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家书里的家风故事

2020-06-02 17:40:26  阅读 116 次 评论 0 条

  良好的家风家规意蕴深远,催人向善,是凝聚情感、涵养德行、砥砺成才的人生信条。

  写有《荷塘月色》《背影》等名篇的著名散文家朱自清先生,不仅自己一生风骨正气,还用无形的家风涵养子孙。寥寥数语的一封家书,崇德向善的家风流淌其中。

  其人心一身正气,崇德向善,诚以待人,讷于言而实于行,上尊长辈,下示后代。

  信中说“第二次汇的十万元也收到了”,背景是当时我父亲已经开始工作,知道爷爷一个人在清华教书的薪水,承担全家那么多口人的生活,很吃力,所以父亲一找到工作,便想办法给爷爷寄点钱,这已经是第二次了。别看爷爷在清华教书,可他的生活一直比较拮据,因为家里人口多,负担比较重,以至于父亲读到高二就中途辍学了。

  接下来信中说,父亲调到了编辑组“实在跳得太快了些”。父亲本来在中央日报做校对,自己比较认真努力,就被调到编辑组,后来就在中央日报搞地下工作。

  而信中,爷爷指出父亲实在跳得太快了些,他认为父亲的“学识和经验还不够”,并没有因为父亲工作上的“上升”而表扬他,反过来叮嘱父亲“事已如此,只盼望你努力尽责”。接着,爷爷要求父亲补习英文以充实自己,让他多读点书,工作谨慎,认真负责,提醒他“切不可因为跳得快略有骄心”。

  从这封信中,可以看出作为长辈的爷爷,是如何严格要求父亲的,这种严格要求其实也是一种关爱。

  我父亲朱润生,是朱自清的次子。《荷塘月色》里有一段描述“妻在屋里拍着闰儿,迷迷糊糊地哼着眠歌”,那个“闰儿”就是我父亲。

  1925年父亲出生后,祖父朱自清经胡适和俞平伯介绍,到清华学校大学部任教。1927年,父亲被祖父接到北京生活,不幸的是,1929年祖母去世,父亲和两位姑姑回到了扬州,与曾祖父曾祖母生活在一起。父亲一直生活在扬州,直到19岁时离开。

  我是在祖父去世11年后才出生的,所以没有见过祖父本人。我对他的了解和认识一开始也是比较模糊的。2004年,我从北方调回扬州,从事文化工作,才开始整理祖父的资料,看他留下的日记,寻访他走过的足迹。

  祖父朱自清也是个普通人,他与我们大多数人一样,在生活中有欢乐也有苦恼,有成功也有坎坷。他的兴趣很广泛,嗜好美食,喜欢烫干丝、狮子头、包子点心,特别喜欢吃花生米。他喜爱旅游,对山水格外留恋。他对先生和老师永远保持着一份敬重。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多聪明,因而学习总是很努力,从小梦想做一个文学家,到最后真的梦想成真了。

  朱家没有明文的家规家训,也没有刻意营造过家风,但是朱家几代人,确实都具有一些共同的性格和品质,这也许就是无形家风的力量吧。

  父亲“闰儿”临终前的几个月,我在家陪侍他老人家。为了让他开心,我用戏谑的笔法写了一篇父亲的小传。其中有这样几句话:“其人心地良善,性情平和。一身正气,崇德向善,诚以待人,讷于言而实于行,上尊长辈,下示后代。不喜名利而尤嗜美食。今虽八十有六,疾患在身而此性未改。岂非人生一大乐耶?”

  父亲当时已疾病缠身,又患老年痴呆症,看完小传,他老人家露出了蔼然宽和的笑容,提笔哆哆嗦嗦地在那段话后面写下“很好”两个字。对“一身正气,崇德向善,诚以待人”几句,他特别认可。这也是朱家几代人一致的风格,姑且看作是朱家的家风吧。

  有人说朱家在扬州是“名门望族”,其实不是。我的曾祖父、高祖父,当过芝麻小官,朱家最多只是个小康家庭。曾祖父当了十几年的小官吏,深知官场的黑暗和险恶,他希望儿女们远离官场,饱读诗书并学有所成,于是借苏东坡“腹有诗书气自华”诗句中“自华”两字给儿子起名。所以祖父朱自清的原名叫朱自华。

  祖父不负众望,刻苦读书,终于考上北京大学。随着岁龄增长,祖父觉得光读书是不够的,首先要做好人,于是改名“自清”,意在勉励自己做一个清正之人。

  祖父自小酷爱读书。听长辈们讲,他读起书来,可以整天足不出户,吃饭也要别人提醒。在扬州中学念书时,他就把经史子集中的基本典籍读了个遍。但后来,几次家庭变故使朱家家道中落了,无忧无虑的读书时光成为过去式。

  中落到什么程度呢?《背影》里有几句话:“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番破败景象,就是祖父朱自清考大学时的光景。这样的生活境遇,使得祖父很小就对穷苦人生活有深切体会。他对下层劳动人民充满同情,这种感情贯穿了他的一生。

  比如1923年他在温州教书,亲眼目睹一个几岁的小女孩被卖掉,只卖了7毛钱,为此他写了一篇散文《生命的价格——七毛钱》。他在文中悲叹道:“她的悲剧是终身的。”后来祖父到清华大学任教,他与学校工友处得很好,平时在路上相遇,他都打招呼。有的时候当差给他送信,他会专门多给当差一点钱。工友们帮他做了什么事,他都很客气地说:“劳驾,谢谢!”大概说得太多,这种习惯居然发展到家里来。有一次祖父叫孩子帮忙倒水,顺口就说:“劳驾,倒杯水。”我的继祖母陈隐竹后来说他:“以后不要这样和孩子讲,显得没有父子情分。”祖父这才注意不在家里用“劳驾”这样的词语。

  我有一次去北京看望继祖母,她说扬州人受不了北京冬天的冷,祖父当时只有一床薄被子,冷得不行,躺下以后,让人用绳子把被子绑在脚底下,防止走风。祖父就这样在被子里读书。还有一次,祖父在书店看中一本新版韦伯斯特英语大辞典,定价14元,相当于他一个学期的学杂住宿费。他咬咬牙,把那件在《背影》中出现过的紫毛大衣当了,买了辞典。而那件紫毛大衣,再也没有赎回。

  祖父还是一个至情至性的人,惟其如此,他的散文才注满情义,打动人心。在他的散文创作中,有写父子之爱的《背影》,有写夫妻之情的《给亡妇》,有写儿女之乐的《儿女》。散文家李广田评价《背影》最能代表祖父的为人。这篇文章论行数不满50,论字数不过千五百言,却有历久传诵的感染力,不是靠宏伟的结构或者华丽的文字,只是凭了它的老实和真实感情。这种至情至性,也表现在他平时的为人处世中。

  在祖父的日记中,我经常可以读到这样的字眼:“我太自私了”、“过于懒惰”、“不够努力”等等。1926年,他亲身经历了“三·一八”惨案,目睹了血雨腥风的场面,后来写成了《执政府大屠杀记》一文,痛斥反动政府的暴行,但他也坦率承认,自己当时有点害怕。对于自己的“由怕而归于木木然”,他自责道:“实在是很可耻的。”这正是他诚朴正直天性的自然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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