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丰县中小学“美丽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2-11 13:16:50  阅读 133 次 评论 0 条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中小学“美丽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要求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教育现代化奋斗目标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氛围,推动学校品质提升,促进学生健康可持续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按照“行政推动、学校主体,全面实施、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整体提升”的总体部署,根据地域特点和办学特色,对中小学老旧校舍大力实施改造提升,实现校园环境提档升级;新建中小学严格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017〕27号)要求实施。要把创建活动作为推进中小学硬件和软件建设的重要抓手,着力开展“美丽环境、美丽课堂、美丽班级、美丽教师、美丽学生、美丽家长”等“六美”校园建设工程。创建活动自2017年全面启动至2020年,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将全县中小学基本建成“环境优美、品质良好、师生幸福、特色鲜明、人民满意”的“美丽校园”,全县学校建设和管理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一)开放性原则。尊重基层首创,注重发挥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传承与创新并举,立足长丰教育发展的阶段和特点,从实际出发,兼容并蓄,不断丰富创建的形式和内涵。

  (二)系统性原则。整合素质教育示范学校、新优质学校、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的关键元素,分清层次,突出重点,既注重建设美丽“环境、班级、课堂”等校园载体,又注重培育美丽“学生、教师、家长”等校园主体;既注重“六美并举”,也倡导“各美其美”,针对“美丽校园”创建的难点和重点问题,优化措施,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三)特色性原则。结合学校的历史、文化、特色、优势等元素,坚持学校主体、因校制宜,突出个性发展、特色发展、多元发展,积极培育学校的特色品牌、优势项目、个性特点,积淀与提炼特色鲜明的学校文化,形成一校一品的办学格局。

  (四)发展性原则。坚持把促进师生共同发展、共同成长作为创建的核心,把“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作为创建的关键,把依法治教作为创建的重点,努力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创建全过程,大力推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办学品质。

  1.推进科学规范的学校管理。按照学校党建要求规范党组织设置,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确办学宗旨、办学目标、办学思路,制定特色鲜明、切实可行的学校发展规划。完善学校章程建设,健全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常规管理,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义务教育学校要全面落实国家、省及市县管理标准,形成依法治教、科学管理的生动局面。

  2.实施老旧校舍改造提升。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对老旧校舍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办学条件,把校园建设成为整洁优美、温馨宜人的学习和工作乐园。设施良好,有充足的教室和完好的课桌椅,教学功能房、生活用房满足教学和生活需求,实验设备、图书配备等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墙壁上无脚印、污渍,厨房、食堂卫生符合相关要求;校园内的道路、车辆停放场所、国旗护栏等设施安全、实用、美观。环境优美,学校的绿化工作纳入学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建设整齐划一,栽种植物搭配合理,实现“四季花香,绿色满园”,校园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

  3.提升新建学校建设水平。新建中小学要对照《合肥市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提升建设水平,创造适合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校舍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绿色、经济、美观的原则,并全面落实建设规模、校园规划和建筑装修等相关要求,建设一批花园式、园林式学校,努力把中小学打造成全县最漂亮的建筑群。

  4.培植深厚的校园文化。加强学校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精神文化建设,提炼和升华学校师生共同核心价值观。强化学校文化阵地建设,文化活动载体丰富多彩;全面升华校园文化特质,文化价值取向立意高远,有效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

  5.创建和谐的平安校园。树立以生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对师生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确保师生安全,无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坚持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人文关怀的有机统一,杜绝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强化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机制和防范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机制,形成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

  1.坚持以生为本。牢固树立“以生为本,育人为本”思想,尊重学生、关爱学生、激励学生、发展学生。将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学生的主体作用,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面向每一位学生,关心每一位学生。

  2.营造愉悦氛围。坚持平等、民主、合作的原则,着力构建和谐的师生、生生关系。注重师生之间积极的、融洽的情感交流,形成宽松、欣赏、理解和信任的学习氛围。进一步优化教学方式,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增强学习兴趣,在学中乐、乐中学,使师生在教学活动中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提高。

  3.提高教学质量。转变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以实施素质教育为根本,着力构建以先进教学思想为引领、灵动和谐的课堂教学模式,努力打造高效课堂。大力推进教学团队建设,带动团队教学水平的整体提升。完善教师教学考核办法,实现课堂教学从“有效到高效”的提升。

