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南昌这个地方首次设立百万教育励志基金助学子立志成才

2020-04-29 00:33:58  阅读 103 次 评论 0 条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鼓励支持困难家庭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后继续求学,湾里区委、区政府于3月26日印发了《湾里区教育励志基金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励志办法),特设立湾里区教育励志基金,助湾里学子立志成才。

  湾里区教育励志基金资金来源于湾里区人民政府出资和社会爱心企业、人士捐赠,金额为每学年不少于100万。

  奖励对象包括:具备湾里户籍,且当年考取并就读高中(中职)、专科及本科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边缘户)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因灾、因病或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凡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对其教育入学实行一次性奖励,标准为:当年被设区市非一类重点高中录取且就读的奖励2000元/人;当年被设区市一类重点高中录取且就读的奖励3000元/人;当年参加中考被中职院校录取且就读的奖励2000元/人;当年参加高考被专科院校录取且就读的奖励3000元/人;当年参加高考被二本院校录取且就读的奖励5000 元/人;当年参加高考被一本院校录取且就读的奖励8000 元/人。

  1.在湾里区范围内就读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委托就读学校填写《湾里区教育励志基金申请表》。在湾里区范围之外就读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到湾里“湾里教科体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下载《湾里区教育励志基金申请表》进行填写。

  2.委托学校或学生本人及家长将《申请表》和录取通知书、缴费单、相应佐证材料、户口本或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报学校进行初审、公示。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申报材料上报湾里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定。

  区外就读的湾里籍学生直接将上述材料交至湾里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公示。

  3.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由湾里区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名单报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无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湾里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定后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拨款发放。

  申报时间为每年7月至11月,审核公示时间为11月底之前,发放时间原则上为当年的12月底(具体以财政部门发放时间为准)。

  近年来,湾里区投入两亿余元,完成并投入使用“三扩建一新建”项目(湾里一中、湾里三小和湾里五小扩建项目,湾里实验学校新建项目),新增校园建筑面积近4.5万平方米。同时,成功引进首个公办优质教育资源——南昌二十八中湾里实验学校,并于去年9月开学迎新。日前,区教育励志基金的设立、《湾里区优秀教育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再次成为我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生动缩影。

本文地址:https://www.kudz.cc/post/60499.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酷读者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发表评论


表情

还没有留言,还不快点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