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彩虹二楼与金华楼十字东南角,停车位收费没有公示牌,不符合道路安全法和咸阳市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与咸阳市美好形象和十八大后强调的法治精神不符。同时,该处收费人员态度恶劣,以致该处多次出现收费人员与司机口角冲突,甚至肢体接触。请咸阳市相关部门尽快添加公示牌并规范工作人员言行。
咸阳市彩虹二楼与金华楼十字东南角,停车位收费没有公示牌,不符合道路安全法和咸阳市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与咸阳市美好形象和十八大后强调的法治精神不符。同时,该处收费人员态度恶劣,以致该处多次出现收费人员与司机口角冲突,甚至肢体接触。请咸阳市相关部门尽快添加公示牌并规范工作人员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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