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怡:充满正能量才能一路向上

2018-02-13 13:14:14  阅读 113 次 评论 0 条

  她就是来自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的检察官助理姚怡,是该院2017年优秀员。2011年进入该院后,姚怡一直在公诉部门工作,行事干练、思路清晰是公诉同事们对她的评价,对公诉工作的无限热爱则是她锐意进取、吃苦耐劳的动力。不论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中,她总是精神饱满,积极向上,传递着满满的正能量,展现着公诉人的风采。

  姚怡认为做好一名检察官一定要三心六意,三心指的是耐心、细心和将心比心,六意指的是要具备六中意识,即学习意识、奉献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

  公诉工作是一项细致的工作,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对每一项证据的核查,对每一条法律的适用,对每一个细节的把握,都要求公诉人精益求精。在姚怡眼中,一个合格的公诉人,只有树立监督不力就是失职的理念,转变重办案轻监督、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才能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明察秋毫,去伪存真。五年来,姚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多达90多份,敢监督,善监督是她一贯的工作作风。2013年、2015年、2016年,她被江岸区检察院评为院先进检察官, 2017年被评为江岸区巾帼建功先进个人。

  2011年6月,姚怡从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专业毕业后,考入了江岸区人民检察院。谈及当初为何选择知识产权法这个专业时,姚怡说道,知识产权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而目前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对来说比较滞后,所以非常渴望能在保护知识产权、推动知识产权方面贡献自己的力量。碰巧的是,江岸区检察院是武汉市唯一具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公诉权的基层检察院。如今,姚怡不仅是江岸区检察院公诉部的一名办案人员,也是知识产权小组中的一名知识产权卫士,以自己的初心捍卫着知识产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推动着知识产权保护。

  姚怡在知识产权工作中注重创新,一方面立足于打造知识产权精品案件,另一方面加强知识产权对企业的一站式保护。以检企共建、检校合作的模式优化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同时重视与法院、公安的衔接、协作,加强与市、区两级文化局、科技局(知识产权)等单位的共建联系,及时交流和掌握知识产权相关最新信息。2013年至2016年以来,姚怡所在的知识产权小组共走访服务企业68次,分别在具有影响力的企业--中铁第四勘察院等企业设立知识产权工作服务站,将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化。2016年6月,《检察日报》走长江、说检察、看发展采访组对知识产权小组进行了专访,并以《武汉江岸:检察工作每天都有新变化》为题,对该院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和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深入的报道。2017年4月19日,《长江日报》大篇幅报道了江岸检察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近年来该院知识产权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姚怡办理的张某等人假冒猫人注册商标案、邓某等人假冒周黑鸭注册商标案、章某侵犯著作权案等案件均被评为武汉市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姚怡深知,只有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广博的知识才能使公诉人在分析案情时思维清晰、在指控犯罪时胸有成竹。公诉人不仅要在每一个案件中去实现公平正义,更担负着在法庭上通过一言一行去传播法治精神的重任。要成为一个优秀的公诉人首先得成为一本行走的法条书,同时也要是一本内容丰富的法律理论书。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做一名学习型检察官才能顺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尽管法律已经满足了社会生活中林林总总的需求,却不可能预见到藏身于无尽多变的生活海洋而未曾冲上沙滩的各种现象。因此,姚怡在办案过程中勤思考、善总结,成为办案中的有心人, 从实践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从问题中寻找争议点,从争议点延伸到理论观点,从理论观点回归到司法适用,最后形成以理论带动实践,以实践推动理论的良性循环。

  近几年来,姚怡在调研工作方面不遗余力,她撰写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一文由《武汉检察》刊发,撰写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一文刊发于《检察工作实践与理论研究》,撰写的《假冒注册商标刑事犯罪的问题及对策》一文由最高检《检察参考研究》刊发,撰写的《四招破解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难题》一文由《检察日报》刊发,并荣获武汉市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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