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有“料”你就来!20万奖金等着你!你的作品将影响百万花都人!

2018-02-15 03:33:38  阅读 91 次 评论 0 条

  原标题:征集!有“料”你就来!20万奖金等着你!你的作品将影响百万花都人!

  为不断扩毒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增强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民禁毒宣传的良好社会氛围。广州市禁毒办、花都区委宣传部、花都区禁毒办拟联合主办花都区 “拒绝毒品、珍爱生命”禁毒微动漫、禁毒小品、禁毒课件创作大赛。用形象生动、通俗易懂的视角表现手法,普及禁毒知识,增强禁毒宣传的感染力,提高禁毒宣传的实效性。

  2.作品均以“拒绝毒品、珍爱生命”为主题,内容积极向上,主题鲜明,画面清晰,声音清楚,配上中文字幕;

  3.作品必须是未有在任何媒体传播过的原创作品,微动漫片长约1分钟以上,禁毒表演小品5分钟以上(需附上创作脚本),每个禁毒课件20张PPT(需附讲稿)以上;

  4.作品应由参赛者本人或团队原创完成,作品的完全著作权属参赛者。作品所采用的音乐及剧本创意等均有作品版权,或取得该作品版权人授权使用。因作品产生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有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5.参赛作品须统一制成DVD格式光盘或数据光盘寄送到组委会。随光盘附参赛报名表,填好后的电子版报名表和视频电子版发到收稿邮箱,纸质版报名表与微电影、动漫微视频光盘一起寄到收稿地址。信封右上角请注明“花都区禁毒微动漫、禁毒小品、课件创作大赛”,参赛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不实行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作品最后以收到的光盘为准,参赛单位或个人只发电子版不寄实件者,组委会将视其未参赛;

  6.对于入围作品,除非特别申明,组委会与合作机构有权无偿在媒体上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公益宣传与艺术教育等非商业性活动;

  7.大赛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8.参赛期间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取得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否则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9.大赛组委会将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获奖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弃。

  10. 为鼓励更多个人或单位参赛,对组织多人投稿参赛的单位及团体,组委会将评选出“优秀组织奖”予以奖励。

  初评:11月初,组委会将抽调相关人员对参赛作品进行一次初评,根据参赛数量评出约部分相对较好的作品。

  终评:11月中旬,组织大赛终班次活动,从初评及网评较好作品中选出部分作品请知名专家评审,各评出一、二、三等奖,对获奖者进行颁发获奖证书及奖杯。

  获奖作品将在区主要网站、微信平台播出,并通过微信或公共邮箱发到各单位推广。

  一等奖作品1部(奖金4万元),二等奖作品1部(奖金3万元),三等奖作品1部(奖金2万元);优秀奖若干,优秀奖金1万。

  一等奖作品1部(奖金3万元),二等奖作品1部(奖金2万元),三等奖作品1部(奖金1万元);优秀奖若干,奖金1万。

  一等奖作品2个(每部奖金0.3万元),二等奖作品4个(每部奖金0.2万元),三等奖作品6个(每部奖金0.1万元);优秀奖若干,奖金1万元。

  收稿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89号区政府大楼314室潘生收 (邮编:510800),请在右上角注明“禁毒微动漫、禁毒小品、禁毒课件创作大赛”字样;

  大赛解释权本次禁毒微动漫、禁毒小品、禁毒课件创作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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