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正式启用

2020-02-03 00:32:46  阅读 89 次 评论 0 条

  12月3日,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到来前夕,平潭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正式揭牌启用。平潭实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蔡福勇,全国人大代表薛玉凤、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王曦、平潭实验区区社会事业局局长周建军、副局长张传晖等领导参加了活动。

  平潭检察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际,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社会综合治理,打造了具有平潭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蔡福勇副主任、李航检察长、薛玉凤代表、王曦主任共同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揭牌。

  平潭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室内面积640余平方米,将未成年人检察法治文化与平潭海洋文化相融合,以“畅游法治隧道,守护健康成长”为设计理念,分为未检之路、守护未来、青春向阳、平潭成效、学会拒绝五个篇章,多角度、立体化、全景化地开展法治教育。

  通过机器人、投影仪、触摸屏、VR设备等科技手段,以虚拟体验、挑战答题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寓教于乐,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试运营期间,已经接待了600余名学生参观,取得了良好效果。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蔡福勇对该基地表示肯定,指出平潭检察院主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社会综合治理做出了成效,并强调要和教育部门形成融合“法治进校园”和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请进来、走出去”的“双向机制”,持续发挥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让全区青少年建立法治思维,融入法治社会的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薛玉凤表示,青少年法治教育至关重要,平潭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方面负起社会责任,让青少年知道法律的底线和保护自己的方式,建立了未检工作品牌,对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有重要意义。

  当天,该院江莉副检察长和区社会事业局周建军局长会签了“检教共建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是平潭检察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具体举措,旨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推进法治校园建设。

  合作协议中明确了法治副校长职责、构建法治进校园平台、建立教职工入职查询和限制从业制度、常态化排查和强制报告机制、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和校车管理、建立社会调查和考察配合机制等。

  合作协议签订后,平潭检察院将与教育部门形成合力,落实保障学生安全的各项制度,定期组织检察官开展法治辅导活动,实现法治进校园全覆盖及全区师生全员进法治教育基地学习参观的目标,同时设立家长课堂开展亲职教育,邀请家长参观基地。

  当天上午,来自中湖小学的50名学生参观了基地。中湖小学林香华校长认为,平潭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思想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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