  1.营造健康氛围。努力营造团结温馨、积极向上的班级氛围,引导学生共同确立班风、班级格言,设计班徽、制作班级网页等,凝聚班级所有成员的力量与智慧,形成全班成员共同认可的班级目标和价值观念,为学生成长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2.加强班级管理。彰显学生主体,充分调动班级学生全员参与班级管理的积极性,建立班级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轮换制,让每一位学生都能为班级管理尽力。加强班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学生通过民主选举、群众监督、共同参与的方式,形成学生干部团队,切实发挥学生干部队伍的民主管理和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促进学生在参与班级自主管理的过程中学会合作、协商和民主评议。

  3.建设班级文化。落实相关要求,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定期开展主题班、团队活动。立足学校特色发展和班级文化建设要求,突出班级特色,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文化活动,促进学生在班级活动中发挥主动性,展示才华,获得体验,增强自信心和创新实践能力,增强班集体凝聚力。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巩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严守师德底线,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树立师德先进典型,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争做“四有”好教师。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奖优罚劣,提升社会、家长对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满意度。

  2.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加强校本研修,坚持教研引领。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发掘教师潜能。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班主任培养计划,加大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和优秀班主任的培养培训力度。

  3.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优化教师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师的实际困难,丰富业余生活,减轻教师身心压力,提升职业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增强教师对学校的归属感。

  1.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过程,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学段学生的身心特点,创新德育教育的形式和载体,注重体验与实践,增强德育教育的生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德育教育与各类课程学习相融合,推进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关注身心健康。强化体育锻炼,注重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发展学生的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六大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发展个性特长。建立健全多元评价机制,打造适合学生个性发展的育人模式,构建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充分尊重、保护每位学生的个性化差异和多样化发展需求,引导学生自主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实践活动,为学生搭建起成人、成才的广阔平台。

  1.构建和谐的家校关系。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鼓励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开设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开展家长义工、家长志愿者等服务活动,引导家长用科学的方法培育子女。畅通渠道,加强家校联系,树立和谐家庭的榜样,加强家长间的沟通与学习,探索交流家庭教育经验。

  2.树立科学的家教观念。增强家长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形成理性的家庭教育态度,掌握合理的家庭教育方法。通过多种途径,拓展家庭教育的学习途径,普及家庭教育的知识和方法。

  3.建立学习型家庭。倡导家长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和生活追求,确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使学习成为家庭成员成长与发展的自觉行动和内在需要。鼓励家长做表率,带动和影响子女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努力形成人人追求知识,家家书香四溢的社会氛围。

  (一)制定方案。县教体局在对县域内学校开展摸底调研的基础上,牵头制定全县“美丽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力求详实、具体,有可操作性。

  (二)分步推进。2017年至2018年底,依据实施方案,迅速启动并深入推进创建工作,通过观摩研讨、借力引智、比学赶超等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努力完善基础设施,持续推进洁化、绿化、美化、文化等专项工作,初步形成校园环境提升、文化氛围浓厚、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2018年底至2019年底,作为创建质量提升年,紧扣创建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压实责任,优化工作措施,大幅度提升创建水平。2019年底至2020年底,要坚持问题导向,适时开展创建“回头看”活动,查摆问题,及时整改,巩固创建成效,全面完成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

  (三)培育典型。在全面实施、整体提高的基础上,县教体局要精心培育一批创建典型学校,在人事、资金、宣传等方面实施倾斜政策,同时着力打造一批创建优秀案例和品牌项目。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学校列入长丰县“美丽校园”创建工作项目库,进行重点指导和扶持,并通过现场会等形式,提升其示范性和引领性,打造样板,为全县其他学校的创建活动提供借鉴。已获“合肥市素质教育示范校”、“合肥市新优质学校”等市级称号的学校,可直接列入县项目库。

  (四)规范管理。围绕“重在环境、要在课堂、常在班级、根在教师、本在学生、贵在家长”的创建要求,加强对创建活动的过程管理,切实保障创建成效。要对照各学校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定期不定期开展调研和督查,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探索创建规律,并以通报、约谈等方式,表扬先进,激励后进。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县“美丽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县编办、发改委、住建局、规划局、教体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卫计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参加,统筹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具体事项的落实。各乡镇(区)和县教体局以及各中小学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形成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指导督查,有序推进。县教体局要坚持“导于前,督于中,评于后”的工作方法,发挥督导评估的实效性、权威性和对学校的监控、导向、激励作用,将美丽校园建设工作作为学校评优评先内容之一。要建立指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校美丽校园建设进行指导与督查,将过程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相结合,促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和学校各类宣传阵地,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校内外各方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各中小学要加强美丽校园建设活动的经验总结,及时宣传和交流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整体提升全县美丽校园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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