美、力、新(《春》),那里有作者生命的期待和向往,这是专门给孩子们写的课文,是为写教材而创作的。他也写孩子们给予自己的幸福感和“蜗牛背了壳”似的无奈(《儿女》),生活的压力与工作的压力对于一个中年人是不堪的重负。朱自清的孩子太多,也太密,从年谱中知道,他的三女效武、三子六儿生于同一年,即1928年1月和12月。此时的朱自清31岁有了6个孩子,生活负担可想而知了。当然写自己的生活是个抒写视角,并不是仅限于私人生活。他写下的《执政府大屠杀记》已经涉及了社会生活的重要方面。但是朱自清的文章意在表达一个普通大学教员对政府的抗议之情。“我只说我当场眼见和后来耳闻的情形,请大家看看这阴惨惨的20世纪26年3月18日的中国!”这就是追求事实和实感,表现自己,用美妙的语言表达悲壮的感情。这一篇虽然不是他写得最好的文章,却是最显示自己性格的作品。那样直率和刚强的文章,本来就是他的性格。他写得最放松的散文是《松堂游记》,那里面有他最恬淡最能溶入自然的风貌,与《荷塘月色》里那种怎么也不愿意溶入风景的抒情格调完全不一样。
朱自清追求散文的解放是有意识的,从他的理论上追求“独得的秘密”可以见到,独得就是让散文从表现生硬的观念话语中找到自己,但是也不给自己一个硬壳将个人包裹起来。他初期作品多是小品,语言的美和意境的美,足以显示创作功力。他曾经在大学里教文辞和写作课。给学生出作文题目是“记屋子的空气”之类,这是求真的训练,也是引导大家从扎实的功夫做起。后来的散文多写人生、人物、人事,你总觉得他每一篇作品中都有自己的独特发现。1931年他游历欧洲历时一年,写下的游记,发表在《中学生》杂志上,后结集为《欧游杂记》和《伦敦杂记》。这两部散文集从容地在技巧上追求新意,在语言上字斟句酌,使得散文艺术臻于完善。在这两部游记中,他极力在作品中避免“我”的出现,也不写浪漫情调的异域感,而是客观地描述欧洲国家名胜古迹,谨慎地介绍西方的历史、文化和艺术,这是对读者的尊重,也是对文体的尊重,堪称道德文章的楷模。无论是绘景状物还是抒情写意,无论是结构谋篇还是文字技巧,都惨淡经营、苦求诗心。
朱自清的文学研究和文学创作是一个有机整体。他的研究有开创性的新文学史研究,与此相连接的是中国歌谣研究、新文学批评和新诗批评研究、古典美学研究和现代美学研究。在传统文学方面有古典诗词研究、《诗经》研究、经学研究、中古文学研究、陶渊明研究、文辞研究。将这些研究先在课堂上教给学生,再整理成文章和著作出版。他功夫之深和执著而又细致严谨的作风带给清华大学一个好传统。这是不争的事实。即以“文辞研究”来说,当时朱自清上课只有两个学生选课,就是王瑶、季镇淮,我们没有听过他的课,是没赶上那个时代,当时的学生没有选这个课可是应该终生遗憾了。直到今天,我们搞古代文学的专家也未必知道那其中的奥秘。我是读了浦江清的文章《词的讲解》后明白的。想来,这别开生面的课一定特别有趣。(刘玉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